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元(工序)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应报监理单位复核,由监理工程师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
具体作法:单元(工序)工程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终检人员签字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核评定。
(2)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抽检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施工阶段已经有时)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见附录F。
(3)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见附录G、表G-1。
一般分部工程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按照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自评,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监理单位复核后交项目法人认定。分部工程验收后,由项目法人将验收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核备的主要内容:检查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资料的真实性及其等级评定是否正确,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重新复核。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需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www.daowen.com)
(4)单位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见附录G、表G-2,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见附录G、表G-3。
(5)工程项目质量,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进行统计并评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经项目法人认定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见附录G、表G-4。
(6)阶段验收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意见。
阶段验收时,工程项目一般没有全部完成,验收范围内的工程有时构不成完整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为对验收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有一定的评价,可以参照第4条对需要验收的工程进行质量检验与评定。
(7)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有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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