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水量分配制度的规定和实践

水量分配制度的规定和实践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黄河是我国七大江河中第一个制定水量分配方案的流域,此外还有塔里木河、黑河、漳河也制定了水量分配方案。合理安排工业用水,在缺水严重的地区,限制发展规模和耗水量大的工业。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批准。

水量分配制度的规定和实践

《水法》规定了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制定的依据和基础,规定了水量分配方案的批准权限,对水量分配方案的制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黄河是我国七大江河中第一个制定水量分配方案的流域,此外还有塔里木河黑河、漳河也制定了水量分配方案。

水量分配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调配工作是水利工程管理的中心环节,一般应遵循:

(1)调配原则要兼顾防洪、除涝、供水、发电、灌溉、航运、竹木流放、水产、游乐、泥沙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以取得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综合效益。

(2)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地区之间和部门之间的利益,统筹安排,合理分配。

(3)生活用水优先于其他一切目的用水,水质较好的地下水、地表水优先用于饮用水。合理安排工业用水,在缺水严重的地区,限制发展规模和耗水量大的工业。在适应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前提下,要重点支持缺水地区、能源基地和沿海城市的用水。(www.daowen.com)

(4)合理开采地下水;超采并发生地面沉降的地区,严格控制或停止开采。

(5)跨流域调水,要统筹考虑引出、引入水源流域用水需求,防止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根据需要与可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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