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水资源管理的经济优化方案

水资源管理的经济优化方案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水资源管理的经济方法是通过经济政策来实现的。这是我国第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关于征收水资源费的地方法规。2006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则是第一次以国家的行政法规的方式明确了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

水资源管理的经济优化方案

2.5.2.1 经济管理方法的内容和作用

水资源管理的经济方法是运用经济手段,按照经济原则和规律办事,讲究经济效益,运用一系列经济手段为杠杆,组织、调节、控制和影响管理对象的活动,从经济上规范人们的行为,使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活动更趋合理化,间接地强制人们为实现水资源的管理目标而努力。

水资源管理的经济方法是通过经济政策来实现的。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水资源的无偿使用和低水价政策,即水资源使用权的获得是无偿,国家将水资源无偿划拨给用水户使用,水价标准低于供水成本,供水工程的运行、维护不足部分由国家补贴。这种无偿使用和低水价政策的后果是用水需求增长过快,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不高,浪费严重,人们的节水意识不强。通过实践证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难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利用经济手段则可以弥补行政手段的不足。经济手段通过提高用水的机会成本,促使用水户减少用水而少支付相应的费用,从而达到抑制用水需求增长速度节约用水的目的。

水资源管理的经济方法包括:一是制定合理的水价、水资源费(或税)等各种水资源价格标准;二是制定水利工程投资政策,明确资金渠道,按照工程类型和受益范围、受益程度合理分摊工程投资;三是建立保护水资源、恢复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任何造成水质污染和水环境破坏的,都要缴纳一定的补偿费用,用于消除危害;四是采用必要的经济奖惩制度,对保护水资源及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各方面有功者实行经济奖励,而对那些破坏水资源,不按计划用水,任意浪费水资源以及超标准排放污水等行为实行严厉的经济罚款;五是培育水市场,允许水资源使用权的有偿转让。

2.5.2.2 经济管理方法的实践(www.daowen.com)

20世纪70年代后期,我国北方地区出现了严重的水危机,各级水资源主管部门相继采用了一些经济手段以强化人们的水资源意识。1985年国务院颁布了 《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收和管理办法》,对我国水利工程水费标准的核定原则、计收办法、水费使用和管理首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是我国利用经济手段管理水资源有益尝试。在水资源有偿使用方面,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0月通过的《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各级水资源主管部门,对拥有自备水源工程的单位,按取水的多少,向其征收水资源费。”这是我国第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关于征收水资源费的地方法规。为将经济管理的方法纳入法制轨道,198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明确规定:“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交纳水费”、“对城市中直接从地下取水的单位,征收水资源费”,使水资源的经济管理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获得了法律保证。在1997年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水利产业政策》和水利部于1999年颁布的《水利产业政策实施细则》,对使用经济手段管理水资源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2006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则是第一次以国家的行政法规的方式明确了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

2.5.2.3 经济方法的局限性

经济方法有其优点,但也有其局限性。它以价值规律为基础,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并充满了“弹性”。单凭经济方法并不能够保证水资源管理的有效性。运用经济方法管理必须有统一的方针、政策和计划作指导,需要巨大复杂的组织协调工作才能真正把各级、各层、各方面的积极性互相衔接而不是互相抵消地发挥出来。所以经济方法应当配合行政方法和法律手段,才能收到最佳的管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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