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汉厂筹建前后对商办的最初提出

汉厂筹建前后对商办的最初提出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汉厂招商固发生在铁厂建成投产之后,其实,铁厂的“商办”问题,早于筹划建设之始便已提出。张之洞既否定了盛宣怀的商股商办方案,遂定下铁矿厂“官办”之局。已往论者或从商办优于官办的一般原则,或从汉厂最终不得不招商承办的结局来看,对张氏多持否定,这是有失偏颇的。如初为汉厂帮办文案、自称系盛氏“受业门生”的钟天纬,便不断向盛通风报信。[22]以上所述,可以说是汉厂筹建前后关于铁厂商办的滥觞与最初酝酿。

汉厂筹建前后对商办的最初提出

汉厂招商固发生在铁厂建成投产之后,其实,铁厂的“商办”问题,早于筹划建设之始便已提出。如原拟在广东筹建并已预订机炉时,张之洞即有“先筹官款,垫支开办”、“然后招集商股,归还官本,付商人经理”的打算,并认为,如此“则事可速举,资必易集”,他更说:“大率中国创办大事,必须官倡民办,始克有成。”[3]对这种先官办后招商的打算,张氏还对李鸿章自诩地说:“厂成利见,粤商必然争先缴价承领,此数十万之款,仍可收回”,这是“不过官任其劳,民享其利而已”。[4]及至张之洞奉调督鄂后,“海署嘱亟筹开采”湖北煤铁,[5]盛宣怀(时任山东登莱青兵备道兼烟台海关监督)闻讯立即致电张,声言:“湖北煤铁,前请英矿师郭师敦勘得,如果开办仍请原经手较易。”[6]这里“原经手”,似明指英矿师,但也不无暗示应由盛氏来办之意。盛宣怀早于19世纪70年代后半期在经办“湖北开采煤铁总局”期间,于大冶曾“勘得铁山一座,拟用高六十尺两炉熔炼”,“嗣因煤铁两矿同时并举,需款过多,大工中辍”。[7]张之洞当时对盛的请求虽未置可否,但却认为他“备悉大冶铁矿,并知鄂省煤厂情形”,“如能与该道晤面,询商一切,到彼较为透彻易办”。[8]盛宣怀遂又应召至沪,同由粤赴鄂途经上海的张之洞会晤。盛称:于沪上“连日蒙湖广督宪张传询铁矿情形”。并趁机又向张之洞等呈上一禀,提出“铁矿谋始要领”有所谓“四大端”,即:“曰责成”、“曰择地”、“曰筹本”、“曰储料”。在“责成”中,提出“非有大员督办,不能提挈纲领,拟请先行奏派一人督筹铁矿”。联系前述电文,可见内含自荐之图。而在“筹本”中,更力主“商办”之说,盛写道:“今参酌欧洲铁矿无不商办,中土情形亦复相同。”至于如何“商办”?他的设想方案是:“拟请奏明责成督办铁矿大员筹议章程,招集华商股银八十万两作为正本,并请户部借拨银八十万两作为活本”,“此项活本拟照招商局前借公款,五年后分十年归还,免其计利”。[9]张之洞也称:“盛道宣怀到沪,连日晤谈,详加考究”,[10]此番到底“晤谈”“考究”了哪些问题,张未详述,但盛氏提出的“四大端”,特别是湖北煤铁应交盛氏督筹招集商股承办,想必是不可少的重要议题。这也是张、盛二人之间一开始就存在分歧之处。事后张之洞电告李鸿章:“盛道前在沪具一禀,所拟力法与鄙见不甚相同。商股恐不可恃,且多胶葛。”[11]这里张氏所指,显然是盛氏的商股商办同他在广州所定先筹官本开办,尔后再招商股交商人经理的本意相左。因为张氏认为只有先官后商才“事可速举,资必易集”,亦即所谓“官倡民办,始克有成”。当年在一个落后的国度创办如钢铁这样的近代重工业企业,这并非不无道理的主张。此一层姑置不论,但张氏本意并非完全反对商办是十分明白的,近有论者据此说:“张之所以反对商办而坚持官办,是为了便于自己控制。‘且多胶葛’一语,即是说商本商办必将干扰他对企业的控制权”,[12]这怕是与张氏本意有些相左了。张之洞既否定了盛宣怀的商股商办方案,遂定下铁矿厂“官办”之局。就在张氏将否定盛的主张电告李鸿章的同时,又致电海署报称:“现拟定计炼楚铁”,[13]最后定下采炼湖北大冶铁矿之计。这自然更直接触及盛宣怀的切身利害,盛乃再电张,述说他对大冶铁矿是“徒抱苦心十五年,空赔公款十五万”,“遂致赔上加赔,……以此败家”。[14]张之洞虽否定了盛氏的商办方案,即等于拒绝了盛氏督办的请求,但对此却不便置之不理,故立刻复盛一电说,“访矿首功,岂可转令受累”,并承诺“按年炼成总数,或钢或铁每吨提银二钱……若每年所炼在五万吨以下,即以岁提万金为断”,[15]作为对盛的补偿。

然而盛宣怀自不会就此甘心,一方面仍坚持他的商股商办主张,甚至连续向当时主持总理衙门的庆亲王奕劻上书陈诉说:“外洋煤铁矿皆系商办,商办者必处处打算,并使货美价廉,始可以不买他国之铁以杜漏卮”;[16]“大冶铁矿官办必致亏本二百万无着”。[17]他还指责张之洞将铁厂设在汉阳是“舍近求远……运远本重,必不能敌洋料”[18]等。张、盛之间在厂址问题上的分歧,笔者的一篇拙作[19]已有评议,对官办商办之争,二人究竟孰对孰错、孰更符合当年的实际国情呢?已往论者或从商办优于官办的一般原则,或从汉厂最终不得不招商承办的结局来看,对张氏多持否定,这是有失偏颇的。第一,张之洞并非完全不赞成商办,而只是认为开始即商办,商股难筹,不如先筹官款开办,待办有成效后再交商承领,如此才“事可速举”;第二,证诸事实,或许张氏的主张更加符合当年的客观实际。因为不管怎样,张之洞总算筹措到四五百万银两,将号称远东第一的钢铁厂建设完工,之后尽管有些曲折,但仍实现了招商承办,由盛宣怀招集商股承领过去。若当年依照盛氏商股商办的办法,能否筹到如此巨额款项(即令官办铁厂于建设中有不小虚掷靡费,打一对折,也需三百万左右)?似难肯定。如那时盛宣怀正拟开发的江苏利国驿煤铁,即是由于商股不济而中止的。盛对张曾说:“嗣奉电谕改归官办(指铁厂),只得议开利国以图补救。华商仅能凑本八十万,又未敢轻动。”[20]由此,不是可以据之推断,若依盛氏办法,湖北煤铁于当时怕也落得“未敢轻动”的结果吧?另一方面,盛宣怀举荐安插亲信多人到湖北张氏属下,随时注意张氏及铁厂的动向,并密报盛氏。如初为汉厂帮办文案、自称系盛氏“受业门生”的钟天纬,便不断向盛通风报信。上述拙文曾提到他密告过张之洞所以重用蔡锡勇总办的“未言之隐”。[21]稍后,在张、盛二人关于铁厂厂址的争执中,他又通报说:“炼铁厂已在汉阳大别山下购地筑堤,……其势已不能再易,嗣后吾师来信可勿提此节矣。”[22](www.daowen.com)

以上所述,可以说是汉厂筹建前后关于铁厂商办的滥觞与最初酝酿。铁厂先官办后商办与商股商办之争,固然表明张、盛二人之间确实存有认识上的差别乃至个人龃龉,或许盛氏较张氏的商办主张更彻底、立场更坚定,但这并非反对商办与主张商办之根本原则上的分歧,因此,已往论者一味抑张扬盛,全然是不公正的,是颇值得商榷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