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低压配电线路应按设计安装并验收合格,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标准号GB 50575—2010和GB 50150—2006。室内低压配电线路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导电能力、输电环境应与实际要求相符,并有一定的余量。此外,还应做到以下6点:
(1)一般要求
1)运行中的室内配线系统增加了电气设备或照明设备后,均应验算原来的低压母线、导线、开关及熔断器、电缆等是否仍符合技术条件和安全规范的要求,同时应把安装日期、接入增加容量及安装人员、批准人员记录在案。
2)运行中的室内配线系统,更换母线导线截面、电气开关元件及变动配线路径之后,应重新绘制图样或修改原图样,更换后必须符合技术条件和安全规范的要求。
3)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对所有配线、配电箱(柜、盘)、电器、灯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并按其检查结果和发现缺陷、隐患的程度及部件,制定统一完善的检修计划并付诸实施。
4)易燃、易爆等特殊场所的配线、电器和灯具等,必须按防爆、防火要求安装试验,同时根据实际具体情况制定巡视检查周期。一般每季不应少于一次。
5)特殊形式的灯具、熔断器及开关等电气元件,应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
6)平时不用,只有在节日、事故或特殊情况下才使用的电器及线路,应按周期测定其绝缘电阻,并保持其完好状况,使用后应将电源断开。
7)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准在低压配电线路上接用电器,也不允许有危及低压配电线路安全运行的行为。
(2)室内配线的巡视检查和检修
1)周期的确定:
①低压室内配线,每月应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对重要负荷的配线还应增加夜间巡视。对天花板、吊顶及各种装饰物隔层里的布线应在用电高峰时间内进行巡视检查。
②暴风雨后,对由室内引至室外的线路及闸箱等应进行特殊巡视检查,以免引起室内线路的故障。
③车间配线的裸母线以及配电盘柜和闸箱,每季应进行一次停电检查和清扫。室内配线的干线,包括穿线铁管、塑料管的主干线应每年停电检查一次。
2)室内配线巡视检查的项目内容:
①导线与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是否存在摩擦、相蹭,绝缘、支持物是否有损坏或脱落;吊顶或天花板内的配线有无防火措施。
②车间裸母线各相的弛度和线间距离是否相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裸母线的防护网(板)与母线的距离有无变化。
③明装线路的电线管、线槽、桥架及槽板有无破裂、砸伤、脱落、露线等现象,金属外壳外皮接地是否保持完好。
④管路的防水弯头是否脱落,导线与管是否磨蹭。
⑤相线回路、零线回路、保护地线回路各连接点的接触是否良好,有无腐蚀或脱开;与设备的连接、与接地体母线的连接是否可靠正常;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是否正确。
⑥线路的连接点或接线点有无虚接、发热、打火、烧伤现象。
⑦三相的电流是否平衡,不平衡度是否超过允许范围并校验工作零线的载流是否正常。
⑧有无私自在线路上接用的电器以及乱拉、乱接现象等。
(3)停电清扫检查的项目内容
1)清扫裸导线瓷绝缘子上的污垢;并调整垂度及相间距离。
2)用500V绝缘电阻表摇测线路的绝缘电阻,应大于0.5MΩ,并检查绝缘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对于老化严重或绝缘破裂的导线应计划更换。
3)调整三相负荷的不平衡;检查竖井内、桥架线槽内导线或电缆的运行情况。
4)紧固导线的所有连接点或重新紧固。
5)补充导线上损坏的或缺少的支持物及绝缘子。
6)加固或更换损坏的电线管、线槽、桥架及槽板,并进行除锈补漆作业。
7)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的接线箱及导线有无异常。
8)清除电缆沟、电线沟内的杂物积水,并检查所有接地部位。
9)拆除临时接线,根据需要改装为正式接线。
10)其他不停电不能完成的作业。
(4)低压电器的检查、清扫和检修
1)各种不能直接看到触头的封闭式开关,每季至少应进行一次开盖检查;经常带负荷操作的各种类型的开关,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2)清除开关内部灰尘污渍以及断弧或熔丝熔断造成的炭质或金属粉末。
3)检查开关的触头是否牢固,被烧坏的接点应予以更换。
4)闸刀和操作杆连接应紧固,动作应灵活、可靠。
5)各种封闭式开关的“分”“合”标志是否清晰正确,与触头的动作是否吻合;检查漏电保护装置。
6)开关的金属外壳接地是否良好,开关的电源进线和负荷出线的连接是否良好,有无发热、烧坏现象。
7)熔丝及熔盒配合是否正确,熔盒内有无积炭等。(www.daowen.com)
(5)配电盘柜及闸箱的检查
1)导电部位的各连接点是否有松动、接触不良及过热现象。
2)各种仪表及指示灯是否完整,指示是否正确。
3)盘柜、闸箱及门是否破损,有无漏雨进水现象。
4)导线与电器连接情况是否完好;二层底或盘后的接线是否完好,有无烧焦的痕迹。
5)空开的容量、熔丝的规格与实际负荷是否匹配;漏电开关选择是否匹配。
6)外壳接地是否良好,进线及出线处导线绝缘情况是否良好,有无打火放炮的痕迹。
7)各回路所带负荷的标志应清晰并与实际相符。
8)箱柜内不得存放无关用品,且应无灰尘,无杂物,干净整洁。
9)所有电器应完整、功能正确可靠、接线整洁、无烧伤损坏。
(6)照明装置的检查
1)检查周期:
①每年4月做好雨季前的检查和检修工作。
②每年7~8月间做好雷雨季节中的检修工作。
③每年11月做好防冻防风的检修工作。
④暴风雨及大风后做好特殊巡视和检查工作。
⑤特殊企业及生产厂房的检查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检查内容:
①天花板或吊顶内安装的吸顶灯或日光灯的镇流器及其他灯具等发热元件,应在运行一年后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有无烤焦木板或装饰板等现象,必要时对全部灯具加强防火措施。
②采用专用绞车悬挂固定的大型花灯至少应每年做一次升降试验,检查钢丝绳、绞车棘轮及闭锁装置、固定螺栓等机械部分的机械强度、磨损情况、有无锈蚀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同时应检查随车电缆的绝缘情况。
③重要场所大型灯具的玻璃罩防止其破碎向下溅落的措施是否可靠。
④灯具上所装的灯泡是否超过额定容量。
⑤灯具各部件有无松动、脱落、损坏或接触不良,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⑥检查照明控制开关(如拉线开关、按键或扳把开关)是否控制相线,螺口灯相线和零线的接法是否正确(相线接在灯口内的顶舌上,零线接在螺扣上)。
⑦插座有无烧伤、接地线接触是否良好;检查插座的相线、工作零线及保护零线的接法是否正确。
⑧局部照明时,检查行灯变压器一次侧电源线的绝缘及熔断器是否良好,外壳及移动式灯具外壳接地线是否完好。
⑨引至室外的照明线路及灯具有无保护,灯口是否采用防水式,其控制箱是否漏雨,灯具的泄水孔是否畅通,并清除灯具内杂物。
⑪霓虹灯变压器安装高度是否符合要求;二次连接的导线绝缘是否良好(一般为15kV的高压尼龙绝缘导线),与地或装饰面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一般应大于20mm)。
⑫所有灯具及新增装设的灯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⑬对于装设在室内低压配电线路上的吊扇、壁扇、窗式空调器、稳压器、单相电动机等单相电气设备应检查其运行状况是否良好,电流是否超过允许范围、有无发热、振动噪声或其他隐患;对单相电气设备应按小型电动机运行对待,至少应每1~3年进行一次检修、加油、检查轴承等工作。
⑭危险、爆炸、火灾等特殊场所的灯具应按特殊场所的规定进行。
不同季节对运行中的电气线路及设备运行维护的具体要求见表10-12。
表10-12不同季节对运行中电气线路及设备的要求
(续)
变配电所及架空电力线路污秽等级标准的划分见表10-13。
表10-13变配电所及架空电力线路污秽等级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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