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外流域管理机构的典型运作经验

国外流域管理机构的典型运作经验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国与国之间甚至一个国家内部不同流域之间的情况差异较大,流域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职责也有很大不同。从总体上看,世界上各种流域管理机构大体可分为3种类型:9.1.2.1流域管理局以1933年美国建立的田纳西流域管理局为典型,田纳西流域管理模式是在特定历史背景条件下形成的,也是至今世界上同类型流域管理模式取得成功的唯一特例。1972年美国国会颁布 《清洁水法》后,TVA又致力于全流域水污染治理。

国外流域管理机构的典型运作经验

水资源以流域为单元的自然特性,客观上要求对水资源以流域为单元实施统一管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具备了大规模全面开发流域水资源的能力,使得以流域为单元进行统一管理成为现实的需要。1879年美国设立了密西西比河委员会,促进了近代流域概念的产生和流域管理的发展。进入20世纪,世界各国水资源开始朝着多目标综合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方向发展,以流域为基本单元进行水资源规划,实施多目标综合开发的思想被世界各国政府普遍接受,并在管理体制和制度上作出安排,并纷纷建立起流域管理机构,以加强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即使没有建立流域管理机构的国家,也在立法中强调按流域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原则和按流域进行统一规划,并通过具体的法律和行政措施保证流域规划的组织实施。

由于国与国之间甚至一个国家内部不同流域之间的情况差异较大,流域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职责也有很大不同。具体到一个国家某一流域的流域管理机构究竟应采取何种组织形式,不仅取决于流域本身的自然状况和社会经济状况,还要适应本国政治、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发展总体战略要求。从总体上看,世界上各种流域管理机构大体可分为3种类型:

9.1.2.1 流域管理局

以1933年美国建立的田纳西流域管理局(TVA)为典型,田纳西流域管理模式是在特定历史背景条件下形成的,也是至今世界上同类型流域管理模式取得成功的唯一特例。

田纳西河位于美国东南部,是密西西比河的二级支流,干流长1050km,流域面积10.6万km2,发源于弗吉尼亚州,流经卡罗来纳(南/北)、佐治亚、亚拉巴马、田纳西、肯塔基和密西西比6州,经俄亥俄河汇入密西西比河。流域上游为山区丘陵,中、下游地区为冲积性平原,流域内雨量充沛,河流落差集中,蕴藏着丰富的水能资源和矿产资源。流域多年平均流量为1850m3/s,历史上最小流量为127m3/s,最大流量为13400 m3/s。一般年份降雨分布除7月、8月较少外,其他各月分布基本均匀。

1929年,美国发生严重的经济危机,工农业生产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当时的田纳西流域人均年收入不到100美元,是全美最贫困落后地区之一。流域内几乎没有工商企业,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农业,因过度耕种造成大量土地荒芜,森林滥伐,水灾频频发生,水土流失十分严重。1932年秋,标榜实行 “新政”的罗斯福在大选中获胜。为尽快摆脱经济危机,避免今后再发生大的经济灾难,美国进行了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希望以此拉动美国经济增长。田纳西流域水资源及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但在当时,基本处于未开发状态,发展潜力巨大。在这种特殊的背景下,总统和一些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认识到,应该对该流域内蕴藏丰富的自然资源进行综合开发,以保证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从而振兴经济的发展。在此特定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气候影响下,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TVA法案,并据此成立了联邦政府的特殊机构——田纳西流域管理局(简称为TVA),这是一个既具有政府职能又具有私人企业的主动性和灵活性的法人实体,这也是美国国会的一项重大 “实验”。

TVA成立初期,首先致力于田纳西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的总体规划,于1936年完成规划报告并经国会通过批准实施。当时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控制洪水、改善航运条件,最大限度地开发水电资源。TVA经过10年的艰苦奋斗,使田纳西流域的航道整治及水电开发项目全部完成。1945年以后,由于水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完成,TVA工作的重点转入火电、核电及流域两岸的土地开发等领域,流域水资源管理也成为TVA的主要工作。1972年美国国会颁布 《清洁水法》后,TVA又致力于全流域水污染治理。进入90年代,由于美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旅游休闲业发展较快,同时民众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度提高,TVA又增加了新的管理项目,即流域内的生态保护和休闲娱乐。

根据TVA法案,TVA主要拥有以下职能:

(1)独立行使人事权。董事会有权自主选择官员和雇员;有权不按照美国公务法中有关美国政府官员、雇员的相关条款来聘用、解雇官员、雇员和代理人,以便开展业务;有权调整报酬,明确职责,以确保TVA组织系统高效、负责。

(2)对土地具有征用权。有权以美国政府名义行使土地征用权,以征用或购买方式占用不动产,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有权将其所有或管辖的不动产予以转让或出租。

(3)建设项目的开发权。有权在田纳西干、支流上修造水库、大坝,以满足航运、防洪等的需求。有权在田纳西流域范围内修建水电站、火电站、核电站、输变电设施、通航工程,并建立区域电网。

(4)作为联邦政府机构,行使流域内经济发展及综合治理和管理职能。

(5)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TVA既可面向多领域投资开发,也可以购买破产企业。在企业资金的筹措方面,操作方式也很灵活。TVA成立初期,水利水电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政府拨款方式运作,1945年以后,在进行火、核电项目开发建设中,资金筹措全部以出售企业债券方式解决。

TVA的水资源管理是广义的、综合的、多目标的,它涉及防洪、航运、发电、供水、水环境保护、娱乐等方面。

在防洪方面,根据美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密西西比河干流及一级支流的洪水调度由陆军工程师兵团负责;田纳西流域的洪水调度由TVA负责。当田纳西河洪水调度与密西西比河干流及一级支流洪水调度发生冲突时,TVA需与陆军工程师兵团进行联合调度。田纳西流域防洪调度必须经国会批准后才能实施,一般情况下,TVA董事会根据各地洪水风险排序,将防洪库容分配至各水库,实施统一的水库洪水调度。在非常情况下,如交通通信中断时,各水库可按备用的单库调度方案进行调度。TVA的另一项主要职责是负责向地方政府和公众发布流域内的水情预报与汛情通报。目前田纳西流域已建成了较完善的水情测报网络,并在10个洪泛区建立了自动预警系统,当洪水达到一定水位时,系统可在5分钟内发出洪水警报,以便受灾地区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根据TVA法案,田纳西流域的水利枢纽建设投资,全部由联邦政府财政拨款。枢纽建设由TVA统一组织规划设计,项目建设与否由所在地各政府自行决定,堤防建设投资全部由各州政府自行筹措,联邦政府可提供一定数额的贷款,堤防的维护管理全部由地方政府负责。

在航运方面,按美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内河航运由陆军工程师兵团负责管理,航道标志由海岸警卫队负责管理。TVA只负责按流域规划要求建设通航设施,其工程全部费用由联邦财政统一拨款,工程完建后,交陆军工程师兵团统一管理。为满足航运要求,TVA在水库调度方面,必须满足航运最小水深(9ft)要求。

在发电方面,在保证防洪和航运的前提下,应最大限度地利用水电资源。TVA有权对流域内水电站进行电力调度。同时,作为一个国有企业,保持全国最低电价,稳定电力市场,是TVA的一项特殊职责。关于电价的确定,TVA法案有明确规定。

在供水方面,向各用水部门提供优质水,是TVA的重要职能之一。供水一般是不收费的,当因供水而影响发电效益时,则向用水部门收取一定的补偿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各用水部门直接从河道取水,必须持有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中必须注明取水的时段、水量及流量。取水许可证的发放由TVA与陆军工程师兵团共同负责。

在水环境保护方面,根据田纳西流域的径流资料,确定需要保护的各河段的最低流量,水库调度运行必须保证此最低流量,以满足生态多样化的要求。水利枢纽的调度运行还必须保证泄水的溶氧量和温度要求,其目的是保护下游野生动物和保证火电站及核电站冷却用水要求。TVA还采用控制河道水位变幅的方法,抑制蚊虫孽生的环境。

在娱乐休闲方面,田纳西流域的水库及河道,夏季抬高水位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民众游泳等水上娱乐活动的要求;节假日加大水库的放流量,其目的是满足民众河道漂流的需求。

由此可以看出,TVA是国家通过立法赋予其统一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流域内各种自然资源的广泛权限,以河流的综合开发为先导,通过控制洪水、开发航运、生产电力、完善基础设施、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等,促进该地区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除此之外,法令赋予它为高度自治、财务独立的法人机构,“既拥有政府机关的特有权力,又具有私人企业的灵活性和主动性”,由国会拨给专用经费,直接对总统负责。这种流域管理机构的任务已大大超出水资源管理的范围,负有广泛的社会经济发展责任,这种流域管理模式已演变成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模式。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种模式在发展中国家受到广泛推崇。印度、墨西哥、斯里兰卡、阿富汗、巴西、哥伦比亚等国相继建立起类似的以改善流域经济为目标的流域管理局。其共同特征,一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广泛的权力;二是属政府的一个机构,直接对中央政府负责;三是法律授予高度的自治权;四是有专门经费,滚动开发。由于这类机构集中很大的权力,它们在协调与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利益方面逐渐遇到相当大的阻力。基思·W·马克莱斯顿在 《美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一文中写到:“TVA经验不能在美国其他地区推广,主要是TVA与州政府和联邦机构之间的矛盾造成的,它们对这个地区性组织侵占了它们的权力而不满。再者,更加完美的经济条件消除了再去尝试这种管理方法的必要性,虽然有许多人认为这种管理方法是一种根本的方法。NWC (国家水资源委员会)指出,TVA 模式的复制是既不可取的也不可行的,即使WRC (水资源理事会)中一般温和的中间性的结论也反对TVA 模式的扩展。”因此,TVA模式目前在发展中国家尚无取得明显成功的范例,而在美国再建立类似TVA机构的建议(如成立哥伦比亚流域管理局)都因遭到强烈反对而未能实现。

9.1.2.2 流域协调委员会

它是由国家立法或由河流流经地区(州或者省)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协议建立的河流协调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协调和规划,但各个流域协调委员会的权力差异很大,有的包括制定计划、政策和分配水量,有的只提出建议,是否实施由有关地方政府批准。这类性质的流域管理机构一般出现在土地和水资源所有权归各州政府管理的联邦制国家。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协议对流域内各州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进行规划和协调,实行协商一致或多数同意的原则。这类机构间的权力差别很大,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通过州协议并经国会批准,建立没有联邦政府代表参加的流域委员会。其作用仅限于协调州际矛盾、制定流域规划并提出规划实施建议、促进流域资料的搜集和研究、向政府和用户提供咨询。在美国,根据州际协议而产生的委员会多属此类。另一类是通过联邦政府和州际协议,建立的由联邦政府和各州代表组成的流域委员会,这类流域管理机构的权力较大,除上述权限之外,还有权制定计划和管理政策、修建和管理水工程、负责用水调配等。澳大利亚墨累—达令河流域成立的流域管理机构是这类机构中较为成功的代表。

1.墨累—达令河流域管理实例

墨累—达令河是澳大利亚最大也是唯一发育完整的水系,由墨累河及其数10条大小支流组成,达令河是其最大的支流。流域年均地表水资源总量243亿m3,只约占澳大利亚全国地表水资源总量的6%,可利用量123亿m3,占澳大利亚可利用地表水资源量的12.4%。墨累—达令河虽然以其长度可排在世界大河的15位,以其面积可排在世界大河的21位,但与长度和面积相似的河流相比,墨累—达令河流域地表水资源是相当贫乏的,即使按澳大利亚的标准衡量,该流域地表水资源量也是相当贫乏的。墨累-达令河地表水资源地区分布极不均匀,主要集中在流域的南部地区。

墨累—达令河水资源开发已达到了很高的程度。现状地表水年用水量106亿m3,占地表径流的44%,已接近地表水资源的可利用量。对水土资源的粗放利用,导致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干流断流时间越来越长,在干旱的1998年,墨累—达令河干流断流时间累计达10个月左右。现有迹象表明,河流中鱼类的种类在减少,水质下降,富营养化水体面积增加;过度不合理的灌溉还造成土壤盐碱化,尤其是近年来,干旱地区出现了大范围的土地盐碱化问题。

墨累—达令河流域用水纠纷由来已久,19世纪末发生在澳大利亚人口聚居区的干旱和引水矛盾促使流域内维多利亚州、南澳大利亚州和新南威尔士州达成了澳大利亚历史上第一个分水协议。1915年在联邦政府的协调下,由上述3州正式签署墨累河分水协议,就分水的规则、水资源保护及灌溉工程的资金支持问题达成了协议,并成立了墨累河委员会作为执行协议的技术秘书处。工程的修建和运行由各州负责,费用由各州分摊,联邦政府参加投资,不负责运行和维护。为强化水资源管理和解决墨累—达令河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延伸流域管理的范围,于1987年签定了新的墨累—达令河流域管理协议,取代了原分水协议。流域管理协议要求各州制定相应的法律明确该协议的法律地位,州政府必须服从州议会批准的流域管理协议。1993年协议各方通过了墨累—达令河流域法案,同年昆士兰州也参加了协约,1998年,澳首都直辖区也作为代表参加了会议

最初的墨累河流域委员会仅由政府官员和有关州的供水和灌溉经销商的代表组成,只负责水资源保护和供水,随着形势的发展,需要在不同州和不同自然资源之间寻求一种实现合作的途径。流域管理的范围延伸到水资源管理之外的土地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的管理,流域管理机构设置也得到进一步完善,成立了有签约州水资源部、土地资源部和环境部等相关部部长组成的流域部长会议,并于1988年实现了第一次会晤。部长会议的宗旨是力求高效、持续利用土地、水资源以及其他环境资源,促进和协有效的规划和管理。

图9.1 墨累—达令河流域管理机构设置图(www.daowen.com)

墨累—达令河流域管理有3个职能相互衔接的管理层次,流域管理机构设置见图9.1。

(1)墨累—达令河流域部长级理事会 (MDBMC)。它是墨累—达令河流域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根据墨累—达令流域协议,成立于1985年。通常由12名成员组成,这些成员是联邦政府和流域四州负责土地、水利及环境的部长。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常是2次,主要职能是制定指导性的政策,包括:环境保护政策、水质政策、水流管理政策和流域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等,在此基础上,形成全流域的战略规划,最后形成具体的项目。为了在流域内采取统一的政策行动,并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设立一个社区咨询委员会。

(2)社区咨询委员会(CAC)。它是部长理事会的咨询协调机构,委员会通常有21名成员,来自4个州和地区及一些部门,如全国农民联合会、澳大利亚自然保护基金会、澳大利亚地方政府协会、澳大利亚工会理事会等。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进行调查研究,并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咨询,保证各方面的信息交流,及时发布最新研究成果。这样做的目的是在政策制定阶段就广泛吸收不同阶层的意见,使制定的政策更具代表性,充分反映流域管理的民主性。

(3)墨累—达令河流域委员会 (MDBC)。该委员会是部长级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委员会成员由来自流域4个州的政府中负责土地、水利及环境的司局长或高级官员担任,每州两名,其主任由部长理事会指派,通常由持中立态度的大学教授担任。委员会是一个独立机构,它既要对各州政府负责,但又不是任一个州政府的法定机构。一般每年要开4次会议,具有指导性的权力,扮演促进者、合作者以及项目管理者的角色,其职能由流域管理协议规定,主要是:分配流域水资源;向部长级理事会就流域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咨询意见;实施资源管理策略,包括提供资金和框架性文件;配合签约州和部长会议发展各方同意的政策和战略,制定由各方按规则给予资金支持的流域管理预算,协调各州的行为。

目前,该委员会负责流域内4个主要水库、16个水闸、5个堰及众多小建筑物的运行,主要是按用户的要求(同时考虑生态环境要求)放水,至于从河中引水以后的用水方式,委员会不负责管理。城镇、工业及灌溉供水由各州有关机构负责。

流域委员的职能包括行政管理职能和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职能两部分,其中从事行政管理职能的人员有40人,从事水利设施管理的人员有14人,管理的资产达16亿澳元。另外,委员会下设一个由40名工作人员组成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为了加强流域的综合规划与管理,建立20多个特别工作组,聘请了100多名来自政府部门、大学、私营企业及社区组织的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及研究的专家,以便将最先进的技术方法和经验运用到流域管理中。

上述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和职能都在1987年通过的墨累—达令河流域管理协议中有明确规定,并已反映在各州通过的相关法律中,起到了对各方行为稳定的制约作用。

在水资源权属管理方面,流域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州际间的分水,在各州内部,各用水户必须向各州自然资源和环境部提出申请,才能获得水资源的使用权。随着用水量的增加,可授权的水量越来越少,部分地区授权水量甚至超过可利用的水量,新的用水户很难通过申请获得水权。在此背景下,为促进水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在1983年流域内开展了水权转让,并相继建立了正规的水市场,目前水权转让在各州内进行,由各州进行管理,跨州的水权转让涉及问题较多,还没有开展。

墨累—达令河流域委员会在保证流域分水协议和后来颁布的流域管理协议的有效执行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将单纯的水资源管理扩展到对其他自然资源的管理,通过制定自然资源管理战略,指导流域内各州合作开发和管理流域内各种自然资源。通过与各州协商,制定了防治盐碱化和排水计划,在澳大利亚首次形成了由各州联合起来从全流域的角度共同治理环境的局面。开展广泛的教育计划,培养提高社区公众重视持续发展,以使各项行动在政府的组织和支持下发挥最基层群众的积极性。监测管理流域南部地下水,保护区内植被不被破坏。对湿地和藻类进行管理,有效保护鱼类等。

2.豪克斯堡—尼皮因河流域 (Hawkesbury-Nepean Catchments)管理实例

该流域位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内,流域面积2.2万km2,河长470km,水系复杂。该河供给悉尼市97%的用水。负责流域管理的是豪克斯堡—尼皮因河流域托管委员会(Catchments Management Trust)。

(1)流域托管委员会:该托管委员会是根据1989年流域管理法成立的负责流域所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定机构,直接向新南威尔士州水土资源保护部负责。受托管理人 (共15人)由州长根据水土资源保护部的部长推荐来任命,任期3~5年。托管委员会成员来自社区(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机构。

托管委员会又将全流域划分成12个子流域,每一子流域成立管理委员会,其委员会成员按流域管理法确定。子流域委员会的任务是在子流域内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以保护当地的环境。在托管委员会中,成立一个区域协调委员会,由74名委员组成,他们是地方政府的代表和各子流域管委会主席。该协调委员会负责将地方政府的规划与托管委员会的规则进行协调综合,并向托管委员会就共同关心的问题提出建议。托管委员会的经费90%来自政府拨款。

(2)社区咨询委员会:该咨询委员会由州水土资源保护部组织,包括14名成员,来自流域社区。咨询委员会直接向州水土资源保护部报告有关托管委员会的一些问题。

(3)托管委员会的责任和任务:其主要宗旨是“为当代人和后代人提供一个健康、多样的富有成果的河流水系和流域”保护河流水质是其主要目的。具体任务是:保护和恢复河流水系;促进自然资源、洪泛平原和环境从生态角度上的可持续利用、开发和管理;加强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规划和管理,将流域作为人类及所有生物的生活基础加以管理和保护。

9.1.2.3 综合性流域管理机构

它的职权不像流域管理局那样广泛,又不像流域协调委员会那样狭窄或单一。这类流域管理机构根据国家的立法基本按水系设立,对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水量和水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经营,依法向流域内水资源和水环境用户征收水管理费和经营性收费。在欧共体各国及东欧一些国家已普遍实行这种综合性流域管理方式,这些国家的流域管理机构,除了法国外,不仅建设、管理和经营河道及水工程,而且负责市政供水和污水处理系统,确定流域水质标准,颁发取水和排水 (污)许可证,制定流域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流域内水文水情监测预报系统、防洪、供水、排水 (污)、水产和水上娱乐。目前,德国、荷兰、匈牙利等一些欧洲国家都已实行这种综合性流域管理的方式,尽管在职能上不尽一致,但都具有广泛的水管理职责,并且都具有控制水污染的职权,在当今水污染受到普遍关注的时代,正是这类流域管理机构得以广泛建立的原因之一。1986年英国环境大臣帕坎在会见中国水资源考察团时说:“我们100多年来收获最大的是以流域为单元管水,对流域内的供水、排水、防洪、污水处理等进行统一管理是个最好的办法。”国外典型的综合性流域管理机构是1974年英国成立的泰晤士河水务局。

泰晤士河是英国的主要河流,它包括其主要支流利河,位于英格兰的南部,流域面积为1.31万km2,干流河长约338km,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8.9亿m3。泰晤士河流域年平均降水量为704mm,降水年内分配较均匀。

流域内人口稠密,工业发达,泰晤士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对该地区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供水是泰晤士河的主要功能。由于人口集中和工业化发展,泰晤士河污染一度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因降雨引起的洪水虽然不大,但泰晤士河最高洪水位与高潮位相遇时对河流下游地区包括大伦敦市区都有威胁。因此下游防洪、城市生活及工业供水,处理污水、防治水污染始终是泰晤士河管理工作的重点。

泰晤士河水务局的前身是根据1930年颁布的 《土地排水法》成立的流域委员会,被授予排水、发电、防洪的权力。1948年后,河流委员会取代了流域委员会,又增加了鱼类养殖、防治污染和水文勘测的职责。根据1963年的《水资源法》,河流管理局取代了河流委员会。1973年英国颁布了新的《水法》,1974年英国对水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水务局又取代了河流管理局。

水务局的领导机构是董事会,其主席由环境大臣任命,委员由环境大臣、农业渔业和粮食大臣及地方当局分别任命,任命的人数由法律规定。这些成员代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具有专门知识,委员任期4年。董事会定期开会,决定水务局的方针大计。董事会主席每周到水务局工作4天,其他委员开会时参加。董事会聘任总裁,由总裁具体组织水务局的工作班子。董事会负责制定长短期计划、方针和政策,如年度财务计划、供排水监测及招收人员等,定期由有关职能部门向主席报告。

泰晤士水务局下设6个处,包括水资源规划处、水资源管理处、水质处、农田排水处、渔业和旅游处、行政管理处。依照1973年英国颁布的水法,泰晤士水务局统一负责流域治理和水资源管理,包括水文站网建设、水文水情监测预报系统、城市生活和工业供水、下水道、污水处理、农田排水、防洪、水产、水上娱乐等河流管理所有方面的内容,并有权确定流域水质标准,颁发取水和排水(污)许可证,制定流域管理规章制度,是一个拥有部分行政职能的经济实体。泰晤士河水务局成立以来,在供水、水污染控制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收费实现了水务局财务上的自负盈亏、促进了流域节水和排污控制。

在供水方面,泰晤士河供水系统承担着流域内城市生活和工矿企业的供水任务。全流域分西南、东北和中央3个供水区,实行分区、分压、分质供水,其中中央供水区主要向伦敦地区供水。供水水源主要以泰晤士河为主,其次是开采地下水和利用支流利河水。

在污染控制方面,要求一切污水要达到环境部提出的污水排放标准才允许排放;进入自来水厂的水要经过高标准净水处理,使达到欧共体统一规定的饮用水标准。泰晤士河已建污水处理厂近500座,最大的贝克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240万m3,全流域建下水管道约4000km。污水和污染物处理也分成西南、东北和中央三个区。泰晤士水务局建立了自动水质监测系统,随时掌握各地水质情况。目前,泰晤士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除受潮汐影响河段外,均已达到饮用水质标准。

在财政方面,收取水费是水务局财政收入的支柱,水费包括供水水费及排污收费,其余收入包括农田排水和环境服务等收费。

水务局也开展一些综合经营,如水上娱乐、旅游服务、承包海外工程,为消费者提供服务,进行开发性研究,提供有关新产品、新工艺,经营游览码头和土地交易等,只是因竞争激烈,目前经营规模不大。

收取水费是泰晤士水务局的主要财政收入,政府只在防洪上有少部分拨款,防洪工程以外的项目投资全靠自身的收入,困难时可向政府低息贷款。由于经济独立,自主权大,泰晤士水务局在执行管理水资源的职责时不受地方干扰。

由于在泰晤士河实行了新的管理体制,打破了过去的多头管理,实现了按流域实行水量、水质的统一管理,使得泰晤士河的开发和治理取得显著成绩。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外,过去被严重污染的泰晤士河除局部受潮汐影响的河段外,均已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合理的收费制度,也使流域管理机构的生存能力得到加强,已有的水利基础设施实现了良性运行,同时,增强了人们的节水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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