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充分发挥财税、货币、监管等政策引导作用,构建导向激励机制,激发金融机构参与扶贫产业发展动能,引导金融资金向扶贫产业、贫困地区回流。
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加快出台金融支持扶贫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行动指南以及对参与金融机构的量化考评机制,形成完善的宏观顶层政策架构体系。
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增加扶贫产业信贷投放的引导作用。加强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对扶贫类产业贷款不良率适当提高容忍度,对金融机构新发放扶贫再贷款利率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力度。严格落实央行差别化准备金率政策和定向降准政策,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推动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将新增贷款规模的一定比例用于投放当地扶贫产业,对考核达标的金融机构加大政策激励。
2.责任推动和效益驱动兼顾
积极履行各级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参与扶贫金融机构和不参与扶贫金融机构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提高金融机构支持扶贫产业的积极性。对扶贫产业类贷款,适当提高不良率容忍度,或在金融合规监管和风险考核过程中,对支持扶贫产业发展产生的不良贷款按照一定比例剔除,减轻银行风险考核方面的压力。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合理采取分期偿还贷款本金、设立循环贷款、提前进行续贷审批等措施,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减轻贫困地区中小微企业还款压力。支持更多金融机构加快完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成立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或信贷子公司,适度开展针对贫困地区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www.daowen.com)
实施效益驱动,加大财政政策对扶贫金融的倾斜,增强金融机构支持扶贫产业发展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的补贴及奖励力度,严格落实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制度等政策。建立金融机构产业扶贫贷款奖励机制,可以参照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机制,对产业扶贫贷款增量超过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以及发放低息、长期贷款支持扶贫产业优质项目发展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支持贫困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对在县域新设立的金融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按照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加大财政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地方国有金融平台的资本金投入,增强其担保、代偿和抗风险能力。积极落实财政资金对贫困户、贫困地区农业项目、产业园区等的扶持作用,通过推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扩大农机抵押贷款贴息范围等普惠金融政策,降低贫困地区生产经营主体贷款成本,提高其生产能力和动力。出台在贫困地区开设金融分支机构的专项税收补贴政策,降低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增点扩业成本和经营成本。
进一步加大广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农村信用环境。持续推动开展农村信用“四级联创”,不断扩大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面,探索推进农村金融信用市建设。加快广西农村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市县两级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加快建设广西农村信用大数据平台,降低金融机构与农户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构建“信用+信贷”联动应用模式,即通过构建农户系统、金融机构信贷系统、电商平台和村级服务组织(“三农金融服务室”)等4个基础节点,以农户信用数据链、农业产业链、包装物流链、农产品质量信用追溯链为纽带,传导推动信贷、保险、担保、电商、农业服务以及农业生产等应用场景的全覆盖,促成信贷业务与农户信用大数据的应用场景,解决农户信用信息采集难、更新难、应用难、共享难等难题,培育农户信息系统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数据价值的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最大化。加强对恶意欠贷逃贷的打击和惩戒,降低贷款风险,增强金融机构开展扶贫产业贷款的信心。建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牵头,自治区扶贫办、金融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局、证监会、人民银行南宁分行、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联合开展扶贫产业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强化欠贷企业与债权银行间的沟通对接,帮助银行收贷收息,降低、化解扶贫产业贷款风险。
进一步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巩固提升“农金村办”服务功能,推进银行卡助农取款点与“三农金融服务室”、农村电商代理点合作共建,推动“三农金融服务室”在服务功能、辐射范围、服务价值上取得新突破,全面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智能化、综合化、便捷化水平,打造“农金村办”模式的升级版。积极发展电子支付手段,推广普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推动云闪付App等安全可靠的移动支付产品进村入户,构筑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农村支付体系和电子支付渠道相互补充的业务渠道体系,推动以电子银行和自助设备替代、补充农村固定网点,以移动支付手段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布局不足、支付体系滞后难题。
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加大金融支持扶贫产业兴旺发展宣传,及时总结、认真梳理广西金融支持扶贫产业兴旺发展的有效模式和典型案例,加大推广,增强金融机构参与信心。积极向贫困地区农户传递金融知识,引导其认清金融扶贫的实质与特点,自觉参与到扶贫产业把握、扶贫产业项目建设以及资金分配等各个环节中去,培育贫困农户脱贫主人公意识,增强贫困农户依靠金融产品和服务实现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加大对贫困户的诚信教育,培养其诚信意识,杜绝“坐等兜底”“欠债不还”等落后观念和失信现象,营造金融支持扶贫产业兴旺发展信用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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