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工程实施和现场管理:提高效率的关键

工程实施和现场管理:提高效率的关键

时间:2023-06-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进行测试和试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维修工程。基础应经监理验收,混凝土基础应有土建施工人员在场。9)加工制作的部件及电缆头制作在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测和试验,并遵守上述规定。②系统送电及试运行应编制送电及试运行方案,工程较大时文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③系统送电及试运行应按其工程大小级别邀请相应主管部门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监检人员参加。

工程实施和现场管理:提高效率的关键

1)技术主管和检修人员要精读图样,掌握设计意图及工程的功能,确定检修工艺方法,特别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除图样上的内容外,要精读其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并按其要求及标准确定安装调试工艺方法。

2)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条款和安全设施设置,没落实的要查明原因,敦促落实,定期检查。

3)要记录现场每天发生的各种事宜,特别是人员分工、进度、质量、安全等事宜。

4)对新购进的设备、元器件、材料进入现场的检验和试验是把好工程质量的第一道关口,要从以下四方面检验:

①包装完整,密封件密封应良好。

②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③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④外观检查应无损坏、变形、锈蚀。

同时进行测试和试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维修工程。

检验、试验和测试必须有第三方在场,检验、试验和测试的人员必须是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现场使用的检验、试验和测试的仪器、仪表、量具必须是在其检定周期内的合格品,且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检验、试验和测试应有详细记录,贵重、大型的设备应有生产商在场。

5)线缆敷设时必须测试绝缘电阻,隐蔽部位和绝缘电阻的测试应有第三方的认可文件。

6)设备的安装及吊装(无论大小、无论价格高低)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基础必须牢固,支持件或铁件应经拉力试验。基础应经监理验收,混凝土基础应有土建施工人员在场。

②设备的吊装就位必须由起重工配合,特别是大件吊装就位应以有经验的起重工为主,电工配合。设备就位后经检测(水平、竖直、几何尺寸等)合格后方可紧固。

③设备就位后安装人员应进行测试或试验,正常后应进行机械传动或(和)通电(没条件的可通临时电,临时电的电压、频率等参数必须与设备铭牌标注相符)试验,结果应符合规范或设计、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或要求。

7)接线必须正确无误,并经非接线人进行核对,接线必须牢固,电流较大的必须用塞尺检测或测试接触电阻。

8)接地及接地装置的设置,其隐蔽部分应经技术人员验收,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9)加工制作的部件及电缆头制作在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测和试验,并遵守上述规定。

10)上述4)~9)条的过程中检修人员、专职质检人员,须进行过程的检测及验收,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立即进行修复,严重不合格的要重新进行安装。过程检测包括:

①班组自检。

②班组互检。

③质检员专检。(www.daowen.com)

过程检测是检修工程最重要的检测手段,必须有详尽记录和签证,作为验收的依据。

11)单体调整试验的要求如下:

①单体调整试验应由调试人员进行,并出具调整试验报告。

②单体调试包括设备、元器件功能、性能、传动、通电、模拟动作试验,检查接线和单体功能调整试验。

③单体调整试验应有技术主管、电气工程师或第三方在场签字。

12)系统调整试验的要求如下:

①系统调整试验须由调试人员进行,并出具调整试验报告,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②系统调整试验应先进行各个子系统功能、性能、传动、通电试验或模拟动作,然后再进行全系统的调整试验,均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③系统调整试验应有技术主管、电气工程师或第三方在场签字。

13)系统送电及试运行的要求如下:

①系统送电及试运行必须在检测检验合格、单体及系统调整试验合格并有第三方签证的基础上进行。

②系统送电及试运行应编制送电及试运行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工程较大时文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③系统送电及试运行应按其工程大小级别邀请相应主管部门(供电、电信消防、技术监督、生产商等)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监检人员参加。

④系统送电及试运行应按子系统分别一一进行,每个子系统送电后应开动该子系统的全部设备(按正常的开车率),并进行电流、电压、功能、转速等参数的测试应正常。

⑤每个分支系统单一送电试运行正常后,即可将所有分支系统全部送电投入运行,并进行系统和各个分支系统的电流、电压、功能、转速等参数的测试,全系统应正常。

⑥系统送电试验时若分支系统不合格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直到合格并经送电和试运行检验。

⑦系统送电及试运行正常后应投入正式运行,至少应进行72h的运行,进而观测有无不妥,并将其移交建设单位。

14)竣工验收的要求如下:

①实物验收:实物验收已在系统送电及试运行步骤中进行,建设单位应派人接收,建设单位暂时不能接收时,运行72h后应停运。

②资料验收:检修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检修及试运行记录,并有技术主管、电气工程师或第三方签字。

15)总体要求:上述4)~14)条均应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新产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暂无标准和规范时,应按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进行,必要时应组织厂商及专家和主管部门暂订标准规范。暂订标准规范应按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