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由国务院副总理任总指挥,领导全国的防汛工作。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成员由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利部)为其办事机构,负责管理全国防汛的日常工作,统一指挥全国的防汛工作,制定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根据气象和水情进行防汛动员,对大江大河的洪水进行统一调度,监督各大江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的执行,对各地动用重大分滞洪区要求进行审批,组织对重大灾区的救灾,指导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2.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县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任指挥长。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图3-1 全国防汛抗旱组织系统示意图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具有行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和监督防汛抗旱工作的职能。根据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各级防汛抗旱机构的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
(2)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各种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工作预案。
(3)及时掌握汛期雨情、水情、险情、旱情、灾情和气象形势,了解长短期水情和气象分析预报,必要时启动应急防御对策。(www.daowen.com)
(4)组织防汛抗旱检查工作。
(5)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汛抗旱资金的计划管理。资金包括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的防汛抗旱岁修费、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以及受益单位缴纳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防汛抗旱基金等。针对防汛抗旱物资要制定国家储备和群众筹集计划,建立保管和调拨使用制度。
(6)负责统计掌握洪涝和干旱灾害情况。
(8)督促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和应急撤离转移准备工作。
(9)组织防汛抗旱通信和报警系统的建设管理。
(10)组织汛后检查、防汛工程水毁修复情况等。
(11)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推广先进的防汛抢险和抗旱新技术、新产品。
3.水利部所属的流域管理机构防汛抗旱指挥部
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和流域机构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指挥本流域的防汛抗旱工作,执行规定的调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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