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合同又称为计量合同、工程量清单合同或半开口价合同,是以工程量为基础,按一定的单价计算总价的合同,适用于发包时尚不能精确地确定工程量和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变化的工程项目。因此合同中约定的只是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而不是工程总价,最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的合同单价付款。单价合同也需要估算工程量,如果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对于估算工程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或减少时(例如25%),单价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单价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由于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
(2)由于招标前发包单位无需对工程范围作出完整的、详尽的规定,因此可以缩短招标准备时间;投标人只需对所列工程内容报出自己的单价,因此缩短投标时间。
(3)由于业主需要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工作量大;由于用于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实际工程量可能超过估算工程量,因此实际投资容易超过计划投资,对投资控制不利。(www.daowen.com)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单价合同应用较为广泛,如FIDIC合同就是以单价合同为主。实践中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时,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商而言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当采用变动单价合同时,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算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该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当然也可以约定,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者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哪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因此,承包商的风险就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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