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空气调节机组又称组合式空气调节器(箱),其自身不带冷、热源,是以冷、热水或蒸汽为媒介,用以完成对空气的过滤、加热(冷却)、加湿(减湿)、消声、热回收、新风处理和新、旧风混合等功能的箱体组合式机组。现以一台装设在一个二次回风系统中的组合式空气调节机组为例,说明其使用特点,如图2-1所示。
由图2-1可知,新风通过新风阀1进入空调机组,与室内来的一次回风在混合室(4)中混合。然后经过过滤器(5),滤去尘埃和杂质,再经一次加热器(8)加热后进入喷水室(10),在喷水室(10)中进行热湿处理,降温除湿后,接着与二次回风进行混合。混合后的空气经二次加热器(14)加热到规定的送风状态点。由送风机经设置在送风管道内的消声器降噪,最后送入室内。
由室内排出的空气经回风管道和回风管道内设置的消声器降噪,由回风机将一部分空气排出系统,其余部分作为回风加以利用。一次回风量和二次回风量的多少由回风阀(3和12)的开度来确定。
图2-1 JW型组合式空气调节机组(二次回风式)
1—新风阀 2—混合室法兰盖 3、12—回风阀 4、11—混合室 5—过滤器 6、9、15—中间室 7、13—混合阀 8—一次加热器 10—喷水室 14—二次加热器 16—风机接管 17—加热器支架 18—三角支架
1.集中式空调机组的类型和型号
集中式空调机组的类型见表2-1,其型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见表2-2。
表2-1 集中式空调机组的类型
(续)
表2-2 集中式空调机组型号表示方法
2.集中式空调机组的名义工况含义
(1)名义工况参数的定义
1)名义风量:指机组在规定的运行工况下每小时所处理的空气量,一般应以标准状态的空气体积流量表示(m3/h)。
2)名义供冷量:指机组在规定的运行工况下的总除热量,其中包括显热除热量和潜热除热量(W或kW)。
3)名义供热量:指机组在规定的运行工况下供给的总显热量(W或kW)。
4)机组余压:指机组克服自身阻力后在出风口处的余压值(Pa)。
5)水阻力:指进入和离开机组的水静压差(Pa)。
(2)运行工况的规定
1)设定条件如下:
①冷(热)盘管的排数:4排。
②冷盘管的进/出水温升:5℃。
③热盘管的水温度:60℃。(www.daowen.com)
④蒸汽盘管的进气压力:70kPa;温度112℃。
⑤通过盘管的迎面风速:2.5m/s。若没有喷水段,则为单级二排喷嘴。
2)测定机组名义风量、机组出口余压和输入功率时,其规定的运行工况见表2-3。
表2-3 测定机组名义风量、机组出口余压和输入功率时的规定运行工况
(3)测定机组名义供热量、名义供冷量时,其规定运行工况见表2-4。
表2-4 测定名义供冷(热)量时规定的运行工况
3.集中式空调机组技术要求
(1)基本参数应符合的规定
1)机组风量实测值不低于额定值的95%,全压实测值不低于额定值的88%。
2)机组额定供冷量的空气焓降应不小于17kJ/kg,新风机组的空气焓降应不小于34kJ/kg。
3)机组供热量的空气温升至少应不小于:
①蒸汽加热时温升20℃。
②热水加热时温升15℃。
③机组在85%的额定电压下应能正常起动和工作。
(2)机组的盘管及其管路在下列相应条件下应能长期正常运行且无渗漏
1)冷水盘管在0.98MPa压力下或通热水使用时,60℃的热水条件下。
2)热水盘管在0.98MPa压力、130℃的热水条件下。
3)蒸汽盘管在0.07MPa压力、112℃的蒸汽条件下。
机组箱内的隔热、隔声材料应具有无毒、无异味、自熄性和不吸水性能。不应使用裸露的含石棉或玻璃纤维的材料。隔热、隔声材料与面板之间应粘贴牢固、平整、无缝隙,保证在运行时箱体外表面无凝露。
机组应有凝结水处理装置,在运行中箱体外不应有渗漏水,箱体内不应有积水,排水应畅通。
箱体和检查门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机组的漏风率应不大于5%。检查门锁紧性能要好,防止因内、外压差而自行开闭。
盘管的迎风面风速超过2.5m/s时,应加设挡水板。喷水段进、出风侧应有挡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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