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战时期,甘肃革命老区当中,华池县与陕甘宁边区部分地区一起开展了土地革命斗争,这种反贫困政策主要通过重新分配土地、取消高利贷和苛捐杂税消灭特权阶级来实现的。
(一)重新分配土地保障了贫困农民的生存需求
当时甘肃的庆阳(今庆城县)、合水、镇原、宁县、正宁等约占整个边区二分之一的地区,尚未开展土地分配。在这些尚未分配土地的区域,土地仍然高度集中在地主、富农手里。如镇原县五区四乡全乡土地13069亩,两家地主占有的土地达7400亩,为全乡土地面积的56.6%。
土地重新分配满足了农民的对土地的需求,保障了他们生存的必要条件。1935年12月颁布的《苏维埃土地法》规定“没收所有地主的土地,没收富农由自己耕种的所有土地。但是地主和富农都有一份由自己耕种的土地”。当时的土地法主要目的是为每个人提供足够的土地,保证农民能够温饱的生活(韩伟2015)。土地重新分配不仅是当时反贫困的底限要求,也加强了贫农对于共产党的拥护和感激。
(二)减租减息改善了贫农生活状况
地主和富农占有的耕地量大质优,贫、雇农占有少量贫瘠的土地。这种局面迫使广大贫、雇农必须租种地主、富农的土地。综合起来看,陕甘宁边区的地租形态以实物地租为主,地租率一般约占收获量的40%-50%。除此之外,地主还通过红白喜事送礼、帮工、大斗大秤收租等途径剥削佃农。地租反映了租佃关系中的超经济强制。贫苦农民在受地主、富农的地租剥削的同时还受高利贷盘剥,当时一落到高利贷手里就被抽筋剥皮的一直到破产(左健之1940)。这种残酷的封建剥削关系,导致广大农民生活痛苦不堪,同时也严重束缚农村生产力发展。在这种尖锐的社会矛盾下,削弱农村的封建剥削,正确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成为农村反贫困的当务之急。
当时陇东地区减租减息政策的贯彻执行,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阶段,自1937年2月至1939年底。是宣传阶段。着眼于统一战线政策的实施,从1937年2月开始,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已经停止实施。在这一阶段,在边区范围内的国民党县级政府也同时存在,他们公开反对减租减息政策。面对这种情况,减租减息政策实际上只停留在宣传层面上。
第二阶段为实际实施阶段,时间跨度为1940年1月至1941年底。1940年初,在击溃国民党第一次反共高潮之后,陇东地区的减租减息政策开始实施。1941年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在土地分配区域,保证一切取得土地的农民之私有土地制,在土地未经分配区域,实行减租减息和交租交息”。然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有的干部对“三三”制政策认识片面,过于强调对地主的团结,因而放松了减租,减租减息政策的贯彻执行不够彻底。
第三阶段为全面开展和深入贯彻阶段,时间跨度为1942年1月至1945年8月。1942年通过的《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提出三条基本原则:第一,承认农民(雇农包括在内)是抗日与生产的基本力量。因此必须扶助农民,减轻地主的封建剥削,实行减租减息,保证农民人权、政权、地权、财权,藉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提高农民抗日与生产的积极性;第二,承认大多数地主有抗日要求,部分开明绅士赞成民主改革。既实行减租减息,又实行交租交息,既保障农民的权利,又保障地主的权利。第三,承认资本主义是当时条件下比较进步的生产方式,作为农村中的资产阶级的富农,也是抗日和生产不可或缺的力量。因此,在保障改善工人生活条件条件下对资本主义生产给予奖励。
陕甘宁边区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是在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对产品分配关系的调整。通过调整产品分配关系,极大地提升了农民经济地位,其本质就是农村扶贫政策的贯彻和实施,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是最有效的扶贫手段。
(三)互助合作解决了农民生产自救的现实困难
陕甘宁边区时期,贫穷的陇东地区的农村受农业生产季节性的影响,普遍存在劳动力、耕畜和农具欠缺的困难。当时,陇东地区虽处于相对和平的后方环境,土地资源也相对丰富,但是由于耕作技术的粗放,劳动力的匮乏,加强经济建设,保证部队给养和人民生活口粮,组织劳动力搞好农业生产成为最紧迫的任务。
开展互助合作是当时极端艰苦和特殊的战争环境下的迫切需要。旨在调剂劳动力,耕畜和农具的互助合作运动,组成了一支劳动大军,走出了一条使广大农民由贫穷变富裕的必由之路(任弼时1987)。(www.daowen.com)
1.改造创新民间“变工”互助形式,推动劳动互助合作
在陇东地区,受自然和地理环境条件影响,农业生产互助合作是已经长期存在的习惯。旧有的互助合作形式最普遍的是“变工”。甚至到了20世纪80年代,在庆阳市正宁、宁县、镇原和平凉泾川等地,还有“搭种”[2]这种农业耕作互助形式。
“变工”也叫换工。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人工变人工,二是牛工变人工,人工变牛工,主要解决人力和畜力短缺的互助问题。三是技术变工,如以翻地换取下种,属于技术方面的取长补短。
从1941年开始,边区政府把一切有劳动力的男女老幼组织起来,进行变工搞夏收、民兵战斗小组、运输公盐等,把民间变工互助形式发扬光大,解决了生产、斗争人力不足的问题,延长了有效劳动时间,提高了农业耕作效率,改善了军民生活状况,遏制了贫困蔓延形势。
2.发展边区合作社事业,促进经济发展
发展边区合作社是苏区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1937年以后,经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大力倡导,合作社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毛泽东指出:“我们在经济上组织群众的最重要形式,就是合作社。”以个体经济为基础的农民群众要想摆脱穷苦,就要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就是经过合作社。
(1)分类发展合作社
在陕甘宁边区乡村互助合作运动过程中,建立了形式灵活多样的合作社,创立了新民主主义的合作社体系,包括消费合作社、运输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一揽子”的综合性合作社。
消费合作社。边区的合作事业是从办消费合作社开始的。消费合作社是广大群众的集体经济展的需要。因此,边区政府极力倡导建立乡村信用合作社。边区信用合作社的业务主要是吸收存款和乡村借贷。为了吸收游资,边区信用合作社的存款政策是利导和自由;信用社放款的原则一是生产放款,二是临时借贷。
边区信用合作社的作用主要是活跃了乡村金融,打击和抵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推动了乡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民走上了富裕的道路;在稳定乡村金融和帮助发放农业贷款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
运输合作社。边区运输合作社的业务,以发展食盐的运销、粮食和工业原料的运输为中心。运输合作社是由政府发起,以政治动员和配合人民自愿加入为原则,但有的人自己单独运输更方便,又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不便加入合作社的则听其自便。
边区运输合作社的组织。1941年10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的《陕甘宁边区人民运输合作社组织办法大纲》中规定,人民运输合作社,一般的以区为单位组成社。一县之中有三个以上合作社,得组织县联社;全边区有三个以上县联社,得组织全边区联社。合作社受边区政府的监督,县联社的管辖。县联社受县政府的监督,边区联社的管辖。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由于边区处于被封锁的状况下,物资供应紧张,为了克服困难,渡过难关,实现工业品的自给自足,边区用合作方式推动了手工业的普遍发展。边区政府对于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给予组织上的领导和工作上的大力支持。1940年,边区政府建设厅制定了《生产合作社组织办法纲要》,规定对各类手工生产合作社各方面给予帮助,规定了生产合作社的宗旨及各种合作社的组织办法、管理形式、分配原则等,制定了在生产组织、技术指导、资金贷款等方面的各种扶持措施。到投资的社员,都是每元分得红利4元。合伙分红的办法,把工人也变成了合作社的社员,和投资社员一样享受分红和其他的权利。分红合作制是南区合作社的创举,不但提高了工人关心工厂与劳动的积极性,对于生产效率的提高,工厂管理之改进也有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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