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条》《危化条》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交通运输部于1993年制定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本章简称《危规》),这是我国涉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最早的规章,并根据上位法的修订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修订。《危规》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和监管的直接依据。
《危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的一般规定,包括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概念,危险货物的定义及范围,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职责等。《危规》确定以GB 12268和GB 6944标准作为危险货物的判断依据。经营性和非经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条件及许可程序包括企业应具备的车辆技术条件、企业资质条件(如停车场地)、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条件等。企业申请许可应提交的材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程序及许可管理等。专用车辆及设备的管理要求包括专用车辆的维护、检测、使用、维修、管理、定期审验等规定,运输车辆的禁止性规定(例如禁止非铰接汽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罐体、容器和包装物使用要求,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规定等。危险货物托运、承运及运输操作,应急处置规定主要包括对托运人责任义务,车辆外观标志,单据要求等;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的配备、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装卸、停车、应急器具的配备要求等;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处置、事故报告制度要求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要求包括从业资格核实、扣押专用车辆及举报移送制度等规定。违反《危规》的法律责任及处罚要求等。附则提出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豁免的流程及要求。(www.daowen.com)
《危规》作为交通运输部的部门规章,主要对交通运输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进行了规范,较少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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