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抗旱水量调度与管理制度

抗旱水量调度与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抗旱水量调度内,实行水源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抗旱水量调度预案,并经省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执行。水源管理单位的职责如下: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部署和做好本区的抗旱水量调度工业。组建当地督察组织,建立督察制度,督促落实本区抗旱水量调度期的工作。

抗旱水量调度与管理制度

为把有限的水资源管理好、调度好,确保在来水极端不利的情况下,水利工程供给的工业用水、城市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不发生尖锐矛盾,保证社会的安定和稳定,必须对水源工程的水量进行联合调度运用。同时,全社会应该推行定额管理限量供水,超量部分实行累进浮动加价。对水量调出地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依据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需要。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第五十条规定:各地人民政府应当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第五十一条规定: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第五十二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率;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以“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为总调水原则。

(1)地表水与地下水供求原则:先引用地表水,地表水不能满足时引用地下水。

(2)地表水与水库蓄水供求原则:先引河道天然来水,后取水库蓄水。

(3)用水与需水原则:灌溉季节,先满足灌溉用水,再向水库充水。

(4)供水顺序:先满足生活用水,再向生产供水。

抗旱水量调度内,实行水源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水源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本水源工程区内的水量应急调度工作,建立相应的指挥组织,统一指挥本区内的抗旱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抗旱水量调度预案,并经省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执行。(www.daowen.com)

水源管理单位的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部署和做好本区的抗旱水量调度工业。

(2)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保证各项调度措施落实到位。

(3)组建当地督察组织,建立督察制度,督促落实本区抗旱水量调度期的工作。

(4)负责水量调度指令的执行,确保水量调度计划的完成。

(5)强化用水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本区内各县(市、区)的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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