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地讲,水资源管理功能包括三部分,即水资源管理的决策功能、组织功能和监督功能。
1.3.5.1 水资源管理的决策功能
决策是现代管理的重点和关键,也是整个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它贯穿于水资源管理的始终以及各个方面。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均属于水资源决策的内容。由于水资源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命脉,因此,水资源管理决策水平的高低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决策成功将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决策失误将阻碍甚至破坏经济社会的发展。
正确的决策来源于对水资源系统的正确认识和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合理预测。同时,正确的决策还要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一般决策的程序分以下几个阶段。一是确定决策的目标。决策目标应选定那些需要与现实差距较大、并且是急需解决的问题,该问题必须是主、客观条件允许,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二是制定备选方案。备选方案应是为目标服务的,并且是互不相同。三是选定方案。这是决策程序的关键。选定的方案必须是效益最大、风险最小的方案,还要有相应的应变措施,以备不测。四是制定实施计划。实施计划是选定方案的具体化,实施计划应包括实施策略、实施步骤、人财物的投入安排等。五是决策的跟踪。决策的正确与否、合理程度如何一定要通过实践进行检验,同时,决策也必须在实践中进行不断的修正,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
决策的规范化已日益受到重视,《水法》中对规划、水长期供求计划和跨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是水资源管理决策科学化的重要法律保障。
1.3.5.2 水资源管理的组织功能
周密的组织是实现决策目标和计划的体制保障。水资源管理的组织功能包括组织、协调和控制。良好的组织有赖于管理机构的合理设置、明确的职权、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任务的合理分工和信息的畅通。(www.daowen.com)
水资源管理组织功能的目标,一是创造实现决策目标的条件;二是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三是建立公众参与的协商机制;四是确保水资源管理信息的畅通。
水资源管理的组织功能最终要通过管理组织去实现,因此,需要根据我国国情、河情和省情,设置管理机构,建立合理的管理体制。吸取以往水资源管理组织工作的教训,我国在《水法》颁布后,自上而下建立了水资源管理的专门机构和水政执法队伍。在中央一级,水利部是国务院设立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在流域一级,国家在重要江河上设立了七大流域管理机构,在本流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本流域的水资源;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建立省 (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其他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和部门分工,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1.3.5.3 水资源管理的监督职能
水资源管理的监督功能又称控制功能,即依据水资源决策的目标和实施计划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对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及时进行纠正,对新出现的情况,要适时修正原先的决策目标和实施计划,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监督功能必须依照既定的决策目标,并按实施计划执行。监督功能实施的条件:一是要有监督管理组织和必要的手段,这是实施监督功能的关键;二是要有水资源管理信息的收集、传输和处理,以便分析衡量计划目标与实际工作效果的偏差和原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目前,我国水资源监督管理机构不统一,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手段,信息交换不及时,已不能适应水资源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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