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工作
在水库设计任务书中,对应测设的各种界线的高程范围、各类界柱高程表、具体目的与要求等,应有明确规定。执行库区测设任务的单位,应搜集资料并鉴定有关测绘资料的可靠程度,经过实地踏勘,编制作业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其计划内容包括:测区概况及地区类别的划分;已有高程控制情况;施测界线的地段及其精度要求;工种的进行程序、工作量的估计、劳力的组合、经费开支、仪器设备供应计划、仪器检验和有关安全措施等。
在进行水库设计时,如果大坝的溢洪道起点高程已定,则被溢洪道起点高程所围成的面积将全部被淹没。水库回水线是从大坝向上游逐渐升高的曲线,其末端与天然河流水面比降一致。在准备的测绘资料中,应将回水曲线及淹没线的高程分段注记在库区地形图上(图11-1)。表11-4为白河水库近期土地征用线和移民线的分段高程。
表11-4 白河水库近期土地征用线和移民线分段高程
图11-1 库区淹没线
(二)界桩测设的基本要求
1.界桩的布设(www.daowen.com)
界桩应根据库区沿岸的经济价值和地形坡度进行布设。凡是居民地集中、工矿企业、文物古迹、军事设施地区、耕地、大面积的森林等经济价值较高以及地形坡度平缓地区,须每隔2~3km布设一个永久性界桩。在永久性界桩之间用临时桩加密,一般加密到50~200m有一个点。大片沼泽地、水洼地、地面坡度在20°以上的或永久冻土区、荒凉或半荒凉地区等,可以不在实地测设或根据地形图目估标定界桩位置。永久的、临时的界桩,应目估点绘于库区地形图上,作为库区管理的基本资料。
2.界桩测设的精度要求
界桩高程应以界线通过的地面或地物上标志的高程为准,为便于日后检测,还应测定界桩桩顶的高程。各类界桩高程对基本高程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表11-2的规定。
3.高程控制测量
各种界柱的高程,必须与水库设计用的地形图及计算回水曲线所依据的河道纵断面图的系统一致。界桩测量就是按水库淹没界线的高程范围,根据布设的高程控制点,在实地测设已知高程的界桩。测量界桩前,应先施测高程控制路线,其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高程控制测量。应根据淹没界线的施测范围和各种水准路线的容许长度确定等级,进行布设。通常在二等水准点基础上,布设三、四等闭合环线或附合水准路线。
(2)加密高程控制测量。可在四等以上水准点基础上,布设五等水准附合路线,允许连续发展三次,线路长度均不超过30km。当布设起始于四等或五等的水准支线时,其路线长度不得大于15km。
(3)在山区水库测设三类界桩和分期利用的土地,清库及近期可能进行经济开发区等界线时,允许布设起止于五等以上水准点的经纬仪导线高程,其附合路线长度应小于5km,支线长度应小于1km,路线闭合差应小于0.45m(L以km计)。
(4)凡在水库淹没线范围以内的国家水准点,应移测至移民线高程以上,为测设界桩的方便,可在移民线之上,每隔1~2km利用稳固岩石或地物作出临时水准标志,并用五等水准测定其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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