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支付规定
(1)工程预付款。条件具备、额度准确时签发。
(2)材料预付款。审核承包人提供的单据和有关证明材料后签发。(一般按发票价值的90%计算材料预付款)。
2. 预付款支付及其扣还
(1)预付款的支付。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后,为做施工准备,承包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由于工程项目一般投资巨大,承包商往往难以承受。项目法人为了使工程顺利进展,除了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外,也愿意以预付款的形式借给承包商一部分资金,帮助承包商尽快开始正常施工。预付款的这种支付性质决定了它是无息的,但要有借有还。
在合同签订后,承包商必须按合同规定办理预付款保函。该保函应在项目法人收回全部预付款之前一直有效。监理工程师在审查了承包商的预付款保函后,应按合同规定开具向承包商支付预付款的证明。工程预付款的额度一般为合同价的10%~20%,一般分为两部分:
1)工程预付款:使承包商在合同签约后尽快做好施工准备并用于工程施工初期各项费用的支出。一般为合同价的10%,一次支付或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2)材料预付款:用于帮助承包商在施工初期购进成为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主要材料或设施的款项。材料预付款金额一般以材料发票上费用的75%~90%为限,以计入进度付款凭证的方式支付,也可预先一次支付。
(2)预付款的扣还。开工以后,支付的预付款要从承包商取得的工程进度款中陆续扣还,扣还的办法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一般方式为:从已发生的支付总额超出合同价的某一百分比之后的下一个支付证书开始扣还。一般扣还的方式为:按阶段付款累计支付额或月支付额(不包括保留金)的一定比例随月支付陆续扣还,并保证到合同期满前的某一时间(一般为合同期满前3个月)之前全部偿清。(www.daowen.com)
预付款的支付与扣还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下来。如果在合同实施中发生了整个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预付款仍未偿清、中途终止合同等情况时,未偿清的预付款余额应全部、一次扣还给项目法人。
预付款的扣还偿清计算中有几个困难须注意:①已签认付款超过合同价格的某百分比的时间,需视工程实际进度而定,可能预付款扣还开始得早些,也可能开始得晚些;②工程竣工时间也可能提前或延误。然而由于预付款的扣还主要是约定问题,也可采用简单的计算办法确定每次阶段付款的扣还额。
(3)预付款的控制。一般合同规定的预付款扣还开始时间,常常是在累计阶段付款超过合同价格25%或30%开始扣还。这说明了承包商只靠预付款而没有相应的补充流动资金投入是不能保持工程正常进行的,因为20%预付款不可能支持其把工程进展到25%或30%。因此,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承包商流动资金需求量时,应注意其在工程初期的资金状况。
预付款的性质决定了该款项的使用用途:①要控制承包商必须把预付款用于本项目的准备,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服务;②要控制预付款的使用必须符合本项目工程进展要求,改善资金运动情况;③承包商必须具有相应的流动资金投入,具有一定的财务能力。如果这几方面控制不住,则项目法人提供的预付款可能失去其应有的作用。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审查承包商对预付款的使用情况。
3. 预付款支付表格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中的《工程预付款申报表》(CB09)。承包人提交监理人签收。经审核后,总监签发《工程预付款付款证书》(JL04)。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中的《工程材料预付款报审表》(CB10)。由承包人填报。监理人经审核后在表中签发经审核的材料预付款总额。随同当月其他款项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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