危险货物办理站是站内、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危险货物发送、到达及中转作业的车站。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分为五种类型:专办站、兼办站、集装箱办理站、专用线接轨站、综合办理站。专办站指主要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车站,站内不办理罐车装运的危险货物、普通货物运输或很少办理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兼办站指主要办理普通货物运输、兼办危险货物运输的车站。集装箱办理站指在站内办理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的车站。专用线接轨站指仅在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危险货物作业的车站。危险货物罐车装卸作业必须在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综合办理站指前四项中两项以上的车站。综合办理站办理的危险货物运输业务较为复杂,包含前四项中两项以上业务即属于综合办理站。危险货物办理站应根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需求和铁路运力资源配置情况,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办理站的设置应满足危险货物近远期运量的需要,并充分利用铁路运力资源。新建危险货物办理站时应远离市区和人口稠密的区域,与发展危险货物物流园区配套考虑,并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定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货物办理站设置地点。
铁路危险货物专用线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其他单位管理,具有自备动力、自备运输工具和一套内部相对完整的运输组织方法的与国家铁路或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专为本企业或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专用线和专用铁路专门服务于厂矿企事业单位的铁路运输设备,是我国铁路网延伸的部分。目前,我国约有专用线11000多条。在占全国总货运量6%~8%的铁路危险货物运量中,仅在专用线(专用铁路)上运输的危险货物约有85%。《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号)第八条规定,运输危险货物应当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规定,具备相应品名办理条件的车站、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间发到。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将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名称、作业地点(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名称)、办理品名及编号、装运方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公布。(www.daowen.com)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7年4月公布了《铁路办理站危险货物办理限制》,并及时公布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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