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性,对新装、改装和拆换的电能表,必须采用正确的接线方式,并尽量按实际使用负载选择电流互感器及电能表。
(2)高压电能计量装置的定期校验,容许在现场的环境条件和实际负载下进行。对在试验室已校准合格的电能表,应在安装运行后的一个月内在现场进行一次复校。
(3)现场校验电能表时,除校验误差外,还应校验综合误差,同时检查接线的正确性和连接的可靠性以及倍率的正确性等。
(4)运行中的电能表应进行定期现场校验,校验周期可参照如下规定:
1)月用电量在100万kW·h以上的电能表,每3个月校验一次。
2)月用电量在10~100万kW·h的电能表,每4个月校验一次。
3)月用电量在10万kW·h以下的电能表,每1年校验一次。
(5)标准电能表的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常用的每年可校验2~4次。
(6)电能表、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应参照下列周期进行轮换检修一次。
1)单相50A以下的电能表每5年轮换一次。(www.daowen.com)
2)单相50A及以上的电能表、三相有功及无功电能表每3年轮换一次。
3)电流互感器的电流比在150/5A及以上的单相电能表和三相有功和无功电能表应每两年轮换一次。
4)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每10年轮换一次。
(7)运行中的电能表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校验或检查:
1)发现电能表圆盘不转(无负载除外)、反转(正常的反转除外)时。
2)用秒表测出每转秒数后,由式(9-1)求出电力数,将其与实际负载比较,超过20%以上时。
3)在负荷不变的情况下,与过去同期相比,用电量有明显变化时。
(8)当用电设备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变化后容量及负载大小及时更换合适的电能表或电流互感器。
(9)电能表现场校验的历次记录必须齐全,且妥善保存,卡片上的字迹应填写清楚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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