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冷冻空调如何执行抽样检验:检验规则详解

冷冻空调如何执行抽样检验:检验规则详解

时间:2023-06-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d)检验方案按表12规定的一次抽样方案。表127.5.2 抽样检验中还应按7.4.4的规定进行试验。

冷冻空调如何执行抽样检验:检验规则详解

7.1 一般要求每台压缩机应经制造厂的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7.2 检验分类压缩机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抽样检验,试验方法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

7.3 出厂检验

7.3.1 出厂检验必检项目

7.3.1.1 每台压缩机应经下列试验:

a)无负荷试验

检查压缩机运动部件装配质量及润滑系统的润滑情况,试验时间不少于1h。运转时轴封和油管路接头处不应漏油。摩擦部位(如主轴承处表面、轴封处表面等)无异常温升。

b)空气负荷试验

在高压级和低压级排气压力均为0.3MPa时,试验时间不少于1h,停车后检查运动部件应无松动,摩擦部位无异常、拉缸等,否则应消除缺陷后重新试车,直到合格为止。

c)抽真空试验

压缩机低压级应能将曲轴箱、高压级应能将高压级吸气腔压力抽至15kPa。

d)排气阀密封性试验

将压缩机曲轴箱、高压级吸气腔压力抽真空至15kPa后停车,并在高压级排气腔内加压为0.5MPa,低压级排气腔内加压0.5MPa,高压级吸气腔压力和曲轴箱压力回升到0.1MPa的时间应不少于表10规定数值,检查高、低压级排气阀组的密封性。

表10 min

e)排气量试验

高、低压级排气管路并联按GB/T 3853规定进行,排气量应不小于符合表5规定的压缩机性能下排气量的95%。在高、低压吸气压力均为大气压,排气压力对氨压缩机为0.4MPa;对氟利昂压缩机为0.3MPa时进行,测量方法可按下述方法之一进行:

——简化的性能试验方法:按GB/T 3853的规定进行;

——充罐法:按GB/T 3853的规定进行。

上述方法之一测得压缩机空气排量的偏差应符合工厂设计规定。

f)密封性试验

将1MPa(表压)的氮气或干燥空气充入压缩机中的时间不少于24h,或浸入水中的时间不少于5min,检查压缩机所有金属连接处和轴封处不应泄漏。但允许降低1%的试验压力。

以氟利昂为制冷剂的压缩机,允许以氟利昂和氮气的混合物来检查。氟利昂在混合物中的分压力应不小于0.3MPa(表压)。

g)真空试验

密封性试验合格后关闭压缩机吸、排气截止阀,进行真空试验。氟利昂压缩机在绝对压力不超过1.3kPa、氨压缩机在绝对压力不超过5.5kPa情况下,保持8h以上,压力回升不超过0.65kPa。

7.3.1.2 外观质量检验

7.3.2 拆检要求

在上述检验中,当压缩机组运转项目检验结束后,拆检并清洗有关部件,更换润滑油

7.3.3 出厂检验抽检项目(www.daowen.com)

7.3.3.1 制冷剂密封性试验:R22压缩机应在1.0MPa的制冷剂压力下对铸件进行密封性检验,应不渗漏制冷剂。试验方法和抽检台数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

7.3.3.2 清洁度测定:应符合6.7的规定,抽检台数按本标准的规定。

7.3.4 负荷试验

制造厂在工艺成熟和质量稳定条件下,允许使用制冷剂或氮气进行负荷试验,测量排气量。用以代替7.3.1.1中a)项~e)项,其等效制冷量的偏差由制造厂经试验决定,但应满足6.2的性能要求。

7.4 型式试验

7.4.1 每种型式的压缩机试制产品应进行型式试验并经鉴定合格,同型号中8缸压缩机鉴定合格后,其它缸数压缩机在条件相同时,可不进行型式试验和鉴定,但应有试验测定的全部性能特性数据。

7.4.2 当压缩机结构作重大改革时,应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新产品或设计结构有重大改革的定型产品,应有由试验获得的压缩机性能曲线图表(如制冷量、轴功率、供给系统等)。在全性能曲线图表中应包括不少于三种冷凝温度,每种冷凝温度下不少于五种蒸发温度(其中应包括表11中所规定的全部工况)。

7.4.3 在7.3.1和7.3.2规定的试验程序进行完之后,方可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连续时间不少于500h,

抽查试验连续时间不少于150h,试验工况及时间分配按表11规定进行。

表11

7.4.4 型式试验中还应有下列内容和要求:

a)噪声测量,按7.4.3的名义工况运转时进行测定,应符合6.6的规定;

b)振动测量,应符合6.8的规定;

c)润滑油耗油量测量,R717压缩机耗油量应符合6.1.7的规定;

d)清洁度测量,应符合6.7的规定。

7.4.5 型式试验后测量气缸套镜面、活塞、活塞环、活塞销、主轴承、连杆轴瓦、连杆衬套、曲轴轴颈和曲轴销颈、轴封摩擦零件、阀片和油泵零件的磨损情况,并且不应有拉伤、咬合等缺陷。

7.4.6 在型式试验和抽查试验所规定的时间内,允许中途停机以检查机器运转情况,若遇有主要零、部件损坏(如曲轴断裂、拉缸等)需要更换时,已进行的试验无效,在采取措施后仍按规定重新进行试验。

7.5 抽样检验

7.5.1 抽样检验方案:

a)成批生产的每种型号压缩机应进行抽样检验,以检查产品生产过程的稳定性;

b)一年内的同型号产品数量作为一个检查批量,抽样的时间应均衡分布在1年中;

c)检验方案按表12规定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首台抽样检验,检验方法按本标准规定。运转时间:R717压缩机为48h;R22压缩机为36h。试验工况按表11,各种工况抽查检验时间均为8h。

d)检验方案按表12规定的一次抽样方案。

表12

7.5.2 抽样检验中还应按7.4.4的规定进行试验。

7.5.3 抽样检验后,应检查气缸套镜面、活塞、连杆轴瓦、曲轴销颈、阀片等部位,不应有拉伤、咬合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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