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理论是经济学的基础和核心。换言之,无论是何种经济理论体系,都必须有一定的价值理论作为基础。在商品经济社会中,无论是自然资源,还是人类制造的产品,要想成为能够进入市场进行交换的商品,必然具有价值。没有价值的物品不能成为商品,价值是商品的基本内涵,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范畴之一。
传统的资源价值观认为,水资源等自然资源 “资源无价,可以任意使用”。这种资源价值观的产生来源于以往人类对资源的错误认识,认为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因此,尽管自然资源在人类经济生产活动中具有重要地位,但人类在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很少将自然资源本身的价值考虑其中,在计算生产效益时也往往忽略使用自然资源价值的成本。通常的资源价格仅仅考虑资源摄取过程中投入的劳动力成本以及各种相关设备成本,并将其简单的等同于资源价值。错误资源价值观的引导导致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错误使用,其后果就是今天呈现在人类面前的环境退化、资源短缺,以及由此造成的威胁人类生存的各种危机,例如环境危机、粮食危机等。
残酷的现实以及人类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迫使人类对传统的水资源观点进行批判和反思,并开始认识到水资源本身也具有价值,在使用水资源进行生产活动的过程中必须考虑水资源自身的成本——水资源价值。
水资源价值来源于水资源自身所具备的两个基本属性,即水资源的有用性和稀缺性。水资源的有用性属于水资源的自然属性,是指对于人类和人类生活的环境来讲,水资源所具有的生产功能、生活功能、环境功能以及景观功能等,这些功能是由水资源的本身特征以及其在自然界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不会因为社会外部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或消失。水资源的稀缺性也可以理解为水资源的经济属性,它是在水资源成为稀缺性资源以后才出现的,即当水资源不再是取之不尽的资源后,由于水资源的稀缺性而迫使人类必须从更经济的角度来考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在经济活动中考虑到水资源的成本问题。水资源价值正是由于其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共同作用的结果。对于一种资源而言,如果其自然属性决定其各种功能效果极小,甚至有可能会对自然或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则无论该种资源稀缺程度多严重,其价值也必然很小;同样,对于某一具有正面功能的资源,如水资源等,其稀缺程度越大,则价值越大。
水资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是关系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每一个人、每一个地区都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因此,享有基本的水资源使用权既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与此同时,由于水资源日益短缺迫使人类在配置和使用水资源的过程中,又必须考虑效率问题。区域水资源经济管理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确保区域水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所谓帕累托最优是指市场配置的一种状态,市场交换一旦达到帕累托最优,任何交易方都无法在不损害其他交易者福利的前提下提高自己的福利;在帕累托最优状态下,从交易中能得到的所有收益都取尽,无法进一步再作互利的交易。福利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在竞争性市场环境下,市场均衡具有帕累托最优,这就是所谓的福利经济学第一基本定理。该定理指出,市场竞争能够导致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即如果所有交易者只关心自己的经济利益而不顾他人,则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最终会形成市场均衡状态,其产品交换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www.daowen.com)
水是一种稀缺性资源,如果把它看作一种商品,并且具有供给方(相关水务部门)和需求方(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户),那么在水资源的有偿使用的前提下,用水单位或个人为了获得效用最大化,必然存在着主动寻求最优的水资源利用方式的动机。如果假定存在竞争性的水资源市场,从而通过市场对水资源进行配置,则从经济学角度可以将区域水资源经济配置进一步解释为:在一个存在水资源供求市场的特定农业生产区域内,供求双方如何寻求一组水资源的均衡供给需求量和均衡价格,使得水资源的供给方利润最大化、需求方效用最大化。从理论上来讲,只要存在着水资源的供求市场,用水单位对于水资源的使用不再是无偿的,因此为了追求水资源效用最大化,必然会寻求确保维持一定产量水平下尽量少的耗水量,也就是说,竞争性水资源市场的存在会自动促使用水单位调节其用水方式,并在市场自动调节之下做到区域水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在水资源参与的各项经济活动中,水资源价值可能会由于人类活动的结果而降低或消失。从形式上来看,这种水资源价值的降低或消失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由于水资源功能的减弱致使单位水资源价值的降低或消失,或者由于水资源量的消耗而致使总的水资源价值的降低或消失,或者两者兼之。水资源价值实现就是通过各种形式在经济上得到体现。资源资产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为水资源价值实现提供了有效的理论基础。资源资产理论认为 “资源资产是指具有明确所有权,且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能够给所有者带来效益的稀缺自然资源”。资源资产理论为自然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基础,自然资源同机器、厂房、劳动力、资金等资本一样属于资产。将资源作为资产进行管理不仅促使我们认识到资源的价值问题,提高资源资产的利用效率,更直接的效果就是为将资源纳入生产活动的成本核算体系提供了接口,为核算资源价值提供了可能。资源资产理论告诉我们,资源转化为资产必须具备3个基本条件,即稀缺、产生效益和具有明确的产权,而这3个条件,水资源都具备。对于稀缺性而言,事实表明水资源危机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对于水资源的生产效益,几乎所有的生产活动都离不开水资源的使用,如果离开水资源,绝大多数生产将无法进行,人类也无法生活下去;对于水资源的所有权而言,《水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该农村各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因此,水资源属于资产,水资源价值实现也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水资源资产投入的收益,所有权明确则是水资源价值实现的基本条件。“只有具有明确的所有权的资源,资源才可能转化为资源资产”。资产的特点决定资产必须具有明确的所有权,否则资产无人控制,成为免费共享资源,也就没有利益主体对水资源使用进行管理和规划,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就无从着手,从而也就无法实现水资源价值。
既然水资源具有明晰的所有权,则水资源的拥有者在向他人或组织提供水资源的使用时,必然要求自己的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因此,水资源价值实现转化为水资源资产的产权价值(水权价值),即水资源所有者拥有水资源价值的经济实现。
水资源经济管理的根本目标是有效配置稀缺的水资源以达到水资源使用的效益最大化。任何稀缺性资源有效配置的一个基本衡量标准就是在既定的资源量限制的前提下实现效益最大化或者在实现预期效益的前提下,尽可能使用最少的资源。使用水资源的过程也是水资源价值的实现过程。水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资产,其对社会的作用是经济、社会和生态三大效益的综合,并且这三大效益之于人类社会都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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