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立水量调度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必要性

建立水量调度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必要性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在水量调度突发事件出现后能够快速有效、有序应对和处置,做到临危不乱,必须根据黄河水量调度情况制定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快速有效处置水量调度突发事件。

建立水量调度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必要性

1.建立水量调度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是提高应对水量调度突发事件能力的客观需要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许多应急管理制度。随着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水量统一调度的不断加强,对水量调度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也进一步加强。但是,水量调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责任不够明确,统一、协调、灵敏的应对体制尚未形成。二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够强,危机意识不够高,依法可以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不够充分、有力。三是,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一些突发事件未能得到有效预防,有的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未能及时得到控制。四是,社会广泛参与应对工作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公众的自救与互救能力不够强、危机意识有待提高。为了提高应对水量调度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迫切需要在认真总结应对水量调度突发事件经验教训、借鉴其他国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建立水量调度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2.建立水量调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定是做好黄河水量调度工作的需要

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同时,由于流域水量调度涉及到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众多的水利枢纽、引排水工程,关系复杂,各方利益不同,要求各异,特别是特枯来水情况下矛盾更加突出,因此,作为流域的水量统一调度,必须要有正常的调度秩序才能确保全河水量调度的顺利进行。频频发生在黄河上的突发事件是对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水行政管理水平的严峻考验,是对我们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考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把问题想得复杂些、困难些,提前预筹对策,当遇到突发水量调度、重大水污染事件时,才会镇定自若,依照应急处理机制,快速采取相应的措施,把事态扼制在初始萌芽状态,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在水量调度突发事件出现后能够快速有效、有序应对和处置,做到临危不乱,必须根据黄河水量调度情况制定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快速有效处置水量调度突发事件。(www.daowen.com)

3.建立水量调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定是水量调度监督检查的需要

水量调度监督检查是确保流域水量调度顺利进行的关键,虽然水量调度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是,也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反应不敏捷、处置不果断、职责不明确、机制不健全,特别是缺乏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和有效处理的措施和规定,遇到突发事件没有紧张有序的处理措施,缺乏果断快速的机制和明确的规定。因此,必须根据水量调度的实际,制定快速应对水量调度突发事件的机制和规定,明确各类水量调度突发事件的预测、监视和报告的时间和责任人,规定出现突发事件应采取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使黄河水量调度监督检查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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