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干旱灾害特点及历史发生情况简析

干旱灾害特点及历史发生情况简析

时间:2023-06-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据研究,在1979—1991年,其中有8年是在华北、东北及华南出现干旱,另有2年在长江以南的广大南方地区出现干旱,2年出现了全国性干旱,1年为长江流域干旱。

干旱灾害特点及历史发生情况简析

1.干旱灾害面积大,但分布不均匀

据统计,我国每年农田受旱涝灾害的面积约占总播种面积的27%,而其中60%左右是旱灾。全国各大区都会有旱灾出现,但分布不均匀,其中黄、淮、海地区占全国受旱灾面积的50%左右,长江中下游也是多旱灾的地区,这两个地区就占了全国受旱灾总面积的60%以上。

2.干旱灾害出现频繁,有时持续时间较长

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受季风气候影响,在全国境内,局地性或区域性的干旱灾害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例如,据研究,在1979—1991年,其中有8年是在华北、东北及华南出现干旱,另有2年在长江以南的广大南方地区出现干旱,2年出现了全国性干旱,1年为长江流域干旱。在华北地区,1951—1980年中出现较大范围干旱的就有12年,中等范围干旱的有11年,其余7年出现了范围较小的干旱;而这一时期长江流域也有28年出现了不同范围的干旱。(www.daowen.com)

从干旱持续时间看,许多地区会出现春夏连旱或夏秋连旱,有时甚至春夏秋三季连旱。例如,华北地区干旱的持续时间一般在1~2个月或4~5个月,有些年份干旱持续时间特长,如1957年、1965年、1968年、1972年和1986年的干旱长达5~7个月。又如长江流域常会出现伏旱,但有的年份有些地区会出现连续干旱,例如1988年长江流域出现了伏旱,而其中湖南、湖北、上海、江苏、安徽、贵州等省(直辖市)出现了春夏连旱或夏伏秋连旱,持续时间一般在40天以上,部分地区达50~70天。1994年6—8月江淮地区出现了严重伏旱,安徽、江苏、湖北等省伏旱持续时间达40~50天,长的达2个月以上,这一年在全国不少地区还出现了春旱,秋旱范围更广,主要分布在江南、华南、华北和西北东部等地。

3.干旱常伴随高温同时出现

许多干旱灾害出现的同时,往往伴随高温,致使旱情加重,这种情况在长江流域伏旱期更明显。例如,1985年出现了夏伏连旱,6—8月久晴少雨,气温很高,天气燥热,日平均气温都在30℃以上,鄂西北、鄂东南及三峡河谷地区极端最高气温达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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