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断路器操作原则
1)断路器允许断开、合上额定电流以内的负荷电流及切断额定遮断容量以内的故障电流。
2)断路器控制电源必需待其回路有关隔离开关全部操作完毕后,方可退出,以防止误操作时失去保护电源。
3)断路器合闸前,应检查继电保护已按调度规定投入,断路器合闸后,应检查断路器确在合闸位置,确认三相均已接通;自动装置已按调度规定投入。
4)断路器操作时,若远方操作失灵,按规定允许进行就地操作时,必须进行三相同时操作,不得进行分相操作。
下列情况应将断路器的操作电源切断:
1)检修断路器。
2)在二次回路及保护装置上工作。
3)在倒母线操作过程中拉合母线隔离开关,必须先取下母联断路器的操作电源,防止在拉合隔离开关时母联断路器跳闸而造成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4)在继电保护故障情况下,应取下断路器操作电源,防止因断路器误合、误跳而造成停电事故。
5)断路器本身有明显故障或存在其他严重问题。
6)断路器短路开断电流不够时。
7)切断故障电流次数超过。
检查断路器确在合闸位置的项目:
1)位置指示灯正确。
2)回路确有负荷指示。
3)机械指示应在合闸位置,传动机构应在合闸状态。
4)弹簧操作机构应检查弹簧是否储好能。
6)气动机构,操作气压应满足规程要求。
检查断路器在分闸位置的项目:
1)位置指示灯正确。
2)回路负荷确无指示。
3)机械指示应在分闸位置,传动机构在分闸状态。
下列情况下,必须退出断路器自动重合闸装置:
1)重合闸装置异常时。
2)断路器灭弧介质及机构异常,但可维持运行时。
3)断路器切断故障电流次数超过规定次数时。
4)线路带电作业要求退出自动重合闸装置时。
5)线路有明显缺陷时。
6)对新投或事故处理后的线路送电时。
7)其他按照规定不能投重合闸装置的情况。
2.隔离开关操作原则
1)隔离开关操作前,必须投入相应断路器控制电源。
2)隔离开关操作前,必须检查断路器在断开位置,操作后必须检查其开、合位置,合时检查三相接触良好,拉开时检查三相断开角度符合要求。
3)用隔离开关进行等电位拉合环路时,应先检查环路中的断路器确在运行状态,并断开断路器的操作电源,然后再操作隔离开关。
隔离开关可以进行以下操作:
1)系统无接地时,拉开、合上电压互感器。
3)拉开、合上母线和直接连接在母线上设备的电容电流,但500kV系统需经试验允许、领导批准。
4)拉开、合上中性点接地刀开关,当中性点上有消弧线圈时,只有在系统没有接地故障时才能进行。
5)与开关或刀开关并联的旁路刀开关,当开关或刀开关合上时,可拉开、合上开关或刀开关的旁路电流,此时环路中的断路器作为死开关运行。但500kV系统中拉、合站内经开关或刀开关闭合的环路电流,需经试验允许、领导批准。
6)用户外隔离开关拉开、合上励磁电流不超过2A的空载变压器和电容电流不超过5A的无负荷线路,以及10kV及以下不超过15A的负荷电流(负荷刀开关除外)。超过上述范围时,必须经过试验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严禁用刀开关带电拉、合空载变压器、空载线路、并联电抗器。
3.母线操作原则
母线操作时,厂站应根据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及时调整母线差动保护运行方式。母线停、送电操作时,需注意防止电压互感器低压侧向母线反充电。母线送电操作应预先投入专用充电保护,没有专用充电保护的应压缩充电断路器的后备保护定值。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变压器向母线充电时,该变压器的被充电母线侧中性点必须可靠接地,操作完毕,恢复正常供电方式后,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方式应符合调度要求。
双母线上的元件,由一组母线倒至另一组母线时,应先将母联开关的操作直流电源断开(母联开关转非自动状态),每回路元件倒母线应“先合后拉”,母差保护应转为“互联”方式。只有热备用的回路元件倒母线,可以不将母联转非自动,但应采取“先拉后合”的倒母线方式,母差保护仍投正常方式。双母线中的一组母线进行零起升压时,母差保护应停用,母联开关应该为冷备用状态。
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母线,使用断口带均压电容器的断路器对母线停送电时,为防止铁磁谐振过电压损坏设备:
1)停电操作前,应将电磁式电压互感器从母线上先切除,最后才断开断路器,以防发生铁磁谐振过电压。
2)送电操作前,严禁带母线PT对空母线进行充电,只有在空母线带电后,才能先对母线PT送电。(www.daowen.com)
3)发生谐振过电压时,值班员不得拉开母线电压互感器的隔离开关和处于热备用中带有均压电容的断路器相连的其他回路母线隔离开关,不得重新合上已拉开的带电断路器,而应该立即拉开所有热备用中带有均压电容断路器的电源侧的隔离开关,使谐振回路与电源隔离,消除谐振。
4)母线停、送电操作时,应作好电压互感器二次切换,防止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向母线反充电。用母联断路器对母线充电时,有母联断路器充电保护的应投入,充电正常后退出充电保护。倒母线应考虑各组母线的负荷与电源分布的合理性。倒母线操作,应按规定投退和转换有关线路保护。
5)母联断路器停电应按照断开母联断路器,先拉开停电母线侧隔离开关,后拉开运行母线侧隔离开关的顺序进行操作,送电操作顺序相反。两组母线的并、解列操作必须用断路器来完成。
4.线路操作原则
线路送电操作顺序,应先合上母线侧隔离开关,后合上线路侧隔离开关,再合上断路器,停电操作时顺序相反。线路停送电时,应防止线路末端电压超过额定电压的1.15倍。
多端电源的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先拉开各端断路器及相应隔离开关后,才可合上接地开关(或装设接地线)。送电时顺序相反。
5.变压器操作原则
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
1)接线组别相同。
2)电压比相差不超过5%。
3)短路电压差不超过5%。
当上述条件不能完全满足时,应经过计算或试验,如肯定任何一台变压器都不会过负荷时,允许并列运行。并列运行的两台变压器,其中性点接地刀开关需由一台倒换至另一台时,应先推上另一台中性点接地刀开关,然后再拉开原来的中性点接地刀开关。变压器投入时,一般是先合电源侧开关;停用时,一般是先停负荷侧开关。500kV变压器停送电,一般从500kV侧停电或充电,必要时也可以在220kV侧停电或充电。
变压器充电时,应有完备的灵敏的继电保护,并应检查调整充电侧母线电压及变压器分接头位置,防止充电后各侧电压超过规定值。
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投入或退出变压器时,应先将该变压器中性点接地,调度要求中性点不接地运行的变压器,在投入系统后随即拉开中性点接地刀开关。运行中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的数目和地点应按继电保护规定设置,而继电保护规定设置应满足变压器本身绝缘的要求。
当110kV、220kV旁路开关代主变相应的线路开关运行时,应注意差动保护电流回路的切换,切换时先退出差动保护压板,并不得使电流回路开路,即先投入独立(开关)电流互感器短接片,然后投入本体(套管)电流互感器短接片。切换完毕并测试差流正常及差动保护压板两端对地无异极性电压后,再投入差动保护压板。在主变开关恢复正常运行时,其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在大电流接地系统中,为防止操作过电压,在主变高、中压侧停、送电时,先操作中性点接刀开关,中性点刀开关合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的操作顺序:应先投入该侧的中性点零序过流保护,再合上中性点直接接地刀开关,最后停用间隙零序过压、间隙零序过流保护。变压器中性点刀开关断开时操作顺序与此相反,运行中变压器的中性点是否接地由调度确定。
变压器停送电操作:停电操作,一般应先停低压侧,再停中压侧,最后停高压侧(升压变压器和并联运行的变压器停电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顺序);操作过程中可以先将各侧断路器操作到断开位置,再逐一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操作隔离开关到断开位置(隔离开关的操作需按照先拉变压器侧隔离开关,再拉母线侧隔离开关的顺序进行)。送电操作时顺序相反。
强油循环变压器投运前,应先投入冷却装置运行。切换变压器时,应确认并入的变压器带上负荷后才可以停下待停的变压器。
变压器有载调压分接开关操作:禁止在变压器生产厂家规定的负荷和电压水平以上进行主变分接头调整操作。并联运行的变压器,其调压操作应轮流逐级或同步进行,不得在单台变压器上连续进行两个及以上的分接头变换操作。
多台并联运行的变压器,在升压操作时,应先操作负载电流相对较小的一台,再操作负载电流较大的一台,以防止环流过大;降压操作时,顺序相反。
6.并联补偿电容器操作原则
1)调整母线电压时,应优先采用投入或退出电容器(电抗器),然后再调整主变分接头。
2)正常情况下,刚停电的电容器组若需再次投入运行,必须间隔5min以上。
3)电容器停送电操作前,应将该组无功补偿自动投切功能退出。
4)电容器组停电接地前,应待放电完毕后方可进行验电接地。
5)当全站失压和供电段母线失压时,应退出电容器组运行。
7.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操作原则
1)当一次系统运行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调整。
2)同一元件(设备)或线路的两套及以上主保护禁止同时退出。
3)运行中的保护及自动装置需要停用时,应先切除相关连接片,再断开装置的工作电源。投入时,应先检查相关连接片在断开位置,再投入工作电源,检查装置正常,测量连接片各端对地电位正常后,才能投入相应的连接片。
4)保护及自动装置检修时,应将相关电源断路器(熔断器)、信号电源隔离开关、保护和计量电压断路器断开。
5)保护装置定检或校验时,应注意先将相关联跳连接片或启动其他保护的连接片切除后再进行。
8.倒闸操作中的解、并列操作
解、并列操作的重点是要防止非同期并列、设备过负荷及系统失去稳定等问题出现。对操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1)系统解、并列
1)两系统并列的条件:频率相同,电压相等,相序、相位一致。发电机并列,应调整发电机的频率、电压与系统一致;电网之间并列,应调整地区小电网的频率、电压与主电网一致。如调整困难,两系统并列时频差最大不得超过0.5Hz,电压差允许为15%。
2)系统并列应使用同期并列装置。必要时也可使用线路同期检定重合闸来并列,但投入时间一般不超过15min。
3)系统解列时,必须将解列点的有功电力调到零,电流调到最小方可进行,以免解列后频率、电压异常波动。
(2)拉、合环路
1)合环路前必须确知并列点两侧相位正确,处在同期状态。否则,应进行同期检查。
2)拉、合环路前,必须考虑潮流变化是否会引起设备过负荷(过电流保护跳闸),或局部电压异常波动(过电压),以及是否会危及系统稳定等。为此,必须经过必要的计算。
3)如估计环流过大,应采取措施进行调整或改变环路参数加以限制,并停用可能误动的保护。
4)必须用隔离开关拉、合环路时,应事先进行必要的计算和试验,并严格控制环路内的电流,尽量降低环路拉开后断口上的电压差。
(3)变压器解、并列
1)变压器并列的条件:接线组别相同,电压比及阻抗电压应相等。符合规定的并列条件,方准并列。
2)送电时,应由电源侧充电,负荷侧并列。停电时操作相反。当变压器两侧或三侧均为电源时,应按继电保护运行规程的规定,由允许充电的一侧充电。
3)必须证实投入的变压器已带负荷,方可停止(解列)运行的变压器。
4)单元连接的发电机变压器组,正常解列前应将工作厂用变压器的负荷,倒由备用厂用变压器带;事故解列后要注意工作厂用变压器与备用厂用变压器是否为一个电源系统,倒停变压器要防止在厂用电系统发生非同期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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