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案件是要求比较高的工作,执法人员代表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处理,要具有比较高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比较好的处理问题的能力、政策水平和良好的作风。为了有效执法,原 《水法》颁布之后,水利部决定“各级水利部门自上而下建立执法体系,保障《水法》的贯彻执行”。水行政执法体系包括组织体系、执法运行体系和执法保障体系。组织体系指水政监察机构和队伍,执法运行体系指保障执法活动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和能力建设。
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施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相继颁布施行,使得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基本建立起来。1999年国务院作出的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明确提出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www.daowen.com)
贯彻新《水法》,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是关键。当前,水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应紧密围绕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这个中心,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保障建设两个基础建设,即水行政执法组织体系、执法运行体系和执法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以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为重点的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执法网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有效地深入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提高执法水平,全方位推进建立制度健全、发展平衡、统一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系,使各级水政监察队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新 《水法》等水事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高效地行使执法职能,保障新《水法》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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