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只能表达机件的形状,而机件的大小则由标注的尺寸确定。国家标准GB/T 4458.4—2003《机械制图 尺寸注法》中对尺寸标注的基本方法作了一系列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因此,标注尺寸是一项相当重要的工作,必须认真细致,一丝不苟。
1. 尺寸标注的基本规则
(1)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表示机件的真实大小,它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2)图样中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不需标注计量单位的符号或名称;如采用其他单位,则必须注明相应的计量单位的符号或名称。
(3)图样中所注尺寸是该图样所示机件最后完工时的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4)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2. 尺寸的组成
一个完整的尺寸由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线终端、尺寸数字组成,如图1-13所示。
(1)尺寸界线。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并应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出。也可利用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尺寸界线一般与尺寸线垂直,并超出尺寸线终端2mm左右。
(2)尺寸线。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尺寸线必须单独画出,不能与图线重合或在其延长线上。
图1-13 尺寸的组成要素
尺寸线终端有两种形式,如图1-14所示,箭头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图样,箭头尖端与尺寸界线接触,不得超出也不得离开。
图1-14 尺寸线终端的两种形式(www.daowen.com)
(a)b为粗实线的宽度;(b)h为字体高度
斜线用细实线绘制,图1-14中h为字体高度。当尺寸线终端采用斜线形式时,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必须相互垂直,并且同一图样中只能采用一种尺寸线终端形式。
(3)尺寸数字。尺寸数字一般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也允许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同一图样内大小一致,位置不够可引出标注。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图线所通过,否则必须把图线断开。在标注直径或半径尺寸时,尺寸数字前应加注符号“φ”或“R”。一般对于不大于半圆的圆弧标注半径,大于半圆的圆弧标注直径。若几何形体为球状,则在φ或R前再加注“S”。当有几个相同的直径时,在φ前加注数量和符号-,如4-φ等。
3. 尺寸注法
尺寸注法的基本规则,参见表1-6。标注尺寸时,应尽可能地参照这些常用的尺寸标注方法。
表1-6 尺寸标注示例
续表
续表
图1-15用正误对比的方法,指出了初学标注尺寸的一些常见错误。
图1-15 尺寸标注的正误对比
(a)正确;(b)错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