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监督管理的核心内容及重要性分析

监督管理的核心内容及重要性分析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取水人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机关不定期地对取水人取水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监督管理的核心内容及重要性分析

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水许可证管理、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年度审验和水资源统计。

4.6.2.1 取水许可证管理

(1)取水许可证的更换。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期满45日前,取水许可持证人应持取水许可证等有关文件到原发证审批机关办理取水许可证更换手续,否则取水许可证到期后自动失效。

(2)取水许可证的吊销。吊销取水许可证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取水许可证的吊销分两种情况。一是连续停止取水满一年的。但因不可抗拒原因或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造成连续停止取水、取水人及时向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机关申报过的除外。二是取水人出现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包括:擅自改变取水标和取水量年内分配的;未在规定限期内装置量水设施的;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拒绝提供取水量测定数据等有关资料或提供假资料的;拒不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水量核减或者限制决定的;将依照取水许可证取得的水,非法转售的。

吊销机关:审批发证机关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吊销取水许可证。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发放的取水许可证,需吊销的,必须经国务院水行政主管的批准。

(3)许可水量的核减和限制。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有限性并不总是能够得到协调,受水资源条件的限制和用水需求的增加,在供需关系出现严重失衡,或因生产条件改变等原因使用水发生变化的,为使水资源得到合理和有效利用,发挥其最大效益,取水许可审批发证机关在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可以对取水许可水量进行核减和限制。出现核减和限制许可水量的情况有:①由于自然原因等使水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的;②地下水严重超采或者因地下水开采引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③社会总取水量增加而又无法另得水源的;④产品、产量或者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使得取水量发生变化的;⑤出现需要核减或者限制取水量的其他特殊情况的。

4.6.2.2 计划用水管理

取水许可审批的水量是正常来水年份的最大取水量,由于来水的不确定性,各年允许的取水量是不同的,取水许可管理部门可视来水情况审批取水人的年度用水计划,这也是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的要求。取水计划包括区域取水计划和具体用水户取水计划两种,各用水户取水计划要控制在所在区域取水计划总量之内。

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区域取水计划的编制要求是: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用水状况、下一年度水源的预测、节水规划和节水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取水控制总量,制定本地区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对于跨行政区域的河流,制定取水计划还要依据流域管理机构下达的控制指标。如黄河自1999年正式开始实施水量统一分配和调度以来,黄河水利委员会每年都要制定全河年度可供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将可供水量指标分配到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水利部批准后执行。因此,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表水取水计划时,都要依据批准的年度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

对于用水户的取水计划,其编制和审批要求是:

(1)取水人按规定时间向取水许可监督机关申报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包括对年度用水计划的合理性分析。

(2)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机关在收到取水人的年度用水计划申请后,按照分级审批权限,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机关对取水人用水计划申请审查和综合平衡后,以书面形式向取水人下达下一年度取水计划。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发放取水许可证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权限,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取水人的取水量予以核减或者限制: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地区年度取水计划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取水需要的;由于自然原因等使水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的;地下水严重超采或因地下水开采引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社会总取水量增加而又无法另得水源的;产品、产量或者生产工艺变化使取水量发生变化的;出现需要核减或限制取水量的其它特殊情况,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发放取水许可证,其取水量的核减、限制,由原批准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机关批准。

(4)原则上不允许取水人超计划取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超过计划取水,取水单位应向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机关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扩大取水。取水人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机关不定期地对取水人取水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取水人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取水数据、计划用水执行情况等有关资料。

4.6.2.3 节约用水管理

节约用水管理在取水许可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一是在审批发放取水许可时对节水提出相应要求;二是在制定年度用水计划时,要依据节水规划和年度节水计划。其中计划用水的要求已在前面论述过,下面主要阐明在取水许可审批过程中,对节约用水的要求,主要包括:

(1)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取水许可申请时,批准的取水量不得超过按用水定额计算的用水总量。

(2)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取水申请人应根据取水许可审批机关的要求,制定节约用水措施和节水设施设计任务书 (项目建议书)。节约用水措施和节水设施的设计任务书(项目建议书)应有生产工艺和设施的节水技术水平及可靠性的说明。在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出取水许可申请时,所提交的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项目建议书)的简要报告,应附有节约用水措施和节水设施的设计任务书(项目建议书)等有关文件。

(3)在取水许可管理中,对节水设施要贯彻 “三同时”的要求,即新、改、扩建项目,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出现下列情况,申请人又未在规定期限纠正的,取水许可管理部门可不予审批或发放取水许可证:单位产品用水量超过用水定额;节水工艺和设施不可靠;未安装合格的计量设施;节水挖潜措施不可行、节水工程验收不合格。

4.6.2.4 取水许可证年度审验(www.daowen.com)

取水许可证年度审验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取水许可授权时的附加限制条件和取水许可证登记的有关内容对取水人进行检查,以加强取水管理,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年审工作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年审结束后要逐级上报取水许可年审报告,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的动态管理提供依据。

年审是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既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又是对水资源管理与调度成效的一种检验,也是制定用水计划的依据和推动水资源管理走向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措施。通过年审,可以动态地掌握取水许可的变化情况。年审工作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发放的取水许可证,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直属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由被委托行使监督管理的机关年审。年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取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变动。

(2)取水标的是否变化。

(3)取水量年内分配是否变化。

(4)取水工程(设施)安装的量水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5)节水设施、废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

(6)取水和退水地点是否变化。

(7)退水水质是否达到水利部颁发的《取水许可水质管理规定》和经批准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所规定的要求。

(8)其他有关事项。年审工作具体要把好 “五关”,即取水许可分级管理发证关,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监督管理关,取退水水质监测数据鉴定关,计划取水量和实际取水量的审核以及是否能够执行流域管理机构水量调度指令关、取用水量与缴纳规费审定追缴关。对于未按规定取水,未在规定期限内安装计量设施,拒不执行经批准的取水量核减或者限制决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和非法转售取水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要予以坚决查处。

取水许可年审是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体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水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必须高度重视。要加强领导,责任到人;要制定年审计划,明确年审内容,突出年审重点;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广泛告知取水户,做到不遗漏、不重复;要依法行政、依法管水,做到不走过场、不徇私舞弊;要规范年审的各项管理行为,维护取水户的合法取水权益,做到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服务取水户。要通过年审对无证取水、违章取水、超计划取水以及违反《取水许可水质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查处;要通过年审加强取水计量,逐步杜绝无计量取水现象;要通过年审逐步建立取用水统计制度,规范取用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逐步建立从取水、用水到退水全过程实施日常监督管理与年度审验相结合的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制度,使取水许可年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4.6.2.5 与取水许可制度有关的几个问题

取水许可制度在普遍实施,对于流域水资源的管理调度已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根据目前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调度的需要,流域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必须做到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与水量调度、节约用水、总量控制、水质管理、水资源的有偿使用等方面的有机结合。

(1)要以取水许可的监督管理和动态调整保证水量调度计划、方案和指令的执行。

(2)要以取水许可的监督管理来促进节约用水工作的开展,加强用水定额管理。降低用水定额,建立节水型社会、节水型流域。

(3)要以取水许可的监督管理促进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管理和年度取水总量的控制。

(4)要以取水许可的监督管理促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形成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开征水资源费,足额征收水费,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探索水权、水市场的实践。

(5)要以取水许可的监督管理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加强取水许可水质管理,有效保护有限的黄河水资源。

(6)要做好取水许可管理的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水平。①做好供用水统计及水资源管理年报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同时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适当增加统计项目;②做好用水计量工作,杜绝无计量取水,并积极探索提高计量精度的有效手段和途径;③做好水平衡测试工作,特别是对用水大户,要通过水平衡测试加强企业内部的用水管理,提高企业的用水效率;④做好取、退水监测网点的规划建设,不断提高监控水平;⑤做好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管理的信息化;⑥做好对当地水资源问题的深入研究,分析水资源情势的变化,分析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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