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再结晶退火及注意事项

再结晶退火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3-06-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再结晶退火保温后,工件随炉冷却或者出炉后立即掩埋在白灰或草木灰中自然冷却。3)当塑性变形量为5%~15%时,不宜采用再结晶退火,否则易产生大小不一的晶粒,使力学性能降低。这种情况下可以用正火代替再结晶退火。

再结晶退火及注意事项

再结晶退火是将冷塑性变形加工(冷轧、冷拔等)后的工件加热到再结晶温度以上,保持适当时间,通过再结晶使冷变形过程中产生的晶体缺陷基本消失,重新形成均匀的等轴晶粒,以消除形变强化和残余应力的退火。钢件的再结晶退火加热温度一般为Ac1-(50~150)℃。

1.适用范围

该工艺适用于改善冷作加工零件(冷拔钢丝、冷轧钢条、滚制螺栓及薄板拉伸件等)的延展性及应力状态。

2.技术要求

1)被拉长变形的晶粒恢复成等轴晶粒。

2)消除冷作硬化现象,即降低硬度,恢复塑性。

3)加热过程尽量减轻氧化。轻微氧化可用喷砂或弱酸酸洗清除。

3.操作守则

1)再结晶退火一般采用常温状态下装炉,或在250℃以下入炉开始升温,并确保加热速度在150~180℃/h。(www.daowen.com)

2)再结晶退火保温后,工件随炉冷却或者出炉后立即掩埋在白灰或草木灰中自然冷却。有效尺寸在40mm以上的厚重大件也可置于静止的空气中冷却。

3)当塑性变形量为5%~15%时,不宜采用再结晶退火,否则易产生大小不一的晶粒,使力学性能降低。这种情况下可以用正火代替再结晶退火。

4)对于某些材料或零件,当需要保留一部分因冷作硬化而获得的强度和弹性时其退火温度应低于再结晶退火温度。例如,冷拉钢丝制作的弹簧仅在300~400℃处理即可。

4.具体应用

1)低碳钢冷轧、冷拉、冲压等加工后的再结晶退火温度经常采用650~700℃。

2)马氏体型和铁素体型不锈钢再结晶退火温度,一般控制在650~830℃,含铬较低的Cr13型不锈钢采用下限,含铬较高的Cr28型不锈钢采用上限。保温时间可按1.2~2.0min/mm计算。

值得指出,铁素体型不锈钢加热保温后应当空冷或水冷,以防止在750℃出现脆性。一旦出现脆性,可在600℃以上温度加热,然后快速冷却,使其恢复原有性能。奥氏体型不锈钢一般不进行再结晶退火,而采用固溶处理。

3)铝合金的再结晶退火温度一般采用350~400℃,铜合金一般采用6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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