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极限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它可以用来评定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燃爆危险性的大小,作为可燃气体分级和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类别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依据,在防火防爆工作中有很大的实际意义。我国目前把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气体划为一级可燃气体,其火灾危险性列为甲类。
为避免因可燃物质引发火灾及爆炸事故,在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的场所,为避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应严格将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的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为保证这一点,在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时,应根据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的燃爆危险性和其他理化性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通风、置换、惰性气体稀释、检测报警等。以目前铸造业常有应用的三乙胺、甲酸甲酯硬化方法制芯、造型为例,这两种物质的爆炸下限均小于10%,闪点、燃点也低,可自燃,很易发生火灾,甚至引发爆炸事故,所以应对其多加防范。例如广泛采用的三乙胺冷芯盒法制芯,对三乙胺的稀释尽管可采用干燥压缩空气并作载体,但空气中含有大量氧气,若混合气体中胺浓度较大,则易爆炸,故常用惰性气体例如氮气代替压缩空气。储存时避免接触强酸或氧化剂;存于密闭容器中,置于凉爽、通风处;隔热;严禁烟火;装有23L(升)以上三乙胺的金属容器应着地放稳,桶装容器应配有自闭阀、减压阀和避火装置;开启和关闭容器时,使用无火花工具和设备。对甲酸甲酯的储存也有类似三乙胺的要求。储存时用防爆电子设备和装置;存于密闭容器内,置于凉爽、通风处;隔热;远离强氧化剂;严禁烟火;装有23L以上甲酸甲酯的金属容器应着地放稳,桶装容器应配有自闭阀、减压阀和避火装置;开启或关闭容器时,使用无火花工具和设备。(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