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关键条件

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关键条件

时间:2023-06-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0)建立每条线路的运行档案,并设专人管理,主要资料有:设计图样及测量计算依据资料、竣工及试验报告、架空线路的单线系统平面布置图及杆上元件的规格型号、35kV及以上线路的线径地形示意图、运行记录、巡视检查记录、试验检修记录、缺陷记录、事故记录、缺陷及事故处理记录、安装试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试验报告单、运行曲线记录,用电单位负荷变更记录等。

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关键条件

保证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首要条件是必须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安装和验收,保证线路具有与线路电压等级相符的绝缘强度,并能承受大气的过电压冲击;保证线路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承受风雪及恶劣天气的载荷;保证线路有与最大输送电功率相符的导电能力,并有足够的余量;保证线路有一个良好的输电环境,且能经受各种污源的考验。执行标准的标准号GB 50173—2014、GB 50233—2005、GB 50150—2006。此外,还应做到以下10点:

1)新投入运行的架空线路及其杆塔,在经过第一次大雨之后,应对杆塔进行填土夯实。对位于河谷、河滩、河岸、沟边的杆塔应有防洪措施。

2)根据防雷接地的要求,对架空线路的防雷接地设施进行巡视检查、调整。防雷装置应于每年三月投入运行。

3)掌握架空线路路径区域的污染源性质及污秽等级,并于每年10月~次年3月易污闪季节内,严格执行清扫周期,贯彻反污技术措施,当采用防尘防污绝缘子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加强水冲洗或采用涂料等措施,并调整线路绝缘子泄漏比距。

4)树木生长季节,要加强巡视并修剪树木,导线与树木的距离应符合规定,见表10-1。

表10-1导线与树木的最小允许距离

978-7-111-48524-7-Chapter10-1.jpg(www.daowen.com)

5)架空线路在过负荷运行或气温变化较大时,应加强导线弧垂、交叉跨越距离及接头的巡视检查。

6)设立线路保护区(俗称线路走廊),在架空线两条边线与地面垂线以外(10kV及以下为5m,35kV及以上为10m)的区域内,不得堆放谷物、垃圾、矿渣、易燃易爆物及其他影响电力运行的物品;不得设立烧窑、烧荒,不得兴建建筑物;不得种植生长最终高度超过与导线安全距离的植物或树木。

7)在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及打桩、钻采、开挖、起重等作业,必须经电力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塔杆倒塌、断线及触电事故发生。

8)加强教育及宣传,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有碍于线路安全运行的行为,如向线路及设施射击、抛掷石块;在线路空间周围内放风筝;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线路或安放物体;擅自从导线上拉线并接用电器;利用塔杆或拉线作地锚、或拴牲畜、悬挂物品、或农作物攀附;在杆塔、拉线周围取土挖沟、打桩、钻探或倾倒有害物品;在杆与拉线间修筑道路;拆卸杆塔或拉线及变台上的器材(违法行为);撞断或损坏接地线、接地极等。

9)按规定的周期巡视、检查、检修线路,并及时消除隐患。

10)建立每条线路的运行档案,并设专人管理,主要资料有:设计图样及测量计算依据资料、竣工及试验报告、架空线路的单线系统平面布置图及杆上元件的规格型号、35kV及以上线路的线径地形示意图、运行记录、巡视检查记录、试验检修记录、缺陷记录、事故记录、缺陷及事故处理记录、安装试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试验报告单、运行曲线记录,用电单位负荷变更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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