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是一种特殊的电气装置,除应按一般的电气安全要求执行外,还有一些电梯本身对电气系统的安全要求。电梯的安装应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标准号:GB 50182—2004、GB/T 10060—2011。
(1)对主电源开关的要求 机房内每台电梯应单独设立主电源开关并便于识别,主电源开关的容量可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但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以下供电电源:轿厢照明和通风的电源;轿顶电源插座的电源;机房和隔离层照明的电源;机房内电源插座的电源;电梯井道照明的电源;报警装置及信号的电源。
上述六个电源通常只设一单相照明开关作为供电总开关。
(2)主电源的操作机构,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的操作。
(3)控制屏的安装应符合标准的要求,与其他设施应有600mm以上的间距。
(4)动力线路和控制线路应隔离敷设,微电信号及电子线路应按产品要求隔离敷设。
1)机房和井道内电缆敷设应用金属管路、电线槽、金属软管保护,或使用相应强度、阻燃性材质的管、槽、软管保护。
2)电线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出入管、槽的导线,应有专用护口或其他相应的保护措施。
②金属线槽弯角导线受力处,应垫绝缘衬加以保护,垂直敷设段应可靠固定。
③电线保护外皮应完整进入开关和设备的壳体内。
(5)金属线槽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敷设于槽内导线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得超过线槽净截面的60%。
2)槽内壁应平直、光滑、出线口处无毛刺。
3)安装排列整齐、接口平直、接板严密、槽盖完好、固定牢靠,槽内无积水、污垢。
(6)使用金属管路敷设导线时,导线的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得超过电线管净截面的40%;管路的敷设应符合GB 50303—2002的规定。
(7)金属软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软管不得损伤和松散。
2)安装牢固,固定点均匀,直边固定点间距不大于1m,拐弯处两端固定,弯曲半径不小于外径的4倍。
3)金属软管与箱、盒设备连接处应用专用的接头。
(8)接线箱、盒应安装平、正、牢固。
(9)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同时应保证:
1)电气设备、柜、箱、盒、槽、管应设有易于识别的接地端子。
2)接地线的颜色为黄绿双色绝缘导线。
3)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接地线)应始终分开,并有明显的标志。
(10)导体之间、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Ω/V,并且其值不得小于:
1)动力电路、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1MΩ。
2)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0.5MΩ。
(11)机房、轿厢顶、底坑应设有停止电梯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红色急停按钮或开关。
(12)电梯电缆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避免随行电缆与限速器钢丝绳、选层器钢带、限位及极限开关、井道传感器、对重等装置交叉及碰撞。
2)应保证随行电缆在运行中不得与电缆槽、管发生卡阻。
3)轿底电缆支架应与井道电缆支架平行或有500mm以上的距离,并使电缆处于井道底部时,能避开缓冲器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13)电缆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
2)电缆敷设长度应使轿厢压缩缓冲器后,不得与底坑地面和轿厢底边框相接触并有一定的余量,且任何时候不得撑紧受力。
3)随行电缆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14)轿顶导线应敷设在被固定的金属线槽、电线管内。
(15)各种安全保护开关应可靠固定,但不得使用电焊固定。安装后不得因电梯正常运行时的碰撞及钢丝绳、钢带、皮带的正常摆动而使其产生位移、损坏和误动作。
(16)层站指示信号及按钮安装位置应正确,指示信号清晰明亮,按钮动作正确无误,消防开关工作可靠。
(17)电梯应有错相、断相、欠电压、过电流、弱磁、超速、超重、极限限位、制动、层门锁与轿门电气联锁、自动报警等保护装置,以及与外界联系的通信设备和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的措施,高级的电梯还应有自备电源和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以及微机管理控制系统,以保证电梯的全方位安全运行。
2.电梯对机械系统及土建设施安全要求
电梯作为一种特殊的机械装置,除应按常规的机械安全要求执行外,还有一些电梯本身对机械系统的要求。电梯的安装应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标准号:GB 7588—2003和GB/T10060—2011。电梯的机械部分装置主要包括机房设施、井道设施及轿厢设施。
(1)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每边间隙均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筑有高50mm以上、宽度适当的水泥台阶。
(2)曳引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曳引机的承重梁埋入承重墙内时,其支承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20mm,且支持长度不应小于75mm。
2)对不设减震装置的曳引机机座水平度应不大于2‰,曳引轮偏差:在前后(向着对重)方向不应超过±2mm;左右方向不应超过±1mm。曳引机通常不作解体检查和试验。
3)曳引轮、导向轮、复绕轮垂直度不大于0.5mm,且曳引轮与导向轮或复绕轮的平行度不大于±1mm。
5)制动器动作灵活可靠,销轴润滑良好;制动器闸瓦与制动轮工作表面清洁;制动器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在制动轮工作面上;松闸时两侧闸瓦应同时离开,其间隙不大于0.7mm。
(3)限速器与选层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1)限速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垂直度不大于0.5mm。
2)限速器钢丝绳在正常运行时不应触及夹绳钳;安全钳开关动作可靠,活动部分润滑良好。限速器钢丝绳、选层器钢带应张紧,不得与轿厢或对重相接触。
3)选层器齿轮运转正常,活动部位润滑良好,选层器活动托板运行正常。
(4)导轨应满足以下要求:
1)每根导轨至少应有两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不大于2.5m;导轨支架水平度偏差不大于5mm;导轨支架或其他地脚螺栓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mm,如采用焊接支架,其焊缝应是连续的且为双面焊牢。
2)当电梯蹲底或撞顶时,导靴不应越出导轨。
3)每根导轨侧工作面对安装基准线的偏差,每5m不应超过0.7mm,相互偏差在整个高度上不应超过1mm。
4)导轨接头处允许台阶不大于0.05mm;如果超过0.05mm则应修平;其导轨接头处的修光长度见表12-1。
表12-1导轨接头处修光长度
5)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且局部缝隙不大于0.5mm。
6)两导轨间距离的偏差见表12-2。
表12-2两导轨间距离偏差
7)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上,不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8)两根轿厢导轨接头不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并且两根轿厢导轨下端应安装在60mm高的水泥底座的积油槽内。
(5)对重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www.daowen.com)
1)对重块应可靠紧固,其反绳轮应有挡绳和润滑装置。
2)固定式对重导靴与导轨顶面间隙之和为(2.5±1.5)mm,固定式对重导靴与角型导轨顶面间隙之和为(4±2)mm。
(6)轿厢应满足以下要求:
1)轿厢顶反绳轮应有保护罩和挡绳装置,并保证润滑。反绳轮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5mm。
2)轿厢顶防护栏杆应安装牢固。
3)曳引绳头组合应安全可靠,并使每根曳引绳受力相近,其偏差不大于5%,且每个绳头均应装有销钉。
4)曳引钢丝绳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5)轿厢超载装置和称重装置应动作灵敏、准确可靠、无卡阻现象。
6)轿厢底盘平面的水平度不应超过2/1000。
7)轿厢固定式导靴与导轨顶面间隙之和为(2.5±1.5)mm。
8)轿厢架立柱在整个高度上垂直度不应超过1.5mm。
9)轿厢上安装的限位开关碰铁,垂直度不应超过1/1000,最大偏差不大于3mm。
(7)层门应满足下列要求:
1)层门地坎应有足够的强度,水平度不大于1/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5mm;层门框架固定牢固,立柱、门套垂直度和横梁水平度不大于1/1000;层门地坎至轿门地坎距离偏差为+30mm;层门导轨与地坎槽相对应,在导轨两端和中间三处的偏差均不大于±1mm。
2)层门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
①普通门为4~8mm。
②防火门为4~6mm。
3)层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划伤或撞击伤痕,门关闭后上下合拢,其中中分门不大于2mm;双折中分门不大于3mm;防火门、垂直滑动门按制造厂技术要求。
4)层门自动关闭装置工作可靠,层门导轨、吊门滚轮应运行轻快平稳。
5)层门锁钩、锁臂及动接点动作灵活,在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关门时无撞击声,接触良好。
6)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保证在5~8mm。
7)层门手动开锁装置应灵活可靠。
(8)底坑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轿厢、对重装置的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液压缓冲器为150~400mm,弹簧缓冲器为200~350mm。
2)轿厢、对重装置的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应不大于20mm。
3)同一基础平面上的两个缓冲器顶部高差应不大于2mm。
4)液压缓冲器柱塞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5mm。
5)同一井道装有多台电梯时,在井道的下部,不同的电梯运动部件(轿厢或对重装置)之间应设护栅,高度从轿厢或对重行程最低点延伸到坑地面以上2.5m,如果运动部件间水平距离小于0.3m,则护栅应贯穿整个井道。
6)限速器钢绳至导轨的距离的偏差不得超过±5mm。
7)补偿绳张紧装置的两根导轨间的距离(M)的偏差为+20 mm;导靴与导轨端面的间隙(e)为1~2mm,导轨全高垂直度不超过1mm;补偿绳张紧装置坨框至地面槽钢的距离应按制造厂技术要求进行安装。
(9)电梯应有以下机械安全保护装置:
①限速器;②安全钳;③缓冲器;④安全窗;⑤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的机械装置。
3.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的技术要求
(1)电梯的各种安全保护开关必须可靠固定,不得采用焊接固定;安装后,不得因电梯正常运行时的碰撞和钢绳、钢带、皮带的正常摆动使开关产生位移、损坏和误动作。
(2)与机械相配合的各安全保护开关,在下列情况应可靠断开,并使电梯不能起动或立即停止运行:
1)选层器钢带(钢绳、链条)张紧轮下落大于50mm时。
2)限速器配重轮下落大于50mm时。
3)限速器速度接近其动作速度的95%时;对额定速度1m/s及以下电梯最迟可在限速器达到其动作速度时。
4)安全钳拉杆动作时。
5)任一曳引绳断开时。
6)电梯载重量超过额定载重量的10%时。
7)在一厅门或轿门未关闭或未锁紧时。
8)安全窗开启时。
9)液压缓冲器被压缩时。
(3)电气系统中的安全保护装置应经常进行下列检查:
1)错相、断相、欠电压、过电流、弱磁、超速、分速度等保护装置应按产品要求检验调整。
2)开门、关门及运行方向接触器的机械或电气联锁应动作灵活可靠。
3)急停、检修、程序转换等按钮或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
(4)极限、限位、缓速开关的碰轮和碰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碰铁应无扭曲变形,开关碰轮动作灵活。
2)碰铁安装应垂直,允许偏差1‰,全长不应大于3mm。碰铁斜面除外。
3)开关、碰铁应安装牢固。在开关动作区间,碰轮与碰铁应可靠接触,碰轮边距碰铁边不应小于5mm。
4)碰轮与碰铁接触后,开关接点应可靠断开,碰轮沿碰铁全长移动不得有阻卡,且碰轮应略有压缩余量。
5)强迫缓速开关的安装位置应按产品设计要求安装。
极限、限位、缓速开关的碰轮和碰铁的安装示意见图12-1。
(5)交流电梯极限开关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丝应横平竖直,导向轮不应超过2个。轮槽应对成一条线,且轮动灵活。导向轮架加装延长杆时,延长杆应有足够的强度。
2)上、下极限碰轮应与牵动钢绳可靠固定。
3)牵动钢绳应沿开关断开方向在闸轮上复绕不少于2圈,且不得重叠。
4)安装后应连续试验5次,均应动作灵活可靠。运行的电梯应至少每月检查试验三次,均应动作灵活可靠。
极限开关安装示意见图12-2。
图12-1 极限、限位、缓速开关碰轮和碰铁安装示意图
图12-2 极限开关安装示意图
(6)极限和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规定时,碰铁应在轿厢地槛超越上、下端站地槛50~200mm范围内安装。接触碰轮后,能使开关迅速断开,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开关始终保持断开状态。
(7)轿厢自动门的安全触板应灵活可靠,其动作的碰撞力不应大于5N。光电及其他形式的防护装置的功能必须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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