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水资源与水环境监测水平和能力,建立水资源综合信息反馈网络。加强流域管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推广,发展生态节水,注重流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供用水计量和统计工作。以环保、水利为主体,联合城建、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水资源与水环境监测网络,实行费用分摊、信息共享,特别要加强流域内省际边界地表水、地下水以及水质的动态监测工作。运用系统动力学、地理信息系统等方法适时反馈调节,建立流域环境综合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为流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指导。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建设,在深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监察示范活动。建立基层水资源保护监察队伍,保障资金,开展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与执法装备,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强化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强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监督管理手段、快速反应能力建设,建设国家水资源保护和污染源防治资源信息共享平台。
(3)加强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强生态保护重点领域的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加强对科研院所的科研能力建设支持,优先安排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与关键技术科研课题。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大战略与重要理论研究。重点开展城市水体生态修复技术、水质输移模型、污染物总量控制关键技术、土壤污染防治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技术、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的方法与技术模式、生态系统监测、评价等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技术的研究。对经实践验证具有较好效果的成熟技术模式,进行大范围推广与应用,为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www.daowen.com)
(4)加强生态保护相关领域的基础调查、监测、评价能力建设,从生态安全、生态系统健康、生态环境承载力等方面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系统评价,为生态保护决策提供支持。整合利用各部门和相关机构的信息、研究成果。深入开展生态监测工作,建立地面观测站点,逐步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充分利用遥感、卫星等数据信息对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评估,对全国和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定期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
(5)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统计体系。在系统调查、监测、评价的基础上,针对重点流域及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开展生态预警及防护体系的研究和建立工作,开展定期的自然保护区质量和管理能力评估,及时掌握这些地区的生态安全现状和变化趋势。通过建立生态预警评价指标、分级管理方案和确定警戒线等措施,对生态系统的演化趋势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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