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冶萍公司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代一个大型煤铁联合企业,主要包括湖北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江西萍乡煤矿等生产基地;总管理机构设在上海。它在建成初期,单以钢铁冶炼和轧制设备来说,堪称远东第一;在其全盛时期,除上述基地外,又增建了大冶铁厂,并在沿长江中、下游各地扩张煤铁矿山不下十处,甚至还曾一度与日本资本家安川氏在日本本土九州筹设合办的制钢公司。
汉冶萍公司自前身官办湖北汉阳铁政局(包括大冶铁矿)由张之洞于1890年创立起,中经盛宣怀于1896年招商承办并同时开设萍乡煤矿局,又于1908年将两局正式合并组成完全商办的煤铁联合股份公司,最后于1948年由国民党政府将公司作为敌伪产业清理结束,共计有约60年之久的历史。公司的前身时期,正值中国社会向半殖民地急剧演变,因此,在汉阳铁政局和萍乡煤矿局建立过程及建成后一段时间内,其同帝国主义的关系是向多边发展的。诸如机器的购置主要来自英国、德国、比利时等国家,技术人员的聘用除英国人、德国人外,还有比利时人、荷兰人以及美国人;至若资金的筹借,最早汉阳铁政局就曾由英国汇丰银行垫付过订购机炉的订金13万多两库平银,接着为开办萍乡煤矿又向德国礼和洋行借过为期10年的400万马克,同时又与日本签订煤焦铁矿石互售合同,不久更与日本兴业银行达成300万日元的所谓预支矿价借款。当时的汉冶萍公司可以说是几个帝国主义,而主要是德国、日本两个帝国主义侵华势力角逐的一块地盘。此后,尽管这种角逐还时有发生,但日本帝国主义的势力却急剧增长起来,及至正式组成商办公司之后,这块地盘就被日本帝国主义所控制,并进而形成由其垄断的局面。直到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随着华中地区的沦陷,公司当时仅存的大冶铁矿,被日本侵略军直接占领实行“军管理”,此后便成为日本最大的钢铁托拉斯——“日本制铁会社”附属的“大冶矿业所”了。
从1899年日本帝国主义同汉阳铁政局发生煤焦铁矿石互售关系开始,直到1938年将大冶铁矿完全占领,在此40年期间,对我国华中地区铁矿石以及生铁的掠夺,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华的主要目标之一,也是日本帝国主义与汉冶萍公司整个关系的出发点和归宿;而不断向汉冶萍公司进行长期抵押贷款,则是其实现这一侵略目标的基本手段,这构成了日本帝国主义与汉冶萍公司整个关系的基础。(www.daowen.com)
关于汉冶萍公司所借日债的研究,一向为人们所注意,惜早年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认识尚不够深刻。近年来,有这方面的专题论述文章发表,如汪熙同志的《从汉冶萍公司看旧中国引进外资的经验教训》;[1]或在一般论述外国资本企业贷款的论文中,对公司日债设专节“作为典型来剖析”,如张国辉同志的《论外国资本对洋务企业的贷款》。[2]这两篇论文,比起早年的研究,自然有了很大进展,但仍有些不足之处,读后感到有加以补充的必要,故作此补论,以就教于汪、张二位同志和其他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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