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仪表、电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仪表、电器元件质量良好,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好,且附件齐全,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仪表须有合格证和检定证书。
2)各仪表、电器应能单独拆装更换而不应影响其他仪表、电器及导线束的固定。盘柜上的仪表必须安装正直,不得扭歪。
3)发热元件宜安装在散热良好的地方;两个发热元件之间的连线应采用耐热导线或裸铜线套瓷管。
4)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5)切换压板应接触良好,相邻压板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切换时不应碰及相邻的压板;对于一端带电的切换压板,应使在压板断开情况下,活动端不带电。
6)信号回路的信号灯、光字牌、电铃、电笛、事故电钟等应显示准确,工作可靠。
7)盘上装有装置性设备或其他有接地要求的仪表、电器时,其外壳应可靠接地。
8)带有照明的封闭式盘、柜应保证照明完好。
(2)端子排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端子排应无损坏,固定牢固,绝缘良好。
2)端子应有序号,端子排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离地高度宜大于350mm。
3)回路电压超过400V者,端子板应有足够的绝缘并涂以红色标志。
4)强、弱电端子宜分开布置;当有困难时,应有明显标志并设空端子隔开或设加强绝缘的隔板。(www.daowen.com)
5)正、负电源之间以及经常带电的正电源与合闸或跳闸回路之间,宜以一个空端子隔开。
6)电流回路应经过试验端子,其他需断开的回路宜经特殊端子或试验端子。试验端子应接触良好。
7)潮湿环境宜采用防潮端子。
8)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积匹配,不应使用小端子配大截面积的导线。
(3)二次回路的连接件均应采用铜质制品;绝缘件应采用自熄性阻燃材料。
(4)盘、柜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牌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其标明的字迹应清晰、工整,且不易脱色。
(5)盘、柜上的小母线应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铜棒或铜管,小母线两侧应有标明其代号或名称的绝缘标志牌,字迹应清晰、工整,且不易脱色。
(6)二次回路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盘、柜内两导体间,导电体与裸露的不带电的导体间,应符合表9-5的要求。
表9-5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单位:mm)
2)屏顶上小母线不同相或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之间,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电气间隙不得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得小于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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