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修责任期终止后,并且总监理工程师已颁发了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即可进行工程的最终结算,其程序如下。
1. 最终报表草案与最终报表
(1)承包商提交最终报表草案。在总监理工程师颁发了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规定时间(28天)内,承包商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最终报表草案。该报表应详细说明以下内容:①根据合同所完成的全部工程价值;②承包商根据合同认为应该支付给他的任何进一步的款项。
(2)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意见达成一致。监理工程师就承包商提交的该草案中的不能同意或不能证实的任何部分,要求承包商补充资料,进行修改,双方协商,以使双方意见达成一致。
(3)承包商编制并提交最终报表。承包商编制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经双方同意的最终报表。承包商提交最终报表之后,其根据合同进行索赔的权力即告终止。
2. 承包商向项目法人提交书面清单
在提交最终报表的同时,承包商应给项目法人一份书面结算清单,并将一份副本交监理工程师,进一步证实最终报表中的总额,相当于全部的和最后确定应付给他(由合同引起的以及与合同有关)的所有金额。
在书面结算清单生效后,承包商的合同义务即告解除。书面结算清单生效的前提是:①最终支付证书得到了支付;②履约保函已被退还。(www.daowen.com)
3. 承包商向监理提交最终付款申请表
承包商在向监理提交最终付款申请表的同时,应附上计算资料和证明文件(①至完工日期止,累计完成全部工程付款金额;②追加金额和其他金额)。
4. 总监签发最终付款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商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应附上最终报表和承包商给项目法人的书面结算清单副本)的规定时间内(14天),应向项目法人发出最终付款证书,并将副本交承包商。
5. 项目法人最终支付
总监理工程师开具的最终付款证书送交项目法人后的规定时间内(42天),项目法人应付款给承包商,项目法人的合同责任即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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