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品牌像一艘航空母舰一样,承载着众多文化产业子品牌战斗机往前航行,其品牌影响力带动了大批以贵州民族民间文化为题材,以营销、推广和销售产品为主题的文化产业公司的蓬勃发展。如今,文化产业作为贵州省的战略性产业,已经被摆在一个非常突出的位置。根据这种战略形势,构筑“多彩贵州”品牌产业版图,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产业链、整合资源、更好地实施战略布局。目前,贵州省文化产业版图比较窄小,如何扩大产业版图是“多彩贵州”品牌发展的当务之急。
1.注重对新型盈利模式的发掘
产业链是品牌的有效扩张,这种扩张是品牌新型的盈利模式。关于盈利模式,第七章已经指出,“多彩贵州”品牌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五种,即品牌授权费、品牌认证费、产业股份分红、会展经营利润、营销服务费。“多彩贵州”品牌已经延伸到白酒、茶、网站等多个行业,其产品的产业链也较为多元化。目前,“多彩贵州”品牌主要通过其品牌的影响力进行相关产业拓展和相关产品延伸,通过收取品牌授权费、品牌认证费等方式进行盈利,这是一种“品牌乘数”的盈利模式。实际上,对于新型的盈利模式仍可以继续发掘,如“全产业链覆盖”的盈利模式等。以“多彩贵州风”为例,其产业链可以延伸至音像制品、明信片、书籍等。又如以旅游产业为主导的“多彩贵州”品牌旅游产业集群,可以考虑加强对“多彩贵州·客栈”、“多彩贵州黔·味馆”等产业的不断开发。“多彩贵州”品牌可以尝试着与产业链中的每个环节进行合作,发掘新的利润源,通过这种“品牌+产业链”的盈利模式,可以极大地扩张品牌的盈利渠道,弥补了品牌单一盈利方式存在的缺陷,有利于品牌的持续发展。
2.加大衍生产品开发,不断完善产业链
“多彩贵州”品牌的发展,除了对其子品牌的开发之外,还需要加大对产业链衍生产品开发的投入。只有通过产业链的扩张,才能够扩大品牌资产,提升品牌影响力。如为什么贵州信友实业有限公司核桃乳厂2013年总销售量会下滑22个百分点呢?[14]其原因很简单,因为现在不再是过去“一招鲜,吃遍天”的年代了,而是必须依靠产品创新和产品衍生才能够增加品牌收益,进而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贵州信友实业有限公司核桃乳厂作为“多彩贵州”品牌授权企业之一,虽然是省级农业产业化的重点龙头企业,但从企业的官网和其他网站介绍来看,该企业目前的主导产品为“信友核桃乳”,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因此,如果一味地对“核桃乳”进行研发,不推出多种类的保健产品,其销售量下滑是必然的。“多彩贵州核桃乳”的产品研发可以考虑将重心放在“总有一款味道适合您的原生态核桃乳”品牌定位之上。与此同时,还应当注重针对衍生产品,如“多彩贵州蜂蜜”、“多彩贵州花生乳”、“多彩贵州牛奶”等产品的研发工作,这样既实现了产品的创新,又延伸了企业的产业链,可以有效地带动贵州省蜜蜂养殖业、花生种植业、奶牛养殖业的发展。又比如若能借“多彩贵州风”风靡全国乃至全球的良机,加大对“多彩贵州风”衍生产品的开发力度,譬如“多彩贵州风”纪念品、“多彩贵州风”影音制品、“多彩贵州风”图书画报等,通过对这些产品的开发,就能够最大限度地延长“多彩贵州”品牌的产业链,实现品牌多元化的创收模式。
3.投资方式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资金作为一种主要的生产要素,在“多彩贵州”品牌的创意策划、产品生产制作、营销传播、衍生产品开发与销售中,都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在“多彩贵州”品牌快速发展的背后,可以看到投资者活跃的身影。
但是,目前“多彩贵州”品牌(企业)的投融资渠道、方式较为单一,基本上以民营资本为主。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多彩贵州”品牌(企业)在投资运作方面,应该进一步采取政府投资引导,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形成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社会资本、国际资本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格局,实现投资方式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盘活“多彩贵州”品牌更多的子品牌资源,提升产业链中更多企业的存活率,从而促进产业增加值的持续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多彩贵州”品牌的多数授权企业在2012—2014年存在资金投入不足的现象,以致企业发展受阻,品牌优势难以体现。其中,尤以黔东南苗乡侗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为典型,该公司因为产品体系、产品线不够完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导致企业生产能力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最终在2013年下半年停止了对“多彩贵州”品牌的使用。对于该企业来说,如果在未来不能得到足够的资金保障,企业将会在品牌产业集群中逐渐落寞,甚至淡出“多彩贵州”品牌的圈子。
所以,政府应当进一步出台投融资政策,引导鼓励投融资机构,如银行、投融资公司(如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对这些企业进行资金投入,或者投资商的知识产权进入该企业进行技术投资,同时政府给予这些企业更为优惠的政策(如税收政策),以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这些企业,促进它们进行资本重组,实现对这些企业的“盘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实现“多彩贵州”品牌(企业)投资方式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www.daowen.com)
4.扩大产业集群建设
扩大品牌产业集群的建设,有利于“多彩贵州”品牌规模化的形成,以及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这是构筑“多彩贵州”品牌产业版图的重要途径之一。所谓产业集群,是指以大量产业关联企业及相关支撑机构集聚某一地域为标志,关联企业(供应商、成品商、客商)和相关支撑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规制管理机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一个类似生物有机体的产业群落。[15]如前所述,“多彩贵州”品牌对演艺、工艺品、文化旅游地产、网站、酒、茶、饮料、教育、金融等十余个行业、二十多家企业进行了商标授权,初步形成了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和“多彩贵州”品牌大家族,取得了良好成效。比如,2012年贵州首届金融博览会暨投资理财节、2012年贵州天柱举办的“首届贵州青观赏石全国博览会”、2013年中国贵阳国际特色农产品交易会暨2013中国·贵州国际绿茶博览会、自2011年开始的一年一度的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2015年贵州举办的首届多彩贵州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形成了“多彩贵州”会展产业集群。对旅游产业与餐饮、旅行社、民族工艺产业有效的整合,形成了以旅游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多彩贵州”品牌旅游产业集群;集聚贵州省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整合开发苗绣、蜡染、银饰等优秀民族艺术品资源,形成了以民族文化为主导的“多彩贵州”品牌民族文化产业集群等。但无论是从聚集优势还是规模优势来看,“多彩贵州”品牌产业集群走向全国和世界还有很远的路要走。目前,扩大“多彩贵州”品牌产业集群建设的当务之急是:
首先,进一步完善产业集群模式定位。为此,要求对贵州省文化资源的类型、地域性、组合开发潜力等进行分析、整理,按照贵州省文化资源的各种属性进行组合、整合开发,形成符合“多彩贵州”品牌运作的产业集群。在如上所述的“多彩贵州”会展产业集群、旅游产业集群、民族文化产业集群等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资源的联动开发,减少资源开发的成本,避免资源浪费或者资源开发不足,实现文化资源经济效益最大化。只有对贵州省文化资源的科学整合,才能实现文化资源的跨区域发展、联动发展、抱团发展。
其次,构建“多彩贵州”母子品牌的良性互动机制。如前文所分析,“多彩贵州”品牌实施的母子品牌的架构和模式,“多彩贵州”母品牌使用统一的市场识别标志,代表统一形象,体现共性;子品牌突出企业的个性和特点,母品牌对子品牌具有“孵化”作用,子品牌可凭借母品牌的“搭载效应”壮大自己。对于“多彩贵州”产业集群来说,实施品牌战略既包括打造好母品牌,也包括发展各个子品牌,两者相辅相成。借助母品牌这个平台可以帮助企业创立自己的子品牌(即企业品牌),子品牌在树立过程中受益于母品牌的良好声誉,可以有效缩短其树立品牌的时间,而子品牌具有较强影响力后,自然会对母品牌起到烘托和支撑作用,使母品牌的形象不断提升。由此看来,“多彩贵州”产业集群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母品牌和子品牌可以相互支撑。因此,需要构建“多彩贵州”母子品牌的良性互动机制。目前“多彩贵州”母子品牌在旅游、演艺、会展等方面有了初步的良性互动,但急需不断探索和强化。
最后,健全产业集群的保护措施。文化产业集群具有专业化发展的特征,国内外区域文化品牌产业群集的现状表明,绝大多数文化产业集群一般不追求产业发展的“大而全”,如主导型文化产业集群,基本上是集中发展1~2类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促进明显的特色和品牌效应,促进特色文化产业的飞速发展,以特色增强区域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但越是发展优势明显的产业,就越容易被抄袭和盗版,如“白酒”产业比较容易被不法者侵害,仅2013年贵州省全省范围集中开展了两次白酒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和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整治,整治成绩显示,共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266件,其中“多彩贵州酒”、习酒、赖茅、茅台等都遭到不同程度的不法侵害。又如民族艺术产业,“两赛一会”的优秀民族艺术品超过1/3都被不法商人假冒。面对如此多的“多彩贵州”品牌假冒行为,应当健全“多彩贵州”产业集群发展的保护措施:
第一,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品牌产业集群的发展。贵州省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性政府规章,贵州省人大可以充分利用自主立法权,出台《“多彩贵州”品牌文化产业发展保护条例》,以保护品牌产业集群的发展。
第二,完善产业集群内部的管理体系。比如,对企业进入产业集群的认证标准进行明确规定,打击那些黑心商利用产业集群影响力进行非法牟利的行为,防止对产业集群的不利渗透。同时,建立产业集群监督体系,对产业集群内部粗制滥造的企业进行曝光和清理,对外部假冒伪造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第三,鼓励社会监督、检举。社会作为一种重要的监督媒体,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多彩贵州”造假行为。所以,应当充分利用这一层监督力量,以金钱奖励、精神荣誉授予等形式,激励社会公民对“多彩贵州”品牌造假行为的检举、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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