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措施与实践

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措施与实践

时间:2023-06-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而,加强水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能力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必须完成的艰巨任务。上述水资源案件和水事纠纷的调节处理,不仅需要加强水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水平,更需要加强水资源管理学科理论的学习,增强对调节处理问题的认识。以下仅举水资源费征收中的案例来说明能力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措施与实践

水资源管理的原则、目标、内容及理论技术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情变化而不断动态调整的,并在调整中得到进步,以适应与时俱进的水资源形式对管理的要求,并做到在管理理念、理论等方面的前瞻性需要来管理水资源。因而,加强水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能力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必须完成的艰巨任务。

一、新时期治水思路迫切需要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

我国洪涝灾害、水污染、干旱缺水、水土流失等问题日益突出,并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把水资源问题同粮食、石油一起作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提高到了可持续发展的突出位置予以高度重视的背景下,我国提出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要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从而在水资源管理中产生了许多新的管理理论和方法,都需要及时掌握,以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水平。例如:长期以来,在经济建设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对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是重视不够的,对水资源无节制开发利用,导致江河断流、地下水超采、地面下沉;过度围湖造田,侵占河道,降低了河湖的调蓄能力和行洪能力;不注意生态保护,造成水土流失严重,江河湖库淤积,水环境污染破坏严重;将水视之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缺乏对水的资源属性和商品属性的认识,浪费水严重,加剧了水资源危机等问题。近年来提出了如何处理经济发展、人口、环境与水资源和谐相处的关系问题,水资源及其环境的承载力问题,水权、水市场的建立与运作问题,水价改革问题,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问题,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问题,都迫切要求加强新时期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

二、新时期水资源管理业务迫切需要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

随着新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深化发展,围绕水资源管理和有偿使用,建立起一个调控有序、关系协调、科学有力的水资源管理体系,要求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职责分工,理顺水资源权属管理与开发利用产业管理的关系,按照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体制要求,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地方分级管理的关系,建立水量水质统一管理的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制度,理顺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关系,建立和完善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等基础性的工作,以及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取水、用水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及污染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探索和建立适应水资源管理发展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等,都较之以往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有了质的跨越,这是需要水资源管理部门和人员,加强对业务的学习,适应新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发展。

三、调解处理日益复杂的水资源案件和水事纠纷需要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

按照水利部《水利执法统计报表填报说明》中的理解,水资源案件包括:违反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案件,如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不按照取水许可规定取水,不按规定期限装置量水设施,拒绝提供取水量测定数据等有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等;拒交水资源费的案例;其他违反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法律规范的案件。

水事纠纷是指地区之间、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和个人之间在分享水利、防治水害或其他水事活动中发生的权益争端。水事纠纷包括:对相邻地区权益有影响,单方面兴建水工程引起的纠纷;因水量分配或其他用水权益发生争端而引起的纠纷;因防洪、排涝、河道整治引起的纠纷;其他原因引起的水事纠纷。

上述水资源案件和水事纠纷的调节处理,不仅需要加强水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水平,更需要加强水资源管理学科理论的学习,增强对调节处理问题的认识。在工作中,不难发现许多问题处理起来难度大的原因之一,就是对问题的实质界定不清、认识不到位。以下仅举水资源费征收中的案例来说明能力建设的重要性。例如:关于煤矿生产过程中井下排水是否应当征收水资源费的问题,财政部《关于煤矿生产过程中井下排水不征收水资源费的通知》[(87)财预字第42号]指出“煤矿开采过程中井下排水是必要的生产环节,与专门开采地下水资源是有区别的”,从而认为不应该缴纳水资源费。对此应首先认识到征收水资源费的对象是针对开发水资源的活动,煤矿开采过程中的井下排水与其他生产从地下取水的后果是一样的,都是动用地下水资源量;其二,煤矿开采过程中的井下排水不仅是疏干工作面的需要,排水中包括了为采煤需防尘防火注水取用的水资源量;其三,因煤矿开采过程中的井下排水减少了水资源储量,并影响到其他用水户的用水利益,如根据山东淄博、莱芜、枣庄、肥城四个煤矿统计,年矿坑排水占到全省工业和城市用水量的15%,致使相关地区地下水水位下降,大批农业机井报废,人畜吃水困难,灌溉成本提高,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按照《水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取水、截水、阻水、排水,给他人造成妨碍和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可见,煤矿开采过程中的井下排水不仅应当缴纳水资源费,还应当事先办理《取水许可证》,若对其他用水户造成危害,理应进行赔偿。

例如,“关于火电厂缴纳水资源费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征收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5]27号)规定:“在国务院发布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办法前,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暂按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但是,对中央直属水电厂的发电用水和火电厂的循环冷却水暂不征收水资源费。”对此,应首先弄清对中央直属水电厂和火电厂的界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关于国有企业界定的规定,中央直属水电厂和火电厂是指中央全资的电力生产企业;中央出资占企业资本总额的50%以上的电力生产企业;中央出资占企业资本总额的比例不足50%,但是中央出资实际上拥有控制权的电力生产企业。所以,其一,地方电力和中央出资额不足上述要求,或中央出资而不拥有控制权的电力生产企业,不属于“暂不征收水资源费”的范围,应当征收水资源费;其二,中央直属水电厂的非发电用水和火电厂的非循环冷却水应当缴纳水资源费。当然,对中央直属火电厂的发电用水和火电厂的费循环冷却水免缴纳水资源费是暂时的,不会维持多长时间。

当前,在水资源费的征收中还突出表现受到行政干预、行业保护、认识错位等方面的影响,如在个别地方出现缴与不缴、缴多与缴少由领导拍板;甚至出现将水资源费列入免交费之列,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有的地方出现区中有特区,水资源管理人员连进都进不去,就不要谈水资源管理了;有的地方为达到征费目的,与取水户签订取水量协议,这种协议多是少计量、少收费,而不能做到适时监控管理,足额征费。(www.daowen.com)

从上可以看出,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加强综合水资源理论技术的学习,对调节处理水事案件和纠纷是非常重要的,是保证管理好水资源的实质性需要,是管理水资源应具有的基本素质。

四、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健全机构,人员保障

水资源管理工作技术含量高,政策性强,涉及对象广泛,工作量大,要管好日益紧缺的水资源,就应当健全管理机构,配备整齐的管理人员。在水资源管理队伍中,不仅需要水文与水资源、水文地质专业的人才,也需要经济管理、给排水处理专业的人才,以适应管理错综复杂的涉水事务,提升水资源管理机构的素质和效能。

(二)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学校人才培养教育内容的局限性和现代水资源管理业务发展水平的影响,水资源管理队伍始终会存在一个不断学习的问题,以扩大知识面,增强业务能力。例如,对政策法规理论及执法知识的学习,对现代管理理论的学习,对涉水行业、企业用水知识的学习,对节水理论的学习等。这样才有可能将水资源从源头监督管理到用水末端,才可能去维护好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效率

(三)应十分重视水资源管理经验的传播

水资源管理的理论技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知识水平的不断提高,总是得到创新发展,国内外在处理涉水事务时也总结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办法,这些都需要相互借鉴学习,帮助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使大家少走弯路。在当今社会,经验的双向传播已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作为提升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其方法主要有相关信息的传递、实地考察、报告会、经验交流等。

提高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是时代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是涉水事务日趋复杂多样化提出的新要求,是社会、政治、经济、理论、技术及自然生态环境不断革新与变化提出的新要求,只有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才能将日新月异的水资源管理推向新的高度,才能适应水资源管理所肩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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