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数字电视系统技术指标概述

数字电视系统技术指标概述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1994年11月成立了“高清晰度电视开发小组”,开展对数字高清晰度电视系统技术的研发工作。首先,通过借鉴国际上已有方案的设计要求及应用需求,明确了下述数字电视地面广播的系统技术指标和需求:1.数字电视接收至少应与现有模拟电视接收效果相当。也就是说,在存在较强静态和动态多径的环境中,数字电视地面广播系统能够稳定工作。

数字电视系统技术指标概述

数字电视的发展历程不断证明着标准对于数字电视行业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性。数字时代所具有的高技术成果转化周期缩短、知识产权可控能力加强、关税壁垒已不起主要作用的特点,使得广大技术落后国家日益沦为消费市场和加工基地,后续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为增强本国技术实力,保护和扩大本国企业的市场份额,标准历来是国家必须高度重视的关键问题。

中国是世界上头号电视机生产和消费大国:2009年产电视机约9900万台(出口和国内销售约各占50%),电视机保有量超过4.7亿台。一直以来,我们的电视领域的自主研发能力薄弱,缺乏核心技术支持,电视机生产企业一直遭受高额专利费和倾销诉讼的双重挤压。中国政府和相关产业充分认识到了掌握和拥有关键技术、自主研制数字电视系统标准的重要性。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1994年11月成立了“高清晰度电视开发小组”,开展对数字高清晰度电视系统技术的研发工作。首先,通过借鉴国际上已有方案的设计要求及应用需求,明确了下述数字电视地面广播的系统技术指标和需求:

1.数字电视接收至少应与现有模拟电视接收效果相当。电视观众使用接收模拟电视信号的设施可非常容易地接收到稳定的无线数字电视信号,包括在近距离室内采用简单、小型和低增益天线实现稳定接收。在数字电视服务区边缘地带及其他一些信号微弱地区,可以通过使用带方向性、高增益的室外天线接收到数字电视信号。也就是说,在存在较强静态和动态多径的环境中,数字电视地面广播系统能够稳定工作。

2.系统的数据传输容量应得到保证。在规定的8MHz广播频道带宽内,要求数字电视广播系统能够提供的业务包括高清晰度电视、多路标准清晰度电视、多路音频数据以及系统业务和控制信息、节目指南等辅助数据业务。系统应具备足够高的有效数码率以支持这些业务。这一要求充分考虑到了数字电视日后发展的广阔空间、业务应用的多样性和对传输容量日益增长的需求。数据传输容量的大小是衡量一个数字电视广播系统设计好坏的重要指标,对于传输总容量相对较小的地面广播就尤为关键和重要,在试图提高系统其他性能指标时,不能以过多损失数据传输容量为代价。

3.系统必须支持便携接收应用。便携接收应用是无线广播最基本的接收形式之一,满足人们随时、随地、无缝接收的需求。这要求在现有条件下,数字电视的接收应能够和移动通信手机、PDA、数码相机、笔记本计算机等便携终端兼容考虑,这一要求也对系统的低功耗接收和复杂度提出明确的要求。(www.daowen.com)

4.系统应支持移动接收应用。移动接收能力是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与卫星及有线电线广播相比独具特色之处,若系统能够以较大的传输码率实现移动接收(在车辆行驶速度范内),地面广播的应用会大大增加。当然,移动接收时的性能通常会劣于固定接收时的性能。

5.系统应方便频谱分配并支持同频广播。数字电视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抗同频和邻频干扰性能,允许使用模拟电视“禁用”频道,允许使用多频广播和同频广播组网等形式扩大覆盖和填补“阴影”区域。

6.系统应具有前瞻性技术扩展能力,包括双方、交互、多业务拓展功能与个性化服务支持多种成本价格的接收机,特别是低成本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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