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包装及罐体要求详解

包装及罐体要求详解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际危规》的6.9章节实际上和《规章范本》的6.8章节一致,为散装货箱的设计、测试、批准及箱体标记的要求。

包装及罐体要求详解

本部分海运《国际危规》的要求基本参照联合国《规章范本》,读者可参考本书对于《规章范本》相关章节,这里仅对《国际危规》额外要求的部分做相关说明。与《规章范本》相比,在《国际危规》的4.3章节对于散装货箱的要求中,另增加4.3.3及4.1.4章节,阐述帘布散货箱BK1危险货物海运中一般不允许使用,除非是某些UN3077且不满足《国际危规》2.9.3中环境危害的标准时,并且在短距离的国际海运中允许使用;装有危险货物的软体散装货箱BK3仅允许使用货船直接运输,不允许再装入运输装置(如集装箱)进行海运。

《国际危规》6.1~6.7章节分别对应于《规章范本》的相应章节,但在《国际危规》6.8章节其阐述公路罐车整体国际海运的要求。在6.8.1章节下,《国际危规》给出了对于可以海洋运输的公路罐车的总体要求,要求这些罐车在设计之初就要考虑到可能海洋运输,满足海运的相关要求。要求这些罐车需要有额外的船上紧系固件,保证在船上运输时能够被固定在甲板上。6.8.2章节《国际危规》给出了长距离海运中对于罐车和罐体的要求,要求罐体对于内装危险货物的适装性,罐体本身的设计、性能以及主管机构的许可应符合《国际危规》及《规章范本》中的4.2章节和6.7章节可移动罐体的要求。6.8.3章节《国际危规》对于短距离海运公路罐车给出了基本要求。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前在IMO《国际危规》定义下的IMO型罐体目前还有很多国家在罐车上使用。虽然根据《规章范本》海运的《国际危规》目前也已经要求UN罐体,但仍然有必要对IMO型的罐体给出要求,保障这些仍在服役的这些罐体和罐车在运输过程中符合安全要求。《国际危规》的6.9章节实际上和《规章范本》的6.8章节一致,为散装货箱的设计、测试、批准及箱体标记的要求。(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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