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汉冶萍公司签订1,500万日元大借款始末

汉冶萍公司签订1,500万日元大借款始末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仍是由日本政府决定原则条件,大藏省财政出资,在日驻华使领人员与制铁所参与下,由正金银行出面谈判。它实际由两笔借款构成:一为900万日元扩充工程借款,一为600万日元偿还短期重利旧债亦称善后借款。于1913年12月由公司与其老名义债权人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及日本制铁所一次签订。

汉冶萍公司签订1,500万日元大借款始末

摘要:此次大借款,从缘起说历时达两年,从正式开议说,亦有多半载。仍是由日本政府决定原则条件,大藏省财政出资,在日驻华使领人员与制铁所参与下,由正金银行出面谈判。签订的合同条款,除已往贷款既有的较高利率、以优质矿石生铁偿还本息外,在抵押品中不止包括现有一切财产,还增添了一项未来增添的财产,为了贯彻日本政府对公司加强监督掌管的方针,更增添派遣顾问及襄办人员掌控公司等更为严苛条件,遂使公司实际上沦为日本在华的附属机构。

关键词:汉冶萍公司盛宣怀日债日本财政资本资本输出(www.daowen.com)

这是公司日债史上一次签订债额最大的借款,更是决定此后公司命运的一次关键性借款。它实际由两笔借款构成:一为900万日元扩充工程借款,一为600万日元偿还短期重利旧债亦称善后借款。于1913年12月由公司与其老名义债权人日本横滨正金银行(下称正金银行)及日本制铁所(下称制铁所)一次签订。签约当时便受到北洋政府及湖北地方当局的干预和社会各方面的质疑,日后仍不断有国人著文评论指摘,及至20世纪60年代,全汉昇先生有关公司历史的著作,犹有专题评述,[1]日本学者安藤实先生所著的《日本の对华财政投资》一书,也专设一节加以论说。[2]唯前者所引证的多为国内资料,后者又主要依据的是日方资料,且两者或许为照应全书篇幅均衡,对一些问题的论述未加展开。笔者拟将尽可能接触到的各方资料予以梳理综合,以此次借款作为中国近代外债史上的一个典型个案,进行透视,初衷冀图一方面由此得以窥见公司所借日债的一般特征特性及盛宣怀此一人物的某些侧面;另一方面或可为揭示日本对华资本输出的本质特征,提供另一视角姑谓之微观视角。还应道及,20世纪90年代出版的《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在华活动》一书,[3]主要从宏观视野,对正金银行秉承当年日本政府旨意,在华多方进行金融侵掠活动,予以了系统揭示,本文也可算是对该书的拾遗补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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