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员工的岗位考核和绩效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2. 实行分级分类考核方式,按照员工不同的职务和岗位职责的区别,采用不同的考核要素,赋予每项指标和不同测评人相应的权重和分值,综合评价岗位履职状况。
3. 公司对各监理部绩效考核体系涵盖以下内容:
3.1 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考核细则(见附录一)。
3.2 项目副总监、监理组长、监理工程师考核细则(见附录二)。
3.3 项目监理员考核细则(见附录三)。
4. 考核结果及其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三档:优良、合格、不合格。综合得分不少于85分为优良,70~84.9分为合格,不足70分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将作为职级升降、薪酬待遇、劳动合同管理院年终先进个人评比的重要参考。
5. 考核结果的反馈和改进:
考核结果确定之后,被考核人的主管领导或职能部门将考核结果通过面谈的形式与被考核人沟通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
6. 公司绩效考核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组成人员根据各考核细则确定。
7. 各考核细则所标分数均为该项最高得分,每项的最低得分为0分。公司考核组根据对各考核要素内容的检查情况给定分值,最小给分尺度为0.5分。
8. 全公司考核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为工程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附录一 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考核细则
附录二 项目副总监、监理组长、监理工程师考核细则
附录三 项目监理员考核细则
附录一 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考核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项目总监或项目负责人考核,身兼多个项目的以其投入精力最多的项目为主,兼顾其他项目。
第二条 考核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成员包括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能部门负责人。评分权重:总经理35%,副总经理30%、总工程师20%,职能部门负责人15%,其中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参与加权计算。
第三条 评价指标和考核要素分为监理部考核和个人考核,具体如下:
一、监理部考核
评价指标和考核要素如下,考核表见表附录1-1。若被考核监理部不包含所列个别考核要素,则在具体评分时,所缺要素的实得分和应得分均按0分计取,被考核监理部得分。
表附录1-1 监理部考核表
续表
(一)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3分)
监理人员分工是否合理、职责是否明确;公司成立该监理部文件及监理人员资格岗位证书复印件存档情况。
(二)监理工作制度(13分)
1. 监理规划(4分)
监理规划编制是否及时,格式、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报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2. 监理实施细则(4分)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是否及时,是否能涵盖工程所有项目(专业),格式、内容是否符合施工监理规范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引用规范、标准是否准确,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细则的审批情况,监理细则的执行情况及效果。
3. 其他监理工作制度(3分)
适用本工程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条款列出和执行情况,针对本工程的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及其他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如开工审批、工地例会等)制定和执行情况。
4. 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2分)
监理部内部管理制度(如监理部工作制度、监理内部会议制度、监理部文件收发和档案管理制度、监理部图书和资料借阅管理制度等)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三)考勤管理(4分)
考勤表格式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是否齐全,考勤是否准确并符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监理部成员出勤情况。
(四)规章制度执行情况(2分)
对公司、建设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或文件执行情况。
(五)标准化管理(2分)
公司标识(监理标识牌或工作服)佩带情况;监理办公室标准化布置(上墙图文材料)。
(六)质量(安全)控制(27分)
1. 项目划分和外观质量评定方案(4分)
项目划分和外观质量评定方案的编制是否及时、划分是否合理,内容是否涵盖所有工程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是否形成文件并以“工程项目划分报审表”报发包人,是否根据工程变化及时调整、完善。
2. 现场控制及旁站监理(4分)
工程施工现场控制情况;需旁站监理的施工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及其记录情况;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是否得到及时正确处理。
3. 对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6分)
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质量证明文件(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等)是否齐全;工程中应进行的检测项目是否按要求检测,监理对承包人自检统计分析成果复核情况。
4. 对工程质量评定的复核(6分)
质量评定用表表式是否符合要求;监理对承包人自评结果复核是否及时、正确。
5. 安全管理(4分)
对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资格、主要技术人员安全培训情况的审核;对重要施工设备安全鉴定证明审查情况;对涉及人身安全的工人(如运输车辆、吊车驾驶员)上岗资格审查情况;安全交底会议的召开及记录情况;对承包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检查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部位、工序等要求承包人编报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批情况。
6. 质量控制效果(3分)
单元和分部工程质量合格率及优良率;工程质量缺陷及处理情况;质量监督部门或其他上级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查评价。
(七)进度控制(5分)
1. 进度预控情况(2分)
监理部对承包人进度计划的审批是否及时,审批意见是否合理。
2. 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监理情况(2分)
监理对工程进度掌握情况(包括相应形象进度图、工程量累计曲线等工具使用情况);工程进度出现偏差时,监理采取的调整措施及落实情况。
3. 进度控制的效果(1分)
进度计划的执行效果。
(八)投资控制(5分)(www.daowen.com)
1. 工程计量情况(2分)
工程计量、审核手续是否齐全;监理对工程量审核是否准确。
2. 工程款支付情况(2分)
工程款支付手续是否齐全;监理批准的工程款支付金额是否准确。
3. 投资控制效果(1分)
工程总投资是否超过设计概算。
(九)合同管理(10分)
1. 对承包人资格审查情况(4分)
对承包人、分包人、供货商、检测单位资质审查情况;对承包人主要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查情况。
2. 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情况(3分)
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是否及时;审批意见是否合理。
3. 合同管理其他事项(3分)
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十)信息管理(18分)
1. 监理日志、监理日记填写情况(4分)
监理日志、日记格式是否正确,是否贯穿工程施工全过程,内容是否充实、准确。
2. 监理月报、年报、监理报告编制情况(4分)
监理月报、年报、监理工作报告编制是否及时,格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容是否能反映监理工作情况,数据是否详实准确。
3. 与相关单位的往来文件处理情况(2分)
监理收、发文件登记情况;与相关单位往来文件处理是否及时、准确。
4. 监理资料、工程档案的整理和归档情况(8分)
监理资料、文件存放是否清晰、有序;监理档案和工程档案是否满足竣工验收要求。
(十一)组织协调(5分)
1. 与参建各方关系的协调(3分)
监理部与发包人、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等参建单位沟通、协调情况。
2. 监理部内部关系协调(2分)
监理部成员之间是否团结,关系是否和谐、融洽。
(十二)业主评价(6分)
1. 顾客满意度调查(3分)
年终公司进行的顾客满意度调查情况。
2. 日常工作中业主的评价(3分)
日常工作中业主对监理部工作的评价。
(十三)工作业绩(奖罚分)
本项目应得分为0分,按以下规定在被考核监理部实得分中直接加上或减去相应分值:
(1)监理工作受到建设主管部门的通报表扬(或在相应评比中取得优良以上成绩),每次加3分。
(2)监理工作受到建设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在相应评比中成绩为合格以下),每次扣3分。
(3)受监理工程被评为优质工程(市级以上),每次加5分。
(4)受监理工程获市级以上专项奖(文明工地等),每次加3分。
(5)由于监理过失,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每次扣2分。
(6)由于监理过失,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每次扣5分。
(7)由于监理过失,造成一般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
(8)由于监理过失,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每次扣10分。
二、个人考核
个人考核见表附录1-2。
表附录1-2 总监(项目负责人)个人考核表
续表
第四条 考核组成员分别根据表附录1-1和表附录1-2评分,按第二条规定加权平均算得监理部考核和个人考核分数。被考核人综合得分=监理部考核得分×50%+个人考核得分×50%。考核结果计入表附录1-3,由考核组长签字确认。
表附录1-3 总监(项目负责人)考核综合得分计算表
附录二 项目副总监、监理组长、监理工程师考核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副总监、监理组长和监理工程师考核。
第二条 考核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成员包括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能部门负责人、所在项目总监。评分权重:总经理30%,副总经理25%,总工程师20%,总监15%,职能部门负责人10%,其中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参与加权计算。
第三条 评价指标和考核要素分为监理部考核和个人考核。监理部考核得分按附录三得出的结果计算,个人考核评价指标和考核要素如表附录2-1:
表附录2-1 项目副总监、监理组长、监理工程师考核表
第四条 考核组成员根据表附录2-1评分,按第二条规定加权平均算得个人考核分数。被考核人综合得分=监理部考核得分×30%+个人考核得分×70%。考核结果计入表附录2-2,由考核组长签字确认。
表附录2-2 副总监、监理组长、监理工程师考核综合得分计算表
续表
附录三 项目监理员考核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监理员考核。
第二条 考核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成员包括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能部门负责人、所在项目总监、分管副总监(监理组长、监理工程师)。评分权重:总经理25%,副总经理20%,总工程师、总监、分管副总监(监理组长、监理工程师)各15%,职能部门负责人10%,其中分管副总监(监理组长、监理工程师)、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以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参与加权计算。
第三条 评价指标和考核要素分为监理部考核和个人考核。监理部考核得分按附录三得出的结果计算,个人考核评价指标和考核要素如表附录3-1。
表附录3-1 项目监理员考核表
续表
第四条 考核组成员分别根据表附录3-1评分,按第二条规定加权平均算得个人考核分数。被考核人综合得分=监理部考核得分×20%+个人考核得分×70%。考核结果计入表附录3-2,由考核组长签字确认。
表附录3-2 监理员考核综合得分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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