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AutoCAD常用的编辑命令大全

AutoCAD常用的编辑命令大全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区别是否选中对象,AutoCAD用虚像显示它们以表示选中。AutoCAD中提供多种对象捕捉方式但只取距光标最近的一点。从“增量角”下拉列表框中选择所需角度值,也可输入新角度值,所高角度将使AutoCAD在此角度线及该角度的倍数线上进行极轴追踪。(三)常用编辑命令AutoCAD提供十多种编辑命令,本书将较常用的编辑命令进行分类,包括有删除和修剪类、复制类、移动与旋转类、调整对象大小类及修饰类。

AutoCAD常用的编辑命令大全

(一)编辑中对象选择方式

图形是由各种对象构成的,对图形进行编辑操作,是指对某一个或一组对象进行处理。这些对象就是被选中的目标。这些目标的集合称选择集。可以交互地选择对象将其加入到选择集中或从选择集中删除。为区别是否选中对象,AutoCAD用虚像显示它们以表示选中。每次选定图形后“选择对象:”提示会重复出现,直至按Enter键或单击右键才能结束选择。

1. 直接点取方式

该方式一次只选一个对象。在“选择对象”提示时移动鼠标,让拾取框“口”在待选对象上单击左键,该对象变成虚像显示,表示被选中,可连续点取多个对象。此方式为默认方式。

2. 矩形窗口(W)方式

该方式选中完全在矩形窗口内的所有对象。在“选择对象”提示符下,在默认状态下可先给出窗口左下角(或窗口左上角),再给出窗口右上角(或窗口右下角),完全处于窗口内的对象被选中,与窗口相交的对象不被选中。

3. 交叉窗口(C)方式

该方式选中的对为窗口内的全部和与窗口边界相交的对象。在“选择对象”提示符下,在默认状态下可先给出窗口右下角(或窗口右上角),再给出窗口左上角(或窗口左下角)。

4. 全选(All)方式

在“选择对象”提示符下输入“All”,回车后,除被冻结层对象外全部被选中。

5. 撤销(Undo)方式

该方式撤销最后一次选中的对象。重复使用U,可逐步返回到最初的对象选择状态。

6. 围绕(Fence)方式

该方式可指定一个不封闭的多边形窗口,它用来选中与窗口边界相交的对象。在“选择对象”提示符下输入“F”,再按提示给出多边形窗口,确定后,与多边形相交的对象即被选中。

上述选择方式中,直接方式、W方式和C方式三种应用最广泛。

(二)对象捕捉方式

对象捕捉是指捕捉可见对象上的某些特殊点,例如直线或圆弧的端点、中点,圆与圆弧的圆心或者它们的交点、切点等。

对象捕捉方式是指寻找特殊点的方式。它是绘图中非常实用的定点方式,是精确绘图时不可缺少的。运用对象捕捉功能可迅速、精确、方便地找到这些特殊点。为提高绘图精度,除对点数据的输入外,必须采用对象捕捉方式。对象捕捉方式分为单一、固定和自动追踪捕捉方式三种。

1. 单一对象捕捉方式

调用方式有两种:

(1)在绘图区任意位置,先按住Shift键,再单击鼠标右键,将弹出右键菜单,如图1-70(a)所示,可从菜单中选择相应的对象捕捉。

(2)在“对象捕捉”工具栏中单击相应的对象捕捉按钮,如图1-70(b)所示。若AutoCAD工作界面上没有“对象捕捉”工具栏,可将光标移动到绘图区外空白处单击右键,即出现右键菜单,将蓝带移至“ACAD”出现子菜单,再“对象捕捉”处单击左键即可。

这种对象捕捉方式是一种临时性的对象捕捉,选择一次对象捕捉只能捕捉相应的一个点。第二次使用时,需再次单击,适用于不常使用特性点的捕捉。

2. 固定对象捕捉方式

使用固定对象捕捉方式实际上就是执行对象捕捉设置(OSANP)命令。关键是如何设置固定对象捕捉方式。

(1)设置固定对象捕捉方式。它设置是通过显示“对象捕捉”选项卡的“草图设置”对话框来完成设置的。可用以下几种设置方法弹出对话框:

1)单击“对象捕捉”工具栏中 的“对象捕捉设置”按钮img

2)右键单击状态栏上“对象捕捉”按钮,弹出右键菜单,选择“设置”项。

3)下拉菜单中选取“工具”→“草图设置”→ “对象捕捉”。

4)命令行输入:OSANP↙(回车)。

图1-70 “对象捕捉”菜单及工具栏

(a)“对象捕捉”右键菜单;(b)“对象捕捉”工具栏

调用上述任一方法后,将弹出显示“对象捕捉”选项卡的“草图设置”对话框,如图1-71(a)所示。在图1-71(a)中,单击对象捕捉方式前方框,出现“√”,说明已设置启用,单击“确定”按钮,对话框关闭。此时,如果对象捕捉控制为打开状态,在绘图过程中,光标靠近某个特殊点时,就如有磁吸一样,会自动被停留在该点上并显示带颜色(默认为黄色)的标记。稍停一会就会显示该点的名称(如中点、切点等),称为捕捉标记的。捕捉标记如图1-71(a)所示,例如中点捕捉标记为三角形,端点捕捉标记为正方形等。单击左键,该点被输入。AutoCAD中提供多种对象捕捉方式但只取距光标最近的一点。

图1-71 “草图设置”对话框

(a)“对象捕捉”选项卡;(b)“极轴追踪” 选项卡

(2)调用方式。

1)单击状态栏上的“对象捕捉”切换按钮。按钮凹下img,表示打开;反之,关闭。

2)按F3功能键或Ctrl+F组合键。

固定对象捕捉方式可连续执行所设置的一种或数种对象捕捉,直至关闭。常使用的对象捕捉特性点设置为固定对象捕捉方式。

3. 自动追踪捕捉方式

自动追踪捕捉方式包括极轴追踪和对象捕捉追踪两种方式。应用极轴追踪方式可方便地捕捉到所设角度线上的任意点;应用对象捕捉追踪方式可方便地捕捉到通过指定对象极轴线上的任意点。应用极轴追踪捕捉和对象捕捉追踪捕捉应先进行所需的设置。

自动追踪捕捉方式与固定对象捕捉方式的设置一样,是通过显示“草图设置”对话框来实现设置。不同的是选择“极轴追踪”选项卡。如图1-71(b)所示。

对话框中各项说明:

(1)“启用极轴追踪”控制极轴追踪捕捉方式的打开与关闭。

(2)“极轴角设置”用于设置极轴追踪的角度。从“增量角”下拉列表框中选择所需角度值,也可输入新角度值,所高角度将使AutoCAD在此角度线及该角度的倍数线上进行极轴追踪。

(3)“对象捕捉追踪设置”用于设置对象追踪的模式。选择“仅正交追踪”项,将使对象捕捉追踪通过指定点时仅显示水平和竖直追踪方向;选择“用所有极轴角设置追踪”项,将使对象捕捉追踪通过指定点时可显示极轴所设的所有方向。

(三)常用编辑命令

AutoCAD提供十多种编辑命令,本书将较常用的编辑命令进行分类,包括有删除和修剪类、复制类、移动与旋转类、调整对象大小类及修饰类。合理使用这些编辑命令,可实现高效率绘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些命令的提示、操作具有一些共同特点。

(1)每条命令的操作过程均有“单击命令→选择对象→按回车键确定结束选择;或者先选择对象→单击命令并立即执行”。

(2)每条命令都有“选择对象”的提示,在此提示符号下都要用到选择对象的选择方式。

(3)结束选择,必须按回车键才能结束选择对象。

(4)每条命令都具有相同的调用方式:

1)菜单栏→单击“修改(M )”→单击所需命令,如图1-72(a)所示。

图1-72 AutoCAD编辑命令

(a)菜单栏;(b)“修改”工具栏

2)“修改”工具栏→单击所需命令,如图1-72(b)所示。

3)命令行输入所需命令(如要画直线,输入“L”命令)。

为叙述方便,编辑命令中出现的“调用命令”均指以上三种方式,运用哪种方式均可。下面介绍常用二维绘图命令的操作。

1. 删除和剪切类命令

(1)删除命令(ERASE)。

功能:删除被选中的整体对象。

操作过程:

1)调用命令→用任一选择对象方式选择要删除的对象→按回车键结束选择并执行删除功能。

2)选择对象→调用命令,被选中的对象即刻从屏幕上消失。

3)选择对象→按Del键删除。

(2)修剪命令(TRIM)。

功能:修剪和延伸二维或三维对象。精确地修剪到指定的边界,即修剪掉剪切边一侧的部分对象,或修剪掉剪切边间的部分对象。

操作过程:以例题为例说明。

【例1-6】 修剪凹槽断面轮廓,如图1-73所示。将多余的线剪掉,其操作步骤如下:

图1-73 修剪示例

(a)原图;(b)选择边界与要修剪的部分;(c)修剪后得到的结果

调用命令显示:Trim↙

当前设置∶投影=UCS,边=延伸

选择剪切边...

选择对象或 <全部选择>∶ (选择修剪边界1)

选择对象∶ (选择修剪边界2)

选择对象∶ (选择修剪边界3)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结束剪切边选择)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用点取方式选择要修剪的A部分)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用点取方式选择要修剪的B部分)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用点取方式选择要修剪的C部分)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用点取方式选择要修剪的D部分)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用点取方式选择要修剪的E部分)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按Enter键结束修剪)

说明:

在修剪命令中,剪切边界同时也可作为被剪切的对象。

可修剪的对象有直线、圆、圆弧、椭圆、椭圆弧、样条曲线等。

(3)打断命令(BREAK)。

功能:将直线、圆、圆弧、椭圆、椭圆弧、样条曲线、多段线等打断并将一个对象分成无间隔的两部分。或删除两打断点间的线段,把一个对象分成完全分离的两部分。

操作过程:有两种操作。

1)将一个对象分成无间隔的两部分。

直接打断于点:调用命令→选择对象(如P1点作为直线的分断点)→在选择第2点提示下输入@↙,此时将直线从P1点处分为两段线段,如图1-74(a)所示。

先选择对象,再给两个断点:调用命令→选择对象(如选择P1)→输入F↙→选择作为切断的第1点(如P2)→在选择第3点的提示下输入@↙,此时将直线从P2点处分为两段线段,如图1-74(b)所示。

2)将一个对象分成完全分离的两部分。

直接给两个断点:调用命令→选择对象(如P1点作为第1点)→再选第2点(P2)。此时P1与P2两点间的圆弧被切除,如图1-74(c)所示。

先选择对象,再给两个断点:调用命令→选择对象(如选择P0)→输入F↙→再选第2点(如P1)作为切断的第1点→选第3点(P2)作为切断的第2点。此时P1与P2两点间的椭圆弧被切除,如图1-74(d)所示。

图1-74 打断命令的示例

(a)直接打断于点;(b)先选择对象,再给两个断点;(c)直接给两个断点;(d)先选择对象,再给两个断点

说明:(www.daowen.com)

在切断圆或圆弧时,切除的部分是从打断点1到打断点2间逆时针方向的部分。

在该命令提示给第2个打断点时,若在对象外取一点,则切除打断点1与此点间的那部分。

2. 复制类命令

(1)复制命令(COPY)。

功能:将所选定的对象复制到指定的位置。

操作过程:调用命令→选择要复制的对象→↙(按Enter键结束选择对象)→选基点(基点最好选择在要复制对象的特殊点,如中点、圆心等)→拾取一点(最好利用对象捕捉功能)或输入点的坐标(将要复制的对象移到指定的位置)→↙(按Enter键结束复制命令)。

(2)镜像命令(MIRROR)。

功能:将所选定的对象按指定的镜像线(或称对称线)进行镜像。所谓镜像是指以相反方向生成所选对象的复制,常用于对称图形的绘制。源对象可以保留也可删除。

操作过程:调用命令→选择要镜像的对象→↙(按Enter键结束选择对象)→选基点(基点最好选择在要复制对象的特殊点,如中点、圆心等)→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最好利用对象捕捉功能)→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确定是否删除源对象,删除输入Y,保留输入N或直接按Enter键。如图1-75(a)所示。

图1-75 镜像命令示例

(a)图形镜像复制示例;(b)文本镜像复制示例

说明:

镜像线可以是对称图形的对称线,也可是源对象上的线,也可是源对象外的线。

对于文本的镜像,若mirrtext=0状态,文本在镜像前后才能保持格式一样即对齐、对正,否则会出现不希望的结果,如图1-75(b)所示。

(3)偏移命令(OFFSET)。

功能:将选中的对象按给定的偏移距离(或通过指定的点)和指定的方向偏移复制,其形状与选定对象形状平行的新对象。

其操作过程:有两种操作。

1)按给定的偏移距离偏移复制对象。调用命令→指定偏移距离(输入值↙或用光标点取两点)→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指定要放置新对象位置的方向(指定要偏移的那一侧上的点)则即刻偏移复制→继续选择另一个要偏移的对象或按Enter键结束偏移命令。

2)通过指定的点偏移复制对象。调用命令→输入T↙→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指定要的点(利用对象捕捉功能捕捉该点)即刻将对象复制在该点处→继续选择另一个要偏移的对象或按Enter键结束偏移命令。

说明:

可偏移的对象有直线、圆、圆弧、椭圆(弧)、正多边形、样条曲线及二维多段线。

对于二维多段线和样条曲线在偏移距离大于可调整距离时,将自动进行修剪,如图1-76所示。

图1-76 偏移命令示例

(4)阵列命令(ARRAY)。

功能:将选中的对象按矩形阵列方式或环形方式进行多次复制对象。

图1-77 “阵列”对话框

(a)“矩形阵列(R)”方式选项;(b)“环形阵列(P)”方式选项

操作过程:有两种操作。

1)按“矩形阵列(R)”方式进行复制对象。矩形阵列方式是指将选定的对象复制到行与列的相交处。复制个数为“行×列”,包括本身在内。

调用命令→弹出“阵列”对话框→选择矩形阵列[为默认项,如图1-77(a)所示],输入行和列的数值、行与列的偏移距离及阵列角度→选择阵列对象(单击选择对象按钮,此时阵列对话框暂时关闭,显示绘图窗口,完成选择对象,按Enter键,返回“阵列”对话框)→单击确定按钮。命令应用实例如图1-78(a)所示。

2)按“环形阵列(P)”方式进行复制对象。环形阵列方式是指将选定的对象复制在以某一点为圆心,选中对象到圆心的距离为半径的圆圈或圆弧上,复制的个数为包括其本身在内的项目总数。

调用命令→弹出“阵列”对话框→选择环形阵列[如图1-77(b)所示],用鼠标单击中心点按钮或输入中心点的数值,输入项目总数(即对象的总个数)与填充角度→选择阵列对象(单击选择对象按钮,此时阵列对话框暂时关闭,显示绘图窗口,完成选择对象,按Ebter键,返回“阵列”对话框)→单击“确定”按钮。命令应用实例如图1-78(b)所示。

图1-78 “阵列”命令示例

(a)“矩形阵列(R)”方式实例;(b)“环形阵列(P)”方式

说明:

在矩形阵列中,如果只指定了一行,则在指定列数时,列数一定要大于二;反之亦然。

在“填充角度(F)”文本框内指定阵列中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的基点间的圆心角。正值按逆时针旋转,负值按顺时针旋转。默认值为360°,不允许值为0°。

单击“预览(V)”按钮,“阵列”对话框关闭,在绘图区显示当前图形中的阵列。若不满意,选择“修改”选项,返回“阵列”对话框进行修改;若满意,选择“接受”选项完成阵列复制。若选择“取消”选项,则取消阵列命令。

3. 移动和旋转类命令

这类命令是改变所选对象的位置,或方向和位置,而自身不改变。

(1)移动命令(MOVE)。

功能:将选中的对象移动到指定的位置。对象的大小、形状无变化。

操作过程调用命令→选择对象→按Enter键→指定基点(利用对象捕捉功能选择对象的特殊点或输入坐标值)→指定第二个点或用鼠标为导向直接给出距离↙。命令应用实例如图1-79(a)所示。

图1-79 移动、旋转类命令示例

(a)移动命令示例;(b)旋转命令示例

(2)旋转命令(ROTATE)。

功能:将选中的对象旋转一定的角度放置。对象的大小、形状无变化。

操作过程调用命令→选择对象→按Enter键→指定基点即旋转中心(利用对象捕捉功能选择对象的特殊点为基点)→“指定旋转角度,或[复制(C)/参照(R)]:”输入旋转角度或输入R↙,若输入角度则所选对象即刻旋转到指定的角度上。命令应用实例如图1-79(b)所示。

4. 调整对象大小类命令

此类命令包括按比例缩放、拉伸、拉长、延伸等命令,主要对所选对象进行缩放、拉伸、拉长及延伸,从而改变对象的大小和长短。

(1)按比例缩放命令(SCALE)。

功能:将所选中的对象相对于基点按比例进行放大或缩小。若所给比例值大于1,则对象放大;若所给比例值小于1,则缩小对象。比例值不能为负数。

操作过程:有两种方式。

1)按比例值方式(即默认项)。调用命令→选择对象→按Enter键→指定基点(如A点)→输入比例值(如2,放大为原对象的两倍)↙,此时立即显示被缩小或放大的对象。如图1-80(a)所示。

2)按参照方式(选“R”)。调用命令→选择对象→按Enter键→指定基点(如A点)→R↙→指定参考长度(输入参考长度如22,即原对象的任一个尺寸)↙→指定新长度(如10),此时立即显示被缩小或放大的对象。如图1-80(b)所示。

图1-80 比例缩放命令示例

(a)按比例值方式示例;(b)参照方式示例

说明:利用参考方式进行比例缩放,所给的新长度与原长度之比就是缩放的比例值。在缩放一组对象时,只须知道任意一个尺寸的原长度和缩放后的长度,就可利用参照方式而不必计算缩放比例。

(2)拉伸命令(STRETCH)。

功能:将选中的对象拉长或压缩到给定的位置。

操作过程:调用命令→在“选择对象”提示下,以交叉窗口(C窗口)或交叉多边形选择要拉伸的对象→按Enter键→指定基点(如A点)→指定第二个点(拉伸或压缩到给定的位置,如B点)。若用鼠标拖动,则图形动态变化(变长或变短);若输入点的坐标值,图形准确到达指定的位置。命令应用实例见图1-81所示。

(3)拉长命令(LENGTHEN)。

功能:用于查看选中对象的长度,并可将选中的对象按指定的方式延长或缩短到给定的长度。在操作命令时,只能直接点取方式来选择对象,且只能选择一个对象。

操作过程:

调用命令→在“选择对象或[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提示下有多种选择。若直接点取对象(如点取直线,则显示直线长度),并重复上述选项:输入DE↙→输入长度增量或[角度(A)]<0.0000>∶输入长度增量↙→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放弃(U)]→↙(结束命令)。

图1-81 拉伸命令示例

其他选项说明:

1)若在“输入长度增量或[角度(A)] <0.0000>∶”中选择“A”,将按指定的角度增量延长对象的长度。

2)选择“P”项,在其后的提示中输入一个百分数,确定的后将使选中的对象按指定的百分数相对于原长度拉长或缩短。所给百分数大于100,则拉长对象的长度;所给百分数小于100,则缩短对象的长度。

3)选择“T”项,在其后的提示中输入对象修改后的全长值,确定后将使对象拉长或缩短至给定的长度。

4)选择“DY”项,利用鼠标拖动对象的端点改变对象的长度。

(4)延伸命令(EXTEND)。

功能:将选中的对象延伸到指定的边界。

其操作过程:调用命令→在“选择对象”提示下,选择边界对象→↙→选择要延伸的对象→↙(结束延伸命令)。

其他选项说明:

1)若选择“E”项,用于指定延伸的边方式,包括“扩展”与“不扩展”两种方式。

2)若选择“U”项,撤销延伸命令中最后一次操作。

5. 修饰类命令

修饰类命令主要用来修饰两相交线间的拐角处结构,常用于工程制图中绘制倒角、倒角或圆弧的连接。

(1)倒角命令(CHAMFER)。

功能:按指定的距离或角度在一对相交直线上倒斜角,也可对封闭的多段线(包括多段线、正多边形、矩形)各直线交点处同时进行倒角。

操作过程:调用命令→显示最后应用该命令模式,(“修剪”模式)当前倒角距离1 = 0.0000,距离 2 = 0.0000)→出现提示选择项:“选择第一条直线或[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 →设置倒角距离(D)→选择所需选项→按提示完成任务→↙(结束命令)。命令应用实例如图1-82所示。

(2)圆角命令(FILLET)。

功能:按给定半径圆弧分别与指定两条的两直线相切。

图1-82 倒角命令各种选项示例

(a)用距离选项定倒角大小;(b)多段线例角示例;(c)“修剪”选项示例

操作过程:调用命令→显示最后应用该命令模式,(“修剪”模式)当前倒角距离1 = 0.0000,距离2 = 0.0000)→出现提示选择项:“选择第一个对象或[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设置圆角半径(D)→选择所需选项→按提示完成任务→↙(结束命令)。命令应用实例如图1-83所示。

图1-83 倒圆角示例

(a)倒圆角前;(b)倒圆角后

说明:

“多段线(P)”与“修剪(T)”选项的操作与倒角操作相同。

“多个(M)]”选项,可连续进行倒圆角,直至按Enter键才结束命令。

图1-84 平面图形

6. 分解命令(EXPLODE)

功能:将含多段线(包括正多边形、矩形等)或多项内容的一个对象分解成若干独立的对象。

操作过程:调用命令→选择对象→↙。

说明:可将创建的块、尺寸等复合对象分解为单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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