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避免高处作业事故的案例分享

避免高处作业事故的案例分享

时间:2023-06-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故原因 高处作业角钢放置在脚手架上,未采取固定措施。操作队队长安排工作人员对312断路器粘贴试温蜡片。违章指挥,检修人员还未开具工作票、许可人对工作未许可的情况下,操作队队长违章指挥在35kV设备上粘贴试温蜡片。事故发生后,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 工作人员登杆作业过程中不慎高处坠落,是发生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原因 高处作业转位时,失去安全带保护。事故原因 上杆前未认真检查工具。

避免高处作业事故的案例分享

(1)某发电厂工作人员进行2#炉燃油流量计电缆敷设工作。开始工作后,工作人员失足从9.3m层跌下,连同7.76m的两块脚手架架板掉至地面。虽工作人员安全帽仍戴在头上,但安全帽左前部摔裂,左前额流血,工作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在高处作业不扎安全带,是导致高处坠落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脚手架检查工作流于形式,未能按规定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2)某电建二公司焊接施工人员在锅炉二次风道脚手架上施工时,将一根长900mm、重3.4kg的角钢从架子上碰落,角钢落至热一次风道顶部(约16m标高)反弹后落到6m标高处,打到另一施工人员的头部,将安全帽穿破,造成受伤。

事故原因 高处作业角钢放置在脚手架上,未采取固定措施。

(3)某电建公司,在水塔51m平台清理杂物过程中,施工人员将钢模板和三脚架上的水平杆(长1200mm)用单根钢丝绳捆绑后由卷扬机运至地面,在吊物离开平台后,一根水平杆脱出,从51m高空落下,将刚走出安全通道的施工人员的脸部划伤,砸伤右手致轻微骨折

事故原因 工作人员违章使用单股钢丝绳将钢模板和水平杆混绑,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水塔施工危险区域,未设安全警戒标志,安全通道搭设不符合“安规”要求。

(4)某供电公司检修人员在35kV变电站进行35kV312—2隔离断路器消缺工作,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发现311断路器及311—4隔离开关触头过热。与调度联系后,操作人员将311断路器及311—4隔离开关由运行转检修。因312—2隔离开关消缺工作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311断路器及311—4隔离开关的消缺工作未开具工作票。操作队队长安排工作人员对312断路器粘贴试温蜡片。当工作人员去拿试温蜡片时,独自登梯高2m的人字梯,身体失稳,从1m多高处跌落,安全帽脱落,右后脑撞击断路器基础右角处,导致脑颅损伤并伴有大量失血死亡。

事故原因 现场管理混乱,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帽下颚带。

违章指挥,检修人员还未开具工作票、许可人对工作未许可的情况下,操作队队长违章指挥在35kV设备上粘贴试温蜡片。

(5)某供电营业所组织实施10kV交跨线路配合停电工作。当工作人员用登高板登高爬到杆高约6m时,不慎坠落,安全帽仍戴在头上,未破损。事故发生后,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工作人员登杆作业过程中不慎高处坠落,是发生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6)某县供电局送电队进行10kV双回路新线路工程放紧线工作。俩工作人员在15m高的转角杆上紧线,在紧完上横担的导线后,1人从上横担往下横担移动,在向下移动位置时失去保护,从约12m高处坠落。工作人员后肋骨骨折伴右肺创伤性湿肺,右手尺骨中段粉碎性骨折。

事故原因 高处作业转位时,失去安全带保护。工作人员业务技术不够熟练。

(7)承装公司对10kV28#杆后段进行改造施工工作前,对所有施工现场进行了验电、挂接地线。工作人员在拆完空载线路1#杆上横担、瓷瓶及导线后,在下杆离地面约2m处,脚扣不慎打滑,滑落到地面,臀部着地,头部后仰碰及地面,造成头皮外伤及脚部扭伤

事故原因 脚扣使用不当,下杆动作不规范,是导致滑跌的直接主要原因。

(8)在10kV分线改造工作中,拆除旧杆及旧导线时由于导线剪断,木杆折断,工作人员从3m高木杆上摔下。

事故原因 上杆前未检查杆根是否牢固,拆除旧导线前,不应将导线剪断。

(9)在10kV分线工作中,木杆换水泥杆和换导线时,工作人员在转角跳档杆上工作,当拆除旧导线,转角杆尚未做临时板线,但拆导线采取剪断导线的错误做法,造成木杆离地7m高处折断,人从杆上摔下,导致腰背部压伤,胛椎骨第三节骨折。

事故原因 松动拆除旧导线,未加临时拉线,也未支好架杆。错误地采取突然剪断导线。(www.daowen.com)

(10)在新建35kV磁带线架线施工中,准备架设中横担右导线时,因横担反向临时拉线处于较松弛状态,当导线将接近标准弛度时等候在杆上的工作人员走到横担端侧,在横担的长吊杆上系好安全带面朝6#杆方向蹲在横担上划印工作,突然中横担的二根长吊杆螺孔拉破,横担头即刻向下弯,工作人员从距地16.8m高横担上坠落地面构成轻伤事故。

事故原因 安全系数偏小,施工前对受力部分构件未进行必要的验算校核。

由于地形条件限制,紧线地锚对杆塔距离没有达到挂点高度2倍以上的要求。

(11)某县供电局在35kV平湖工作中,拆除32#杆顶相导线的绑扎线,并将导线放入滑轮后,准备下杆。在解开安全带的情况下转位站立时,工作人员身体失去平衡,从离地8.2m的高处摔落,造成死亡。

事故原因 工作人员在转位站立中,人体失去平衡而摔落致死。

(12)某工地,变电起重工在安装110kV软母线跳线间隔棒后,准备攀登回横梁时,因安全带过紧活动范围受阻,随意解开安全带。在攀登一瞬间右脚打滑,身体失控,从7.5m高处坠落到水泥路上,造成重伤。

事故原因 高处作业时随意松开安全带的保险扣。未戴安全帽加重了摔落时头部受伤程度。

(13)某局高压公司在110kV变电所年检中,工作人员登上110kV母线避雷器为均压环刷漆。作业中避雷器受力,连同工作人员一同倒塌落地。

(14)路灯队为配合立体交叉桥通车,在桥洞安装壁灯,工作人员拿了三只保险丝登上脚手架工作,人刚上架子上层,误踏了一根未经固定的钢管,由于钢管滑动,身体失去平衡,人从离地3.4m高的脚手架上落下,腹部撞击在1.6m处的下横担铁管,随后又朝天翻跌至水泥路上,造成重伤事故。

事故原因 工作人员思想麻痹,事先没有作检查。脚手架油漆结束,只拆除了部分脚手片,对未固定的脚手架钢管仍搁着未拆,造成这次事故。

(15)装表组工作人员3人小组,在系好第二只登高板,准备上第二只登高板时,他所站着的登高板左边的绳子绕在另一只登高板上,造成登高板绳子一长一短,人站立不稳,此时误认为站的登高板绳子断了,在惊慌中放掉准备好的第二只登高板,人从6m处跌下,双脚跟粉碎性骨折。

事故原因 上杆前未认真检查工具。使用登高板方法不正确。

(16)某县新架设一条10kV线路时值中午,天气炎热,工作人员觉得戴安全帽太热,把安全帽脱下放在一旁,另一工作人员在杆上把金具组装好,随手把扳手放在横担上,让工作人员传递绝缘子。在往上拉绝缘子时不慎将扳手碰落,正好砸在工作人员头上,顿时血流如注,经抢救,但因伤及大脑,落下了痴呆的后遗症。

事故原因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第80条规定,立杆和撤杆时“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第89条规定,在杆、塔上工作,“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

安全帽是在工程施工中,防止坠落物砸伤头部,防止工作人员高空跌落,头部被撞击或头部遭受意外撞击的有效措施,可有效地保护人体头部免受或减轻伤害,历来深受有关安全部门重视,被施工企业强制采用。为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7)工作人员对故障电话线路进行维修,查找到故障点在仓库顶部,此仓库顶是用石棉瓦建成,当工作人员登上房顶查找下户线故障点时,由于风大身体失去平衡,失脚踩破石棉瓦从4m高处掉进仓库中,被确诊为1、2节腰椎压缩性骨折。

事故原因 该事故是一次典型的违章事故:站长违章指挥,没有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中“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订安全措施”的规定采取防范措施;

监护人员没有及时提醒,未能完全尽到监护职责;

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登高作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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