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档案验收流程与验收标准

档案验收流程与验收标准

时间:2023-06-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项目法人基本实现了对项目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且按要求完成了自检工作,并达到《评分标准》规定的合格以上分数。验收意见应由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印发给申请验收单位,并报国家或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5)验收组形成并宣布项目档案验收意见。造成档案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档案验收流程与验收标准

1. 验收申请

(1)申请档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各项指标已达到设计能力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

2)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已基本完成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移交工作。

3)监理单位对主要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的整理与内在质量进行了审核,认为已达到验收标准,并提交了专项审核报告。

4)项目法人基本实现了对项目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且按要求完成了自检工作,并达到《评分标准》规定的合格以上分数。

(2)项目法人在确认已达到第(1)条规定的条件后,应早于工程计划竣工验收的3个月前,按以下原则向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档案验收申请:

主持单位是水利部的,应按归口管理关系通过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流域机构的,直属项目可直接申请,地方项目应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主持单位是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可直接申请。

(3)档案验收申请应包括项目法人开展档案自检工作的情况说明、自检得分数、自检结论等内容,并将项目法人的档案自检工作报告和监理单位专项审核报告附后。

1)档案自检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编制与整理情况,档案自检工作的组织情况,对自检或以往阶段验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按《评分标准》自检得分与扣分情况,目前仍存在的问题,对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2)专项审核报告的主要内容:监理单位履行审核责任的组织情况,对监理和施工单位提交的项目档案审核、把关情况,审核档案的范围、数量,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与整改情况,对档案内容与整理质量的综合评价,目前仍存在的问题,审核结果等内容。

2. 验收组织

(1)档案验收由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2)档案验收的组织单位,应对申请验收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及档案收集、整理的实际情况,决定先进行预验收或直接进行验收。对预验收合格或直接进行验收的项目,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4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对需进行预验收的项目,可由档案验收组织单位组织,也可由其委托流域机构或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应有正式委托函)。被委托单位应在受委托的20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要求组织预验收,并将预验收意见上报验收委托单位,同时抄送申请验收单位。

(4)档案验收的组织单位应会同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成立档案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组成员,一般应包括档案验收组织单位的档案部门,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及有关专家。

(5)档案验收应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须经验收组2/3以上成员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注明单位、职务、专业技术职称。验收成员对验收意见有异议的,可在验收意见中注明个人意见并签字确认。验收意见应由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印发给申请验收单位,并报国家或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 验收要求

(1)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2)档案验收以验收组织单位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

(3)档案验收组全体成员参加项目档案验收会议,项目的建设单位(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4)档案验收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

1)建设单位(法人)汇报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档案工作情况。

2)监理单位汇报项目档案质量的审核情况。

3)验收组检查项目档案及档案管理情况。

4)验收组对档案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5)验收组形成并宣布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5)抽查档案的数量重点:不少于100卷。

抽查重点:项目前期管理性文件、隐蔽工程文件、竣工文件、质检文件、重要合同、协议等。

(6)档案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验收组半数以上成员同意通过验收的为合格。

(7)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建设单位(法人)于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验收组提请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法人)通报批评。造成档案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4. 竣工验收必须提交哪些工程档案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提交下列工程档案资料:

(1)工程项目开工报告。

(2)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名单

(4)工程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www.daowen.com)

(5)工程变更通知单和核实单。

(6)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资料。

(7)水平坐标、水准点和沉降位移等的观测记录。

(8)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检验资料。

(9)中间验收记录及相关资料。

(10)试验、检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评价资料。

(11)施工大事记。

(12)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3)竣工图。

5. 工程档案不合格,是否可以先进行工程验收,然后再由有关单位按要求进行补充整理

这种作法肯定是错误的。

工程档案(特别是竣工图)达不到要求的,不能算完成施工任务。未完成施工任务的工程,当然不能进行验收。

但是,如果工程档案资料基本齐全,只有少量整理工作没有达到规定要求时,可以不影响工程验收,但要作为遗留问题写入验收结论,并应明确由有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尽快按要求完成整理工作。

6. 档案专项验收包括哪些步骤、方法和内容

(1)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2)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3)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要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4)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5)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6)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7)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8)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7. 档案验收工作程序

(1)档案验收通过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进行。验收会议由验收组组长主持,验收组成员及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参加。

(2)档案验收会议主要议程:

1)验收组组长宣布验收会议文件及验收组组成人员名单。

2)项目法人汇报工程概况和档案管理与自检情况。

3)监理单位汇报工程档案审核情况。

4)已进行预验收的,由预验收组织单位汇报预验收意见及有关情况。

5)验收组对汇报有关情况提出质询,并察看工程建设现场。

6)验收组检查工程档案管理情况,并按比例抽查已归档文件材料。

7)验收组结合检查情况按验收标准逐项赋分,并进行综合评议,讨论、形成档案验收意见。

8)验收组与项目法人交换意见,通报验收情况。

9)验收组组长宣读验收意见。

(3)档案验收工作程序。见图9-4档案验收工作程序框图。

对档案验收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验收组织单位应加强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项目法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时,将整改情况一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对未通过档案验收(含预验收)的,项目法人应在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后,按本办法第二章要求,重新申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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