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时期,组类编织物就已出现,成为当时重要的社会物资之一,其工艺、品类和功能愈见丰富。络组生产应与布匹一样,对于长、宽、密、重等有一定的规制。
络组宽度当指其幅宽。《韩非子·外储说右上》[16]记载:“(吴起)使其妻织组,而幅狭度度。吴子使更之,其妻曰:‘诺。’及成,复度之,果不中度,吴子大怒……其兄曰:‘吴子,为法者也。其为法也,且欲以与万乘致功,必先践之妻妾,然后行之。’”这里虽然没有提到确切数据,但“度”即是对组幅宽的规定。而至秦汉时期,作为尊卑等级体现的组绶已成制度,《后汉书·舆服制下》即载有明文规定,绶皆广尺六寸。
络组还有一定的密度。秦汉时规定,以首的多寡、绶的长度、绪头及颜色组合辨别职官身份等级。首是绶的密度基本单位。首多者绶紧而密,反之则粗疏。以汉朝规格最高的皇帝绶带为例,其“淳黄圭,长二丈九尺九寸,五百首”。考古发现的早期络组类实物已有一定数量。如江西靖安水口乡李洲坳东周大墓出土了斜向绞编织物,推测应属服饰器物系带,其孔眼密度约为每平方厘米20×20孔。湖北江陵马山一号楚墓出土了十件双层组织结构的斜编织物,其中用线最少、宽度最小系囊的组带在2.3cm间用线26根;而用于帽系的组带宽达39.5cm,仅单层用线即672根。湖北荆州八岭山连心石料厂出土的编号N12组带是衣服上的镶边和衣带,宽约1cm,为双层中空管状,丝线总根数为84根,单层左、右斜丝线密度各为每厘米22根[17]。湖南长沙楚墓M89:153、M869:75、M365:78、M185:50-3几件单层斜编组带的密度约为每厘米左右经线各13~20根[18]。但对这些络组密度的规制还未见有更为深入的研究。
络组原材料的重量也可作为等价交换的原则。在《孟子·滕文公章句上》有记载:“布帛长短同,则贾相若;麻缕丝絮重同,则贾相若”[19]。
从文献和出土实物可见,络组有不同的生产需求和规格。秦律中以“络组”作为针对“徒”的惩罚等级参照,更应有严格的制度规定,规范其数量用度、规格和价值,律文背后所隐藏的这些信息虽然于今而言已模糊难辨了,但在今后的研究中应予以关注。
根据对“给”字的释读意见和络组规制的讨论,我们从不同观点出发,按照不同规格,对律文中所赀络组总量进行了推测。(www.daowen.com)
第一种推测是,未知络组的其他规格信息,假以秦汉佩印縚发之组绶全幅计此络组长度,20或50根络组。20根组总长可能为27.72m或55.44m;50根组总长可能为69.3m或138.6m。可能是个偶然的巧合,138.6m与我们复原一件高级军吏俑札甲时所用组带的用量大致相当。[20]
第二种推测是,虽未知络组其他各项规格,但假定其是由二十或五十组纱线(麻丝、麻纱)编织而成。根据实验考古学验证,以0.6mm线径的24根丝线绞编织组,组带宽度约5mm,不仅可以顺利通过甲片上直径2mm的孔眼编连甲衣,也较符合秦俑高级军吏俑甲衣上的甲带造型。曾侯乙墓出土战国皮甲胄甲袖是用宽6~8mm宽的朱色丝带先横编成排。[21]虽然此甲未为秦制,但制甲之法亦应属时代之范围。可以说,用20~50根纱线编织的络组当可适用于甲衣的编连。
显然,现阶段还难以对络组规制问题进行确切的阐释,但这些工作亦对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以待新资料和新发现的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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