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灾后救灾赈灾工作由灾害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灾情的救灾救济工作,要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防总、省救灾指挥部门具体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该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并结合工作实践探索、总结工作经验,逐渐建立起规范、协调、高效的救灾赈灾工作机制。救灾赈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统一协调指挥,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参与。
灾后救灾赈灾工作由灾害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灾情的救灾救济工作,要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防总、省救灾指挥部门具体部署。各有关单位要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救灾赈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实践中国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该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并结合工作实践探索、总结工作经验,逐渐建立起规范、协调、高效的救灾赈灾工作机制。
救灾赈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统一协调指挥,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参与。我国确定的救灾减灾工作原则和方针是“政府统一领导,上下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地方为主,中央为辅”“救灾工作分组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和“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www.daowen.com)
各级党委、政府要十分重视抗灾救灾工作,层层建立救灾责任制,通过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开仓借粮、对口支援、政府救济、税收减免、政策优惠等措施,努力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生产困难。通过调节种植结构、劳务输出、发展副业生产等措施,千方百计地增强农民抗灾自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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