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污染源防治规划要紧密结合、相互协调、严格实施、加强监督。
结合各流域水环境承载能力、水资源承载能力及水环境敏感性等,考虑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强度和潜力等因素,按照流域纳污能力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科学、合理确定水功能区划,制定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污染源防治规划,作为水资源保护和污染源防治的基础和依据,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污染源防治规划要紧密结合、相互协调、严格实施、加强监督。规划要对各行政区域限排总量、省界水体质量及支流入干流水质和大型排污口排污量提出明确要求,规划要切实可行,易于操作,对规划实施要加强监督管理。
2.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www.daowen.com)
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护,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依法实施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开发活动。在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分基础上,开展省级功能区划分工作,为生态保护与监管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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