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品牌从2005年的一场歌唱比赛初试啼声开始,经过10年的不断耕耘,走出了一条通过举办公益性的活动来培育品牌、以市场运作的方式推广品牌的品牌经营之路。十年来,“多彩贵州”品牌取得的重大成就已经证明了这种品牌的运作方式是合理且有效的。
在品牌的建设方面,“多彩贵州”品牌通过品牌授权的方式,对被授权企业采用多元化的品牌使用费征收模式,如对多彩贵州核桃乳和多彩贵州茶,采用了阶梯式上升的固定商标使用费的收费方式;而对多彩贵州酒以及酒店项目则只是收取基本的商标管理费和动态使用费,有的项目则以商标折价入股的方式进行,如多彩贵州城等,甚至有的项目不收取费用,如针对多彩贵州印象网和多彩贵州文化旅游电视频道项目,采取的是免费支持、资源互换的方式。“多彩贵州”品牌实行这种多元化的品牌授权使用费收取模式,原因在于品牌处于起步阶段,在招商引资等方面要实行“放水养鱼”的政策,采取鼓励的措施来吸引更多的合作者使用“多彩贵州”品牌,以借力发展壮大品牌实力。对于被授权的企业,若不符合品牌的总体发展要求,则及时进行淘汰,以保证整个品牌健康、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
在品牌的推广道路方面,作为一个文化品牌,“多彩贵州”并不像其他品牌那样走“产品—品牌”的道路,而是先拥有了品牌,然后再通过具体的产品来实现产业化运作,这是“多彩贵州”品牌与其他品牌相比较为独特之处。由于“多彩贵州”品牌已经声名鹊起,在市场上已经获得了较高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因此,要实现品牌的经营性使用,促进品牌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局面的形成,品牌产权化的实现至关重要。实际上,“多彩贵州”品牌的推广也正是基于品牌产权化这一基本原则进行的,在其品牌强大的影响力之下,以尊重市场规律为先导,根据品牌自身的核心价值及受众对品牌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对品牌进行有序推广,将“多彩贵州”各子品牌按照不同属性制订不同的推广计划,达到占有市场,强化品牌聚焦的目的。
【注释】
[1]韩俊伟,胡晓明:《文化产业概论》,中山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62页。
[2]参见2012年《全球文化产业发展报告》。
[3]参见2012年《全球文化产业发展报告》。(www.daowen.com)
[4]张晓明,王家新,章建刚:《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16页;张冀,李慧:《2013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超2万亿》,载《光明日报》2015年1月24日。
[5]参见贵州省统计局,贵州省文改文产办:《贵州省2013年文化产业统计报告》、《2015年贵州文化及相关产业数据概览》。
[6]张明立,任淑霞:《品牌管理》(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72页。
[7]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学术动态课题组:《世界经济全球化研究现状》,载《人民日报》1998年8月22日。
[8]张艳:《浅析自媒体时代的公益传播扩散》,载《国际新闻界》2009年第10期。
[9]张明立,任淑霞:《品牌管理》(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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