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水资源规划的基本要求的介绍

水资源规划的基本要求的介绍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应涵盖有关专业规划的总体思路、布局与方案,为制定相关规划提供依据,要对专业规划的编制或修订具有指导作用。规划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采用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汇总,规划的基本要求和技术要点及汇总后的平衡和分析、检查、对照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涉及全局性的问题采取上下协调、综合平衡的方式确定,上下有机结合、反复协调。

水资源规划的基本要求的介绍

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制应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按照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确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和方向、任务和重点、模式和步骤、对策和措施,统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规范水事行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如下:

(1)协调各类规划之间的关系。一是协调好区域规划与流域规划之间的关系,要突出以流域为单元的规划编制原则,流域规划要在区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协调和平衡,区域规划必须服从流域规划;二是协调好综合规划与专业规划之间的关系,突出综合规划的全面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综合规划要吸收专业规划成熟的成果,专业规划必须服从综合规划并与综合规划成果相衔接。

(2)做好与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要以《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一定时期计划纲要等为基本依据。制定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生产力布局及国土整治、生态环境建设、防洪减灾、城市总体布局等相关规划有机衔接,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采用技术、法律、经济和管理的手段和措施,统筹解决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成的制约条件。

(3)把握规划深度。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应涵盖有关专业规划的总体思路、布局与方案,为制定相关规划提供依据,要对专业规划的编制或修订具有指导作用。要重点反映省际河流的水资源配置和宏观布局,针对流域水资源配置的最大问题提出方向和对策。

(4)加强规划的组织和协调。要加强对规划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合作,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料,特别是各专业部门已掌握的资料和研究成果开展规划工作,对有关专题要委托专业部门如地矿、城建、经济管理等部门和研究机构进行专题研究,保证规划的深度;要合理划分规划工作阶段,注重规划各个环节间的协调,及时进行规划指标和中间成果的协调、汇总和分析,保证规划的顺利进行。(www.daowen.com)

(5)求实创新的编制规划。要从流域和区域的实际出发,合理安排规划周期,实事求是地评价流域水资源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尊重和遵循科学、求实的精神预测和分析经济社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并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前瞻性。同时编制规划应在思想、理论、技术和方法等方面有所创新,有针对性地对一些重大问题和新情况、新问题采用现代的规划手段和理论深入研究。

(6)协调统一、平衡汇总。规划的编制要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划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采用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汇总,规划的基本要求和技术要点及汇总后的平衡和分析、检查、对照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涉及全局性的问题采取上下协调、综合平衡的方式确定,上下有机结合、反复协调。

(7)确保规划成果质量。在规划的各个阶段,要特别重视有关的基础数据一致性的审查、复核和分析工作,进行数据合理性分析和检查,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发展指标、定额、供需预测成果及配置方案要从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统一管理的宏观角度进行统筹协调,保证规划成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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