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前要对防汛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汛期更要加强防汛工程险情的巡查。两者虽然在时间上不同,但目标一致,都是围绕“以防为主”的防汛方针开展工作的。
以堤防汛期巡查为例,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堤防可能出现险情,若不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险情就会由小变大、由轻变重,不但增加抢险困难、耗费物料,还会导致堤防溃决。因此,巡查是防汛抢险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切不可掉以轻心、疏忽大意。
1.巡查要求
(1)巡查队员必须挑选熟悉工程情况、责任心强、工作细心、熟悉险情、有防汛抢险经验的人担任。巡查队员分基本队员和后备队员,基本队员在水情到达设防水位时上堤巡查,后备队员在水情到达警戒水位时参加巡查。巡查队员力求固定,全汛期不变。
(2)巡堤查险任务应按堤段的重要情况分段包干配置巡查人员,统一领导,分段负责。要具体确定检查内容、路线及检查时间(或次数),要把任务落实到人。要求对一般险情及时处理,定期汇报;对重大险情,随时上报并提出意见。
(3)巡堤查险人员要明确责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严格按查险制度进行巡查。穿堤建筑物和已发现的险情要专门配置巡查人员。
(4)巡查重点、范围及内容。
1)巡查重点:险情调查资料中所反映出来的险工、险段。
2)巡查范围:堤身、堤(和)岸要做到“六查”,即查堤顶、查堤坝迎水坡、查堤背水坡、查堤脚、查平台及查平台外一定范围,并相互查过责任段至少10~20m。要特别注意巡查堤背水坡脚200m以内水塘、洼地、排灌渠道、房屋、水井以及与坝体、堤防相接的各种交叉建筑物等,这些是容易出险又容易被忽视的地方。
3)巡查的内容:裂缝、滑坡、跌窝、洞穴、渗水、塌岸、管涌、散浸、漏洞等,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5)当发生暴雨、台风、地震,堤防水位骤升(或骤降)及持续高水位或发现异常现象时,要增加巡查密度,特别是夜间巡查密度,必要时应对可能出现重大险情的部位实行昼夜连续监视。
2.巡查方法
(1)用眼看、耳听、手摸、鼻嗅、口尝、脚踩等常规、直觉的方法,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
(2)巡查路线。巡查要做到“徒步拉网式”的普查,堤上、堤下、堤身内外均要进行巡查,对堤内情况要加强侦查。每组5~7人成排前进,一人走堤外水边,乘浪边起落的时机,用脚查探破绽和防浪情况;一人走堤内脚;一人走渍水边,注意浸漏、滑脱现象及草下暗漏。如果堤脚附近没有渍水,也要在距离堤脚较远处巡查有无管涌险情。巡堤人员要时分时合,迂回巡查,不可有空白点,要不断交换情况,在风雨夜或风浪大时,堤外水边巡查人员要注意安全。
(3)巡查时所带工具。一般常用的巡查工具有:记录本——记载险情用,小红旗——作险情标志,木尺——丈量险情对某一显著目标部位的尺寸,锯木屑——当堤身浸漏时用来抛于堤外江面以发现小漩涡,手电筒或马灯、火把——便于夜间巡查照明,铁锹和通信工具等。各地区应根据具体条件和堤段最大可能发生的险情,对所带的工具有所增减。
3.巡查的注意事项
查险是一件细致艰苦的工作,天气越恶劣(狂风、暴雨、黑夜),查险工作越要抓得紧。不仅对重点险工堤段要加倍注意,对一般堤段也决不可放松,根据各地经验,巡堤查险必须做到:“四到”“五时”“三清”“三快”。
(1)四到:
1)手到,主要是用手来探摸和检查,检查堤边签桩或堤上绳缆是否有松动拉断情况。
2)脚到,用脚查探发现险情。特别是不易发现险情的水淌地区,更要靠赤脚来试探水温及土壤松软情况。如水温很低,有侵骨感觉,就要仔细检查,可能是由冒水孔或漏洞来的水;如土壤疏松,深入内层也软如弹簧,说明不是正常的情况。堤外坡有无跌窝崩塌现象,一般也可用脚在水下探摸发现。
3)眼到,用眼看清堤面、堤坡脚有无崩挫、裂缝、散浸、管涌等现象,看清堤外水边有无浪坎、崩塌近堤水面有无漩涡等现象。
4)耳到,用耳伏地静听,探听水声。若听到水声“咕噜咕噜”,与风浪冲击堤岸的“啪啪”声不同,很可能是堤防出现了漏洞。
(2)五时:
1)黎明时,人最疲乏。
2)吃饭时,思想最松动。
3)换班时,检查容易间断。(www.daowen.com)
4)黑夜时,看不清,容易忽视。
5)狂风暴雨交加时,出险不易判断。
这些时候最容易疏忽忙乱,注意力不集中,容易遗漏险情,特别是对已处理的险情和隐患,还要注意检查,必须提高警惕。
(3)三清:
1)险情查清。
2)信号记清。
3)报告说清。
(4)三快:
1)发现险情快。
2)处理快。
3)报告快。
只有做到以上几点,才能及时做到发现险情,分析原因,小险迅速处理,防止发展扩大;重大险情,应立即报告,上级能调集力量尽快抢护,避免溃决失事,造成严重灾害。
4.巡查记录和报告
(1)巡查过程中,有异常情况时,除应详细记录时间、部位、险情和绘出草图外,必要时还应测图或摄影。
(2)现场记录必须及时整理,如有问题或异常现象,应立即进行复查,以保证记录的准确性。
(3)在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
(4)各种检查记录、报告均应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5.巡查工作的制度
(1)交接班制度。汛期必须实行昼夜值班,并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巡查人员做好巡查记录,现场做好标记,记录中写清楚异常情况及采取措施,交接班时应交代清楚。接班的巡堤队员应提前上班,与交班人共同检查一遍,交班人应交代本班了解的情况,特别是可能出现的问题,必须交代清楚。
(2)注意事项。
1)检查、休息、交接班时间由带领检查的队(组)长统一掌握。检查进行中不得休息,规定时间内不得离开岗位。
2)检查是以人的感觉器官或辅以简单工具,对险情进行检查分析判断。夜间检查要持照明工具。
3)队(组)检查交界处,必须越界。一般重叠检查段的长度不应少于10~20m。相邻小队碰头时应互通情报。
4)检查中发现可疑象征,应派专人进一步详细检查。探明原因,采取处理措施,并及时向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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